9 搭设与拆除
9.0.1 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。
9.0.2 脚手架搭设作业前,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。
9.0.3 脚手架的搭设场地应平整、坚实,场地排水应顺畅,不应有积水。脚手架附着于建筑结构处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安全承载要求。
9.0.4 脚手架应按顺序搭设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落地作业脚手架、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应与工程施工同步,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,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m;
2 支撑脚手架应逐排、逐层进行搭设;
3 剪刀撑、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应随架体同步搭设,不得滞后安装;
4 构件组装类脚手架的搭设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,自下而上按步架设,并应逐层改变搭设方向;
5 每搭设完一步架体后,应按规定校正立杆间距、步距、垂直度及水平杆的水平度。
9.0.5 作业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
1 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作业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,严禁滞后安装;
2 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2个步距及以上时,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,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。
9.0.6 悬挑脚手架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搭设时,其悬挑支承结构、附着支座的锚固和固定应牢固可靠。
9.0.7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组装就位后,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和升降调试,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9.0.8 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
1 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,严禁上下同时作业;
2 同层杆件和构配件必须按先外后内的顺序拆除;剪刀撑、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至该杆件所在部位时再拆除;
3 作业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架体逐层拆除,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。拆除作业过程中,当架体的自由端高度超过2个步距时,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。
9.0.9 模板支撑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作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》GB 50666的规定。
9.0.10 脚手架的拆除作业不得重锤击打、撬别。拆除的杆件、构配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,严禁抛掷。
9.0.11 当在多层楼板上连续搭设支撑脚手架时,应分析多层楼板间荷载传递对支撑脚手架、建筑结构的影响,上下层支撑脚手架的立杆宜对位设置。
9.0.12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分阶段进行检查、监护、维护、保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