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[附条文说明] GB51210-2016 建标库

9  搭设与拆除

9.0.1  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。

9.0.2  脚手架搭设作业前,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。

9.0.3  脚手架的搭设场地应平整、坚实,场地排水应顺畅,不应有积水。脚手架附着于建筑结构处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安全承载要求。

9.0.4  脚手架应按顺序搭设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落地作业脚手架、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应与工程施工同步,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,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m;

    2  支撑脚手架应逐排、逐层进行搭设;

    3  剪刀撑、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应随架体同步搭设,不得滞后安装;

    4  构件组装类脚手架的搭设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,自下而上按步架设,并应逐层改变搭设方向;

    5  每搭设完一步架体后,应按规定校正立杆间距、步距、垂直度及水平杆的水平度。

9.0.5  作业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作业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,严禁滞后安装;

    2  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2个步距及以上时,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,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。

9.0.6  悬挑脚手架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搭设时,其悬挑支承结构、附着支座的锚固和固定应牢固可靠。

9.0.7 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组装就位后,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和升降调试,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
9.0.8  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,严禁上下同时作业;

    2  同层杆件和构配件必须按先外后内的顺序拆除;剪刀撑、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至该杆件所在部位时再拆除;

    3  作业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架体逐层拆除,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。拆除作业过程中,当架体的自由端高度超过2个步距时,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。

9.0.9  模板支撑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作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》GB50666的规定。

9.0.10  脚手架的拆除作业不得重锤击打、撬别。拆除的杆件、构配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,严禁抛掷。

9.0.11  当在多层楼板上连续搭设支撑脚手架时,应分析多层楼板间荷载传递对支撑脚手架、建筑结构的影响,上下层支撑脚手架的立杆宜对位设置。

9.0.12  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分阶段进行检查、监护、维护、保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