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第二》章 城乡规划的编】制与审批 — 第九《条 制定城乡规划】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!   ? (一)应》当以科学发展观【为指导以构建社【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!本目标坚《持五个统《筹坚持中《国特:色的城镇《化,道路;    】(二)?严格保护和合理利】用土地、水》、矿产?等自然资《源科:学合理利用》地上地下《空,间促:进可持续发展;【   《 ,(,三)促?进城乡可持续发展】缩小地区差别和【。城乡差别;》    》(四)严《格保护历史文化资】源保护和改善人居环!境; 《 ,  :。(五)确定合理的】城镇发展布局—、,规模引导城乡协调】发展;    】(六)维护社会【公平体现公众意志促!进社会公《益事业发展; 【   ? (:七)符?合防火、《防爆、抗震、防洪】、卫生、《治安、交通管理【。、人民防空建设等】要求;?    (—八)镇、乡规划【。应当有利于》推进农业产业化【经,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!改善农民生产—生活条件《 第》十条 编制城乡规】。划应:当,委,托具备相应资质【的城乡规划设计单】。位承担?;不得无资质或者超!越资质许可范—围,编制城乡规划 【 第十一—条 编制城》乡规划应当》综合考虑自然环【。境、人文因素—。。、居民生活和经济发!展的需要对城—乡空间环境作出【统一规划提高—城乡:环境质量、生活【。质量和城《乡景观艺术水平【 第十二条】 ,编制城乡《规划应当采用城乡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认可:的城乡勘察、测量以!及,气象等?其,它必要的基》础资料  —   各级人—民政府有关行政主】管部门以及相关【单位应当《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!需要及时《。提,供有关?基础资料 】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!的编制?、审批必《须执行国家和省有】关城乡规《划的强制性》标准和程序》以国家和省颁布的】城乡规划技术规范及!市人民政府批准【的本市城乡规—划技术标准为—主,要技术依《据     【城市总体规划的强】制性内容应当包【括发展?目标和规模》用地布局和》功能分区基础设【施和公共《服务设施《布局综?合交通?体系绿地系统自【然资源的评价和综合!利,用因:生态:。、资:源、环?境、文化遗产保护需!要,。严格控制《。建设活动的地域【因防灾减《灾需要控制或—者禁止建《设,的地域等  【。。   镇、乡总【体规:划的强制性内容【应,当包括根据农村【经济发展和产—业结构调整确—定镇(乡)发展目】标,和规模用《地布局和功能分区镇!。(乡)域内》村庄布局基础—设施和公共》服务设?施布局道路》系统绿地布局—自然资源的评价【和综合利《用因:生,态、:资源、环境、—文化遗产《保护需要严格控【制建设活动》。的地域因防灾减灾】需要:控制:或者禁止建设—的地域? ?。 第十四条 临【沂市城市《总,体规划经《市人民?代表大会或》其常务委员》会审查同意后报省】人民政府审查经【省,人民政?府审查同《。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! : 第十五条 临沂】市境内的省》级开发区总体规划由!市人民政府》负责组织编制报【省人民政府审—批并纳入临沂市城市!总,体规划 —。。 第十六条》 临沂市城市各项专!业规划由市城乡规】划,行政:主管部门组织—各专:业主管部门按—照城市总体规划【的要求编制经市城乡!规划行?政主:管部门审《查同意后报市人民】政府审批并纳入【市城:市总体规划》 《。第十:七条 控制》性,详细规划由城—乡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组织【编制按规定权—限由市或县人民【政府审批 》    《 修建性详细规划】由城乡?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组《织编制?。经城乡规划》。行政主管部》门同意也可以由建】设单位根据城—乡,规划行政《主,管部门?提出的规《划设:计条件委托》具备相应资质的【。城乡规?划设计?单位编制重要—的修建性详》细规划按规定权【限由市或县》人民政府《审批其?他的修建《性详细?规划由城乡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 第十八【条 :临沂市人民政府负责!组织编制临》沂市城市总体规划】和城市分区规划【。具体工作由市城乡】规划:行政:。主管部门承》担并按法《。。定程序报批   !  :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!镇的总体《。。规划由县《。级人民政《府负责组织编—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!会或其常务委—员会审查同意后【报市人民政府—审,批 第—十,九条: 城市市区范围【内的镇、《乡不:再单:独编制总体规划【和详细规划 —     》城市市区范》围内的村庄不再单独!编制村庄建设规划】 , :。 ,第二十条 下列【规划应当《经市城乡规》。划委员会《审议    (】一)临沂市》城市总体规划、分】区规:划,和临沂市城》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控!制性详细规划; ! ,  (?二):。历史文化名城—保护规划、风景名胜!区规划?;    —(三)各项专—业规划;   】 (四)其他—重要规划 》   ?  市城乡规划委员!会在审议前》。款所列的各项—规划前应将规划内容!公,开展示并通》过专家咨询、座【谈会、听证会或论证!会广泛?。。听,取社:会各界的意见 【 第二十一条 !经,。批准的城乡规划【应当公布公众可以】对其查询 【 第二?十,二条 城乡规划【经批准后必须严格】执行任何单》位和个?人不得擅自编制【、修改和废》。止已批准的城—乡规划确需变更的】必须有利于》提,高城乡的社会效益、!环境效益并按照法律!法规规定的编制【程序和审批权—限办:理凡涉?及重大?变,更的:。应,按审批权限重新报批!  《   市政府可【以根据发展的—需要对已批准的【城市总体《规划进行局部调【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—和原批准机关—备案但有下列—重大变?更之一?的须经同级人民代】表大会或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】同意后报原批准机】关审:批    (一】)规划期限变—更的:;   》 (二)城镇性质、!用地发?展方向改变的;【 ,    (》三)城镇人口或用】地规模的《变更量超过》25%的;》。 ,    (四—)城镇主要功能分】。区使用性质改—。变的;    】(五)城镇中—心区、对外交通枢】纽位置改变的; 】    (六)城】乡主要道路》改变:走向或宽度》变更量超《过三分之一的 】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