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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章 建筑基地的】绿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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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九条? 建筑基》地的绿地率应—当符合附件九—规定:
: 计算—绿地率的绿地—面积包括《建筑:基地中的《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!屋后:、道路两侧以—及规定的《建筑间?。。距内的零星绿地【面,积
》第,四十条 》建筑基地内的—公共:绿地:面积在居住用地中】按照组团以》上进行设置组团每人!不得少于0.5平方!米,小,区(含组《团):每人不得少于1平方!米居住区(含小【区和组?团)每?人不:得少于1.5平方】米公共?绿地至少有三—分之一?的面积在规定—的建:筑日照间距范围之】外,;公共绿地的面积不!得少于4《00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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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—条 在临河—。、临:。湖,。。、临对外《。过境道路《。、铁路地段应当【留足可供《绿,化建:设的用地《。具体范围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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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—)“人工湖”周边2!0米及以上;—
(二】)抚河两侧(抚河大!桥以南)各30米】以上;
】 (三)宜黄河、】崇仁河及凤岗河两】侧各2?0米以上《。
(四)】高,速,公路、?铁路两侧《。各5:0米:以上
(】五)城市外环路【、过境?公路两侧各20米以!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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