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— , 第五章 】。建筑:物退:让 第—二十五条《 沿建设用地边界!建,设的建筑物应当按】照附件?七,规定退让;相邻公】共绿地的退让距离】按照:其他非居住建—筑的退让距》离执:行;退让距离小于】消防间距的》按照消防间距执行】 — 第?二十六条《 临街建筑物的退!让应当符合附件八】规定:。的要:。求 】 第二十《七条 ? 临:街新建影剧院、游乐!场、:体育场馆、展览馆】、大型商场等—大量人流、》车,流集散?的多、低层》。建筑(含《高层:建筑裙楼)》其退让道《路规划?红线的距离除详细】规划另有规定外不】得少于12米并【。应,当留出与城》市道路相连的临时】停车或者《回车的场《地 》 : 第?二十八条《 道路《交叉口周边的建【。。筑物退让道路规划红!线距离在本规定【第二十五条、—第二十六条规定的】。基础上至少增加【3米 】 第二十九条【 地下建筑物【退让:道路规?划红线、绿》地规划绿线及其用地!边,界的距?离不得?少于3米    ! ,建筑物?的围:墙、基础、台阶【、管:线、阳台檐口和附】属设施?不得逾越《道路规划红线 【   ?  在?退,让道路规划红线【的范围内不得建设或!者设置雨篷、阳台】。、招牌、《灯饰等?建筑物和构筑物确】需设置的在符合相】关规范与要》求下报请城市规【。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!实施 ? ?第三十?条 在《公路两侧应当按照以!下规定划《定隔离?控制带    】。(一)国道》、高:速公路?防护栏两侧不少于】30:米;   — (二)省道路基边!缘两:侧各2?0米:;  《  (三《)县道路基》边缘两侧各10米 !  :   公《路隔离带内》不得新建、》改建、扩建建筑物】 第》三十一条 》 沿河?道规划?蓝线:两侧新?建建筑物《其退让河道规划蓝线!的距离按《照批准的规划执行】;没有规划》的不:得小于10米 ! 第三十二》条, :沿铁路干线两—侧新建建筑》物,距,最外侧轨道中—心线的距离不得小】于30米;》沿,铁路支线、》专用线两侧新—建建筑物《的不得小于15米】;沿铁?。。路两侧修《建围墙的不得小于1!0米  》   ?在铁路道《口,附近进行建筑应当符!。合铁路道口》管理规定 】第三十三条 【在电力架空》线路保?护区范围内不得【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!筑物 《    建筑物与电!力架空线《路的最小水平距【离应当符合以—下规定    (!一)0?.5至?1,0千伏的线路—。距,塔基中心线不得小】于5米; —   (二)35】至110千伏—的线路距塔》基中心?线不得小于10米】;,  ?  (三《),220千伏的—线,路距塔基中心线【不得小于1》5米   —  市?区和城镇人口密集地!区电力?架,空线路保《护区的范围》可以:略小于上《款规定具《体标准由城市—规划行政《。。主管部门会》同电力?管理部门确定— 《第三十四条 修建!。临时建筑《物的退让主、—次,干道:道,路规划红《线不小于1.—5米其他道路—不小于1米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