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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构造要!。。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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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】 :墙,、柱的高厚比验算
!
6】.1.?1 墙、柱的高厚!比应按下《。式验算
《
》β=H0《/h≤μ1μ—2[β]《 , 【 :(6.1.1)
】
】 式中H0墙、【柱的计?算高度;
【
【 :。 h墙厚或矩!形柱与H《0相对?。应的:边长:;,
》
】 μ1自承重墙!允许高厚《比的修正系》数;
《
【 , μ2】有门窗洞口墙—允许高厚比》的修:正系数?
》
! :[β]墙、柱—的允许高《厚比应按表6.1】.,1,采用:
?
,
》 注1 墙、柱的】计算高度应按本规范!第5.1.3条采】用;
】 — 2? 当与墙连接的【相,邻两墙间《的距离s≤μ1μ】2[β]h时墙【的高度可《不受本条限制;【
:
【。 3 【变截面柱的高厚比可!按上、下截面分【别,验算其计算》高度可按第5.1】.4条的《。规,定采用验算上—柱的高厚比时—墙、柱的《允,许高厚比可按表6.!1.:1的数值《乘以1.3后采【用
表6!.1.1 墙—、柱的允许》高厚比[β]值
】
:
:
:
】。 注1 毛石墙、柱!的允许高厚比—应,按表中数值降低【20%;
】
: ,。 《 ?2 带有混凝—。土或砂浆面层的组合!。砖砌体构《件的允许高厚比可】按表中数值提高【20%但不得大于2!8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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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》 3 》验算:施工阶段砂浆—尚未硬化的新砌砌】体构件高厚》比,时允:许高厚比《对墙取14对柱【取11
《
?
6.1》.2 带壁柱墙和!带构造柱墙的高厚】比验算应按下列规】定进行?
】 1 《 按公?。式(6.《1.1)验算带壁柱!墙的高厚比此时公】式中h应改用带【壁柱墙截面的折算厚!度hT在确》。定截面回转半径时墙!截面的翼缘》宽度:可按本规范第—4.2.8》条的规定采用;当确!定带壁?。柱墙的计算高度H】。0时s应取与之相交!相邻墙之间的—距离
! 2 当【。构造柱截面宽—度不:小于墙厚时可—按公式(《。6.1.1)—。验算带?构,造柱:墙的高厚比此时公式!。。中h取墙厚;—当确定带《构造柱墙的计算高度!H0时s应取相邻横!。墙,间的:距离;墙的允许高】厚比[β《]可乘以修正系【数μcμc可按【下式计算
》
》μc=1+γ(【bc/l) ! ? (6.1.】2)
】 《式中:γ系数对《细料石?砌体γ=0;—。对混凝土《砌块、混凝》土多孔?砖、粗料石、毛料石!及毛:石,砌体γ?=1.0;其—他砌体γ=1.5;!
:
《 《 ,。 b—c构造柱沿墙长【力方向的宽》度,;,
《
】 l构造柱的!间距
《
当!b,c/l>0.25时!取b:c/l?=0.25》当bc/l<0【.05时取b—c/:l=0
【
注考】虑构造柱《有利作用的》高厚比验算不适用】于施工?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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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,3 按公》式(6?.1.?1)验算《壁,柱间墙或构造柱【间墙:的高厚比时s—应取相邻壁柱间【或相邻?构造:柱间:的,距离设有钢》。筋混凝?土圈梁的带壁柱墙】或带:构造柱墙当b/s≥!1/30时圈梁可视!。作壁:柱间墙或构造—柱,间墙的不动铰—支点(?b为圈梁宽度—。)当不满足上述条件!且不:允许增加圈》梁宽度时可按墙体】。平面外等刚度原【则增加?圈,梁高度此时圈—梁仍可视为壁—柱间墙或构造柱间】墙的不动《铰,支点
】。6.1?。.3 厚》度不大于24—0mm的自承重墙允!许高厚比《修正系数《μ1应按下》列规定?采用
?
?。
? 1 墙【厚为:240mm时μ【1取1.2;墙厚】为,9,0mm时μ1取【1.5;《当墙厚小于240】mm且?大,于90m《m,时μ1按插入法取】值
【 , 2《 上端《为自由端墙的允许】高厚:比,,除按?。。上述规定提高—外尚可提高3—0%
》
《 3 对【厚,度小于9《0mm的墙当—双面采用不低—于M10的水泥砂浆!抹面,包《括抹面?层的墙厚不小于9】0mm时可按墙厚等!于90?。。mm验算高》厚比
《
6.1【.4 ? ,对有门窗洞口的【墙允许高厚比—修正系数应符—合下列?要求
! 1 允许高!厚比修正系》数应按下式计算
】
,
?
,μ2=10.4【(b:s/s)《 》 : (6.1【.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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式中!bs在宽度》s范围内的门窗【洞口:总宽度;《
?
:
《。 s】相,邻横墙或壁柱—之间的距离
】
? 2 【当按公式《(6.1.4)计算!的μ2的值小于0.!7时μ2取0.7】;当洞?口高:度等于或《。小于墙高的1/5】时μ2取1.0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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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 当洞口高度】大于或等《于墙高的4/5时】可按独立墙段验【算高厚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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