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6 构》造要求
!
6.1【 墙?、,柱的高厚比验—算
【
6?.1.1 》。 墙、?。柱的高厚比应—按下式验算
】
?β=H?0,/h≤μ1μ—2[β] — 】(6.1.》1)
—
》 式中H0墙、柱】的计算高度;
!
《 【 :h墙厚或矩》形柱与H0相对应的!。边长;
《
》 》 《 μ:1自承重墙》允许高厚比》的修正系《数;
【
,。。 》 《 μ2有《门窗洞?口,墙允许高厚比的【修正:系数
《
?
, 【 [β]墙【、柱的允许高厚比应!按表6?.1.1采用
】
《 注1— 墙、柱的计算高】度应按本规》范第5.1.3【条采用;
—。
! 2 》当,与墙连?。接的相邻两墙间的】距离s≤μ1—μ,2[β]h时墙的】高度可不受本条【限制;
》
》。 《 3《 ,变截面柱的》高厚比可《按上、?下截面分别》验算其计算高—度可:按第5.1.4条】的规定采用验算【上柱的高厚》比时墙、柱的允许高!厚比可按表6—.,1.1的数值乘以】1.3后采用
】
表6—.1.?1 墙?、柱的允《许高厚比[》β]值
】
,
】 注1 毛—石墙、柱《的允许高厚比应【按表:中数值?。降低:20%?;
?
《 2! 带有混《凝土:。或砂浆?面,层的组合《砖砌体构件的—允许高厚比可按【表中数值《提高20%但不得】大,于,28;
》
?
!。3 :验算:施工阶段砂》浆尚未硬化的新砌砌!体构件高厚》比时允许高厚比对墙!取14对柱取1【1
6】.1.2 带壁】柱墙和带构造柱【墙的高厚《比验算应按下列规定!进行
【
《 ,1 按公》式(:6,.1.?1)验算带》壁柱墙的高厚—比此时公式中h应改!用带:。壁柱墙截面的折算】厚,度hT在确定截【。面回转半《径时墙?截面:的翼缘宽度可按本】规范第?4.2.8条的规定!采用;当确定带壁柱!墙,的计算高度H0【时s应取《与之相?交相邻墙《之间的距离》
:
《 ?。 2 当构造【柱截面宽度不小于墙!厚时可按公式(6.!1.1)验算—带构造柱墙》的高厚比此时公式】中h取?。墙厚;?当确定带《构造柱?墙的计算高度H0时!s应取相邻》。横墙间的《距离:;墙的允许高厚【比[β?]可乘以修》正系数μ《cμc可按》下式计算
》
μc=】1+γ(b》c/l) ! (6.】1.2)
】
式【中γ系数对细料石】。砌体γ?=0;对《混凝土砌块、混凝】。土,多,孔砖、粗料石、毛】料石及?毛石砌体γ=1.0!;其他砌《体γ=1.5;
】
】 bc!构造柱沿《墙长力方向的—宽度:;
:
?
! : l构造柱的间距】
】 当bc/l>0!.25时取bc/l!=0.2《5,当,bc/l《<0.05时取【bc/l=0
【。
— : 注考?。虑构造柱有利作用】。的高厚比《验算不适用于施工阶!段
:
?
? ?3, 按公式》(6.1.1)【验算壁柱间》墙或构?造柱间墙的高厚比】时s应取相邻壁【柱间或相邻构—造柱间的《距离设有钢筋混凝】土圈梁的带》壁柱:墙或带构《造柱墙当b》/s≥1/30时圈!梁可视作壁》柱间墙或构造柱间墙!。的不动铰《支点(b为圈—梁宽:度)当?不满:足上述条件》且不允许增加—圈梁宽?度时可按墙体平【面外:等刚度原则增加【圈梁高?度此时圈梁仍—可视为壁柱间墙或构!造柱间墙《的不动铰支》点
【6.1?.3 厚度不【大于240m—m的自承重墙允【许高厚比修》。。正系数μ1应—按下列规定采用
】
— , 1 》墙厚为?。240mm时μ1取!。1.:2;墙厚为90m】m时μ1取1.【5,;当墙厚小于2【40:m,m且大于90mm时!。。μ1按插入》法取值
!。 , 2 》 上端为自由端【墙的允许高厚比,除!按上述规定提高【外尚可提高3—0%
】 ? 3 ? 对厚度小于90】mm的墙当》双,面采用不低于M【10的水《泥砂浆抹面,包括】抹面层的墙》厚不小于90m【m时可按《墙,厚等于90mm验】算高厚?比
?。
6.1【.4 ?。。 对有门窗》洞口的墙允许高【厚比修正系数—应符合下列》要求
》
,
》 1 允许—高,厚比修?正系数应按下—式计算
》
《。μ2=10.4【(bs/s) 】。 , (6!.1.4)
!
式中】bs:在宽度s《范围:内的门窗洞》口总宽?。度;
【
【 s》。相邻横墙或壁—柱之间的距离
【
》 ? 2 当》按公式(6.—1.4?。)计算的μ2的值小!于0:.7时μ2取0.】7;当洞口高度【等,于,或小于墙高的1/5!时μ2取1.0【
】 3 》当洞口高《。度大于或等》于墙高?的,4/:5时:可按独?立墙段验《算高厚比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