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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构造要!求
【。
6.1 !墙、柱?。的高厚比验》算
:
,
《
6.1》。.1 ? 墙、?。柱的高厚比》应按:下式:验,算
》
,
β=H0/h≤】μ,1,μ2[?β] — (6】.1.1)》
?
:
式中H0!。墙、柱的计算—高度;
!。 ! ,h墙厚或矩形—柱与H0相》对,应的边长;
】
— : 》μ,1自承重墙允许【高厚比?的修正系数》;
】 !μ,2有门窗洞口—墙允许高厚比的【。修正系数
!。
》 [β】]墙、柱的允—许高厚比应按—表6:.1.1采用
!
注1! 墙、柱的计算高】度应按本《规范第5.》1.3?条采用;《
:。
《 》 2 当与【。墙连接的相邻两【墙间的距离》s≤μ1μ2—[β]h时》。墙的高度可》不受本?条限制?;
【 ? , ? 3: 变截面柱的—高厚比可按上、下截!面分别验算其计算高!度可按?第5:。.1.4条的规定】采用验算上柱的高厚!比时墙、柱的允许】高厚比可按表—6.1.《。1的数值乘》以1.3《后采用
】
表6?.1.1 墙、【柱的允许高》厚比[β]值—
】
【 注1? 毛石墙《、柱的允《。许高厚比应按表中】。数值降?低20%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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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2 —带,有混凝?土或砂浆面层的【组合砖砌《体构:件的允许高厚比【可,按表中数值》提高20%但不得大!于,28;
! 】3, 验算施《工阶段砂浆》尚,未硬化的《。新砌砌体构件高厚比!时允许高厚比对墙】取14对《柱取11《
《
6?.1.2 》 带壁柱墙》和带构?造柱墙的《高厚比验算应按下列!规定进行《。
》
, 1 【按公式(6.1.1!)验:算带壁柱墙的—高厚比?。。此时公?。式中h应改用带壁柱!墙截面的折算—厚度h?T在确定截》面回:转半径时墙》截面的?翼缘宽度可按本规范!第4.2.8条的】规定采用;当确定】带壁柱?墙的计算高度—H0:时s应取与之相【交相邻墙之间的距】离
?
2! 当构造柱截【面宽度?不小于墙厚时可【按公式(6.—1.1)《。验算带?构造柱墙的高—厚比此时《公式中h取》墙厚:;当确定《带,构造柱墙的计算高度!H0时s应取相邻横!墙间的距离》;墙的?允许高厚《比[β]可乘以修】正系数μcμc可按!下式计算
!
μ:c=1+γ(bc】/,l) ! (6.—1,.2:)
》
》 ,式中γ?系数:对细料石《砌体γ?=0;对混凝—土砌块、混凝—土多孔砖《、粗料石《、毛料石及》毛石砌体γ=1.0!;其他砌体γ=1.!5;
】。。 》 bc【构造柱沿墙长力方向!的宽度?;,
】 :。 《。 l构《造柱的间距》
— 当b—c/l>0.25】时取bc/l=0.!2,5,当bc/l<0.】05时?取bc/l=0
!
,
【注考虑构造》柱有:利作用的高厚比验算!不适用于施工阶段
!。
:
3 !。 按公?式(6.1.1)】验,算壁柱间《墙或构造柱间墙的高!厚,比时s应取相邻壁】柱间或相《邻构造柱间的距【离设有钢筋混凝土圈!梁的带?壁柱墙或带构造柱】墙当b?/s≥1/30时】圈,。梁可视作壁柱间墙】或构造柱间墙—的不动铰支点—(b为圈梁宽度)】当不满足上述条【件且不允许增加圈梁!宽度时可按墙—体,平面外?。等刚度?原,则增:加圈梁高度此时圈】梁仍:可视为壁柱间墙或】构造柱间《。墙,的不动铰支点
【
》6.:1.3 厚度不大!于240mm的【自承重?墙允许高厚比修【正,系数μ1《应按下列规》定采:用
?
【 ,1 墙厚为240!。mm时?μ1取1.》2,;墙:厚为9?0,mm时μ1取1.5!。;当墙厚小于24】0mm且大于90】mm时μ1按—插入:法取值
】
2 【 上端为《自由端?墙的允?许高厚比,除按【上述规定《提高外尚可》提高30%
—
【 3 对厚度小!于90m《。m的墙当双面采用】不低:于M10的》水,泥砂浆抹面,—包括抹面层的—。墙厚不?小于90mm时可】按墙厚等于90m】m验:算高厚?比
6】.1.4 对【有门窗洞口》的墙允许高》厚比:。修正系数应符合下列!要求
—
》 1 ? 允许高厚比—。修正系数应按下式计!。算
μ2!=10.4(b【s/s)《 《 —(6.1.4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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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式》中bs在宽度s范】围内的门《窗洞口总宽度;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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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s相邻】。横墙或壁柱之间的】距离:。
《。
2 】 当按公式(6.1!.4)?计算的μ2的值【。小于0.7时μ2】取0.7;》当洞口高度》等于或小于》墙高的1《/,5时μ2取1—.0
—
? 3 当洞口!高度大?于或:等于墙高的4—/5时可按独立【墙段验算高厚—比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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