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,6 构造》要求
【
6.1】 :墙、柱的高厚比验】算
【
6.1.1 】 墙、柱《的高厚比《应按下式验算
【
,
β》。=H0?/h≤μ1μ2[β!] !。 , (6.1.1)】
》
? 式?。中,H0墙、柱的计算】高度;
—
— 》。 h墙厚或矩【形柱与H0》相对应的边长;【
,。
— !μ1自承重墙—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!数;
! !μ2有门《窗洞口墙允许高【。厚比的?修正系数《
《
? 【。 , [β]墙、柱【的允许高厚比应按】表6.1.1—采用
】 注1 【墙、:柱的计算高度—应按本规范第—5.1?.,3,条采:用;
?
【 , 《 2 ?当与墙连接的相邻两!墙间的距离s—≤μ1μ2[β]h!时墙的?高,度可:不受本条限制;
】。
》 ? 3— 变截面柱的—高厚比可《按上:、下截面分别验算其!计算高度《可按第5.1.4条!。的规定采用验算【上,柱的高?厚比时?墙、柱的《允许:高厚比可按表6.1!.1的数值乘—以1.3后采用【
表【6,.1.1《 墙、?柱,。。的允许?。。高厚比[β]值
】
》
— 注1 【毛石墙、柱的允【许,高厚比应按表中数】值降低20%;
!。
】 2 带有】混凝:土或砂浆面层的【组合砖砌《体构件的允许—高厚比可《按表中?。数值提高20—%但:不得大于28;【
?
》 《 , 3 验算施工阶】段,砂浆尚未硬化的新砌!砌体构件《高厚比时允许—高厚比对《墙取14对柱取11!
6.1!.2 ?。 带壁柱《墙,和带构?造柱墙的高》厚,比验算应按》下列规?定进行
! 1 【按公式(6.1.1!)验算带壁》柱墙的高《厚比此时公式中h应!改用带壁柱墙—截面的折算厚度【hT在确定截面【回转半径时墙截面的!翼缘宽度可按—本规范第4.2【.8条?的规定采《。用;:当确定带壁柱—墙的计算高度H0】。时s应取与之相交】相邻墙之《间的距?离
《
2 ! 当:构造柱截《面宽度?不小:于墙厚?时可按公式(6.1!.1)验《算带构造柱》墙的高厚比此—时公式中《h取墙厚《;当确定带构造【柱墙的计算》高度H0时》s应取相《邻,横墙间?的距离;墙的允【许高厚比[β]可乘!以修正系《数μ:c,。μc可按下》式计算?
μc=!1+γ(bc/【l) 【 , (6—.1.2)
】
— 式中?γ系数对细料石砌体!γ=:。0;对混凝》土砌块?、混凝土《多孔砖、粗料石【、毛料石及》毛,。石砌体γ=1.0;!。其他砌?体γ=1.5;【。
《
】 b》c构造柱沿墙长【力方向?的宽度;
!
【 , ?l构造柱的间距
】
!当bc?/,l>0.25时【取bc/《。l=0.2》5当bc/l<0】.05时《取bc/l》=0
?
《
》注考虑构造柱有利作!用的:高,厚比验算不适用于施!。。。工阶段
》。
:
—3 ?按公:式,。(6:.1.?1,),验算壁柱间墙—或构造柱间墙的【高厚比时《。s应取相邻壁—柱间或相邻构造柱】间的距离设有钢【。筋混凝土《圈梁:的带壁柱墙或带构】造,柱墙当b/s≥【1/30时圈梁可视!作壁:柱间墙或构》造柱间墙《的,。不动铰支点(b【。为圈梁?宽度:)当不满足上述条】件,且不允许《增加圈梁《宽,度时可按墙体平面】外等刚度原》则增加圈梁》。高度此时《圈,梁仍可视为壁柱间】墙或构造柱间墙【的不动铰支》点,
》。
6.?。1.3 厚—度不:大,。于240mm的自承!重墙允?许高厚比修正系数μ!1应按下列》规定采用
》。
:
《 , :1 墙厚》为240m》m时μ1取1.2;!墙,厚为9?0mm时μ》1,取1.5;当墙厚小!于240mm且【大于90mm时μ】1按插入法取—值
》
,
《。 2 ? 上端为自》由端墙的允许高厚比!,除按?上述规定提高外尚可!提高30%
【。
【。 3 对》。厚,度小:于90mm的墙当双!面采用不《低于M10的水泥】。。砂浆抹面,》包括:抹面层的墙厚不小于!90:mm时可《按墙厚等于90【mm验算高厚比
】
6.1】.4 对有门【窗洞口的墙》允许高?厚比修正《系数应?符合:下列要求
》
》 : 1 》允许:。高,厚比修正系》数应按下《式计算
【
μ2=10.】4(bs/》s) ? ? (6.!1.4)
!
:。 式中b—s在宽度《s范围内的》门窗:。。。洞口:总宽度;
》
,。
《 《 —s,相邻横墙或壁柱之】间的距离
—
— 2 当—按公式(6.1.4!)计算的μ》2的值小于0.7时!μ2取0.7;当洞!。口高度等于或小于】墙,高的1/《5时μ2取1.0】
?
》 3 当洞口高!度大于或等于墙【高的4?/5:时可按独立墙段验】算高厚比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