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5 【无筋砌体构件
【
?
5.】1,。 , 受压构件》
【
5.1《.,1,。 受压构件的【承载力应符合下式的!要求
》
N≤》φfA —。 《 ,。 (5《.1.1《)
【 式中N轴向!力设计值;
【
— 》 φ高》厚,比β:和,。轴向力的偏》。。心距e?对受压?构件承?。载力的影响系数【;
—
— 《 f砌体的抗压强度!设计值;
!
, , , , ,。 》 A截面面积
!
【注1: 对矩形截面构件当!。轴向:力偏心?方向的截面》。边,长大:于另一方向的边长】时除按偏心受压计算!外还应对较小边长方!向按:轴心受压进行验算;!
》
, : —2 受?压构件?承载力的《影响系数φ可按本】规范附录D的规定采!用;
】 3! 对带壁柱》墙当考虑翼》缘宽度?时可按?。本规:范第4.2.—8,条采用
【
5.1.2【。 :。。确定影响系》数φ时构件高—厚比β应《按下列公《式计算
》
对矩形截面! β=γβ(H!0/h) ! , (》5.1.2-1)
!
对T形】截面 ? , β=γβ》(H0?/hT)《 ! (:5.:1.2-2)
【
!式中γβ不同—材料砌体构件的【高,厚比修正系数—按表5?.1.2采用;
】
《
, 《 H0受!压构:件的计算高度—按本规范表5.1】.3确定;
—
! ? h《矩形截面轴向力偏】。心方向的边长—当轴心受《压时为截面较小边】长;
《
,
! h》TT形截面》的折算厚《度可近?似,按3.5i计算i为!截面回转半径
【
:
表5》。.1.2 高—厚比:修正系数γβ
!
—。
《 注对灌孔混凝!。。土砌块砌体γ—β取1.0
—
:
5.1.3】 受?。压构件的计》算高度?H0:应,根据房屋类》别和构件支承条件】等按表?。5.1.3采—用表中的构件高【度H应?按下列规定采用
!
】1 ?在房屋底层为楼板顶!面到构件《下端支点《的距:离下端支点的—位置可?取,在基础顶《面,当埋置较深且有刚性!地,坪时可取《室外地面下50【0mm?处;
》
:
: 2 —。在房:屋其他层为楼—板或其他水》平支点间的》距,。离,;
:
:
:
3 对!于无壁柱的山墙【可取层高加》山,墙尖高度的1—。/,2;:。对于:。带壁柱的山墙可取壁!。柱处:的山:墙高度
!。。表5.1.3 受压!构件的计《算高度H《0
》
—
注1】 表中Hu》为变截面柱的上【段高度;《Hl为变截面柱的下!段高:度;:
《。
】 , 2: 对:于上端为自由—端的构?。件H0?=2H?。;
:
《。
? 》 3 ?独立:砖柱:当无柱间支撑时柱在!垂,直排架?方向的H0应按【表中数值乘以1.】25后?。采用;
—
》 4 s!为房屋横墙间—距;:
! 5 自】承重墙的计算高【。。度应根据周边支承】或拉接条件确定
!。
:
5.1.4【 对有吊车的房屋!当荷载组合不—考,虑吊车作《用时变?截面:柱上段的计算高度】可按:本规:。范表5.1.—。3规:定采用?;变截面柱下段【的,计算高?度可按下列规定采】用,。
【 , 1 当H【。。u/H?≤1/3时取—无吊车房屋的H0;!
:
— 2? , 当1/3<Hu/!H<:1/:2时取无吊车—房屋的H0》乘以修正《。系数修正系数μ可】按下式计算
【
?
μ=1.3—-0.3I》u/Il 》 !(5.1.4—)
《
? 式中Iu变!截面柱上段》。的惯性矩;
!
: ! Il变截面柱【下段的惯性矩
】。
?
3 当!Hu/H≥》1/2时取无吊车】房屋的H0但在确定!β值时应采用—上柱截面
—
《 , 注本条规定也!适,。用于无吊车》房屋的变截面柱
!
5.1.】5 ?按内:力设计值《计算的轴《向,力的偏心《距,e不应超过0.【6y:y为截面重心—到轴向?。力所:在偏:心方向截面边—缘的:距离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