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5  无筋砌】体构件 》 《 : 5.1  【受压构?件 — ?5.1.1  受压!构件:的承:载力:应符合下式的要【求 — N≤φf》A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(5:.1.1) — : ?    式》中N轴向力》。设,计,值; 《。  》 ,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《φ高厚?比β:和轴向?。力的偏心距》e对受压构件—。承载力的影响—。系数;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。  :f砌体?的抗压强度设计值】;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A截!面面积? 《     注1 !对矩形?截面构件当轴向力偏!心方向?的,截面边长大》于另一方向的边长时!除按偏心受压—计算外还应对较【小边长方向按轴心】。。受压进行验算; 】 《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2 受压】构件承载力的—影响系数φ》可按本规范附—录D的规定》采用: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3 对带壁柱【。墙当考虑翼缘宽度】时,可按:本规范第4.2.8!条采用 — : 5.1.2  】。确定影响《系数φ时构件高厚比!β应按?下列公式计算 【 《。 ,。对矩形?截面   β=γβ!(H0/h) 【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5.1】.2-1) ! 对T形截—面   β=γ【β(H0/hT【)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5.1.2-】2) —     —式,中γβ不同材—。料砌体构件的—高厚比修正系数【按表5?.1.2采用;【 ,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H0【。受压构件《的计算高度按本规】。范表:5.1.《3确定;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h矩形截面【。轴向力偏《心方向的边长当轴】。心,受压时为截》面较:小边长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:  hTT形截【面的:折,算,厚度可?近似按3《.5i?计算i为截面—回转半径 — 表5.1】.2 高厚比修正系!。数γβ 《 】   》  注对灌孔混【凝土砌块砌体—γβ取1.》0 5】.1.?3 : 受压构件的计【算高度H0应根据房!屋,类,别和:构件支承条件—等按表5.1—.3采用表中的【构件高度H》应按:下列规定采用 ! ,    》 1: , 在房屋底层为【楼板顶面到构件下端!支点的距离下端支】。。点的位置可取在基础!顶面:当埋置较深且有刚性!地,坪时可?取室外?地,面下500m—m处; 】     》2  ?在房屋其他层为楼板!或其他水平支点【间的距离; !。  ?   3  对于无!壁柱的山墙可取层高!加,山墙尖高度的1【/2;对于带壁【柱的山墙可取壁柱】处,的山墙高度》 表5.!1.3 受压构件的!计算高度H0 ! — ?。    注1 【表中Hu为变—截面柱的上段高【度;:Hl为?变截面柱《。。的下段高度;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2》。 对于上端为自由端!的构件H0=2H;!   】。   ?   3 》独,立砖柱当无柱间支】撑时柱在垂直排【。架方向的H0—应按表?中数值?乘,以,1.2?5,后采用;《 ?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4 s为】房屋横墙间距; 】 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》5 自承重墙—的计算高度》应根据?周边支承或拉接条件!。确定 ? : 5.1.【4  对有吊车的】房,屋当荷载组合—不考虑吊车作用时变!截面柱上段》的计算?高度可按《本规范表《5.:1.3规定采用【;变截面柱下段的计!算高度可《按下列规定采用 】 : :     1—  当Hu/H≤】1/3时《取无吊车《房屋的H0; !     【2, , ,当1/3<Hu/】H<1/2时取无】吊车房屋的H0乘以!修正系数修正—系数μ可按》下式计算 】 μ=1.3-0!.3I?u,/Il   —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(—5,.1.4) 】。 ,     式【中Iu变截》。面柱上段的惯性【矩;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I:l变截面柱下—。段的惯性矩 —    】 3:。  当Hu/—H≥1/2时取无吊!车房屋的H》0,但在确定β值时【应采用?上柱截面 【     注本!条规定也《适用于无吊车房屋】的变截面柱》 : : 5.1.5  !按内:。力设计值计算—的轴向力的偏—心距e不《应超过0.6yy】为截面重心到轴向力!所在偏心方向—截,面边缘?的,距,离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