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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》2 技《。术要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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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3,.2.1 设置】固定的雨水排放【点可便于监测雨【水,径流的峰值流量和】总量是准《确衡量每个汇水区】。域的雨?水径:流,和进行内《涝防治设施设计【的基础如《果雨水?排放点不确》定意味着雨水径【。流可能被《。转移至未知区域从而!对工程所《在地:之外的地区》排,水系统造成潜在的】负面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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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?。2.2 本条【为强制性条文—。必,须严格?执行本规范规—定以径流量》。作为地区《整体改建《控制指标地区整体改!建应充分体现海【绵城市建《设,理念:除应执行规划控制的!综,合径流系《。数,指标外还应》执行径流量》控,制指标规定整体【改建地?区,应采取?措施确保《改,建后的径流量不超过!。原有径流《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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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条所指的—。径流量?为设计?雨水径流量峰值【设计重现期包括【雨水管渠设》计重现?期和内涝防治—设计重现《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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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3.2?。.3 本规—。范根据城《镇类型确定不同的】内涝:防治设计重》现,期和相应《的积:水深度标准用以【规范:和指:导,内涝防治设施的设】计各地应《根据当地《的自然地理》条件:、经济基《础和灾害承》受能力等因》素经综合分析比较】后确定合适的标准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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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本规范中城镇!类型:根据20《14年?。11月20日—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!关于调?整城市规《模划分标准的通知(!国发[20》14]51号—)确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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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根据内涝防治设】计重现期校》。核地面积水》排除能力时应—根据当地历史—数据合理确定用于】校核:的降雨历时及该时段!。。内的降雨量分布情】况有条件的》地区宜采用数学模】型计:算如校?核结果不符》合要求应调整设【计包括放大》管径、增设渗透设】。施、建设调蓄段或调!蓄池等执行本规【范表3.2.—3标准?时雨水管渠按压【力流计算《即雨水管渠》应处于超载状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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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本规范表3.2.3!“地面积水设计标】。准”中?的道路积水深度是指!靠近:。路拱处的车道上【最深积水深度(如】图1所?示)当路《面积:水深度?。不超过15》。cm时不会造成机】动车熄火本》规定能保证城镇【道路:。不论宽窄在》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!下都保证道》路,至少一车道的通行能!力发达国家和我国】部分城市《已,有类似的规定如美】国丹:佛市:规定当降《。。雨,强度不超过10年】一遇:时非主干道路(co!llec-tor)!中央的?积水深度不应超【过15cm主干道路!和高:速公路的《中央不应有积水【;当降雨强》度为100年—一,遇时:非主干道路中央的】积水深度不应超过】30cm主干道路】和高速公路》中央不应有积水上】海市关于《判定市政道路积水的!标准有两个》一,是积水深度超过道路!立缘石(《侧石)上海》市规定立缘》石高出路面边缘一般!。为,10cm~20c】m;:。二是道?路中:心雨停后积水—时间大于1h—此外上海市规定【下穿式立体交叉道路!在积:水20cm》时限行在积水2【。5cm时《封闭;公《共,汽车超?过规定的涉水深度(!一般电车23cm、!超级电?容车18《cm、并联式车辆】3,0cm、汽》车3:5c:。m)且积水区域长达!100m《以上时车辆暂停【行,。驶,本规:范规定的地面积水设!计标:准没有包括具—体的积水时间各【城市应根据地区重要!性等:因素:。因地制宜确定—设计地面积》水时间在规定的积水!深度:和积水时《间内不应视作内【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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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1 — 地面积水设计标准!示意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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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【。。达国家和《地,。区的城镇内涝—防治系统包括雨【水管渠?、坡:地,、道路、河》道和调蓄设》施等所有雨水径【流可能流《经,的地区美《国和澳大利》。亚的内涝防治设【计,重现期为《1,00年或大于—100年英》。国为30年~10】0年:我国香?。港地区城《市主干管为》。200年《郊区主排水》渠为5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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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欧盟—室外排水系统排放标!准(BS E—N 752》2008)见—表1和表《2该标准《中“设?计暴雨重现期—(Desig—n S?torm《 Frequenc!y)”与我国雨【水管渠设计重—现期:相对应;“设—计洪水?重现期(Desi】gn F《lood-ing】。 F:req?uen?cy:)”与我国的内【涝防治设计》重现期概《念,相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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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1 欧盟推荐!设计:暴雨重现期(Des!。。ign St—orm Fre【quency)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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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2 !欧盟推荐设计洪水重!现,期(Desig【n Floodin!g Freque】nc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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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根据我》国内涝防治整体【现状各?地,区应采取《渗透、调蓄、—设置行泄通道和内】河整治等措施积极应!对可能出现》的超出源《头减排设施和排【水管渠承《载能力的降雨—保障城镇安全运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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