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
3.2 !技术要?求
—
3.》。2.1 新—建、改建和扩建【工程应在工程—范围内汇水区的出口!处,设置固定《的雨水排放点
!
3.2.【2 当地》区整体改建》。时,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!期改建?后的径流量》不得超过原》有径流量
【
3.》2.3 内涝【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!据城镇类《型、积?。水影响程度和—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!经技术经济》比较后按表3.2】.3的规定取值并应!符合下列规定
】
】1 人口密—集、内?。。涝易发且经》济条件较《好的城镇宜采用规】定的上限;
—
《
2— 目前不》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!期达到?标准;
《
【 3 》当地面积水不满足表!3.2.3的—要求时应《采取渗透、》调蓄:、设置行泄通道【和内河整治等措施】;
—
4— :对超过内涝防—。治设计重现期的降雨!应采取应急》措施
》。
表3.2.】3 内涝防—治设计重现期
】
【
,
注1 ! 表中所列设计】。重现期适用于采【用,。年,最大值?法确定的暴》雨强度公式
!
》 2 】超大城市《指城区常住》人口:在100《0万以?上的城市;特—大城市指城区常住】人口50《0万以上《100?0万:以下的城市;大【城市指城区常住【人口100万—以上500万以下的!城,市;中等《。城市指城区常—住人口50》。万以上?。100万以下的城】市;小?城市指城区常住【。人口在50万以【下的城市(以上【包括:本,数以下?不,包,括本数)《。
:
》 》。。 :3 本规范规【定的地面积》水设计标准》没有:包括具体的积水时间!各城市应根》据,。地区重要性等因素因!地制宜确《定设计?。地面积水时间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