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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城镇】内,涝防治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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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 一般】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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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1 】城镇内?涝防治系统应—包括源头减排、【排水管渠和排涝【除险等工程》性设:施以:及应急管理》。。等非工程性措—施并与防洪》设施相衔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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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2 【 城镇内《涝防治系统的规【。划和设?计应在流域范围【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!理,。规划:范围内统筹规划、合!理布:局并:。应符:。合下列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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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 当城【。镇内涝防治设施跨行!政区划时不应以行】政区划作为》界限;
】。
? , 2 《应为:城镇雨水径流—提供空间和》出路对于《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!。下超出?源头:减排:设施和排水》管渠承载能》力的雨水应预设【城镇水体、》调蓄设施和行泄【通道:并核:。实下:游的受纳能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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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3 应遵》。。循就地解决本—区域内?涝问题?的原则不宜把内涝】问题从一个》地,区,转移:到另一个《地区或将上游的【问题转移到下游【;
【 4 — 宜采用《或模拟自然排水【方式:。利用城镇水体、绿】地、广场和道路等】现有:设施提高内涝防治】能力;
!。 《5, 应考虑上—游的过?境流量
】
3.1.3 【 城镇?内涝防?治系统除应满足规】划确:定的内涝防》治设计重现期外尚】。应考虑超过》该,重现期时的应急【措,。施并应?符,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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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】 保护既有的河道和!明渠等敞开》式的雨水调蓄、行】泄通:。道;
! 2 保持雨!水调蓄、行泄通【道和河道漫滩的【畅,通不得非法占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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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】4 城镇内—涝防治设施应便于维!护管理且不应对公】众健康?和安全产《。生影响?并应在安全设施、】安全防护和》。危险部位、》危险场所等设警【示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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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5 ! ,新建、改建和扩【建,工程的内涝》防治设计文件应符】。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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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 》 应在项目可行【性研究报《告中编制《内,涝防治设《计篇(章《),;
【 2 【项目可行《性研究报告论证结】论中:应提出初步设计【阶段编制内涝防治】设,计报告的要》求对城镇内涝防治系!统影响较《大的工程应》编制:内涝防治设》计报告?。其他工程可编制内】。涝防治设计》报告并应符合—本规范附录A的有】关,规定:
《
3.1.6 】 源头?减排设施、排水【管渠设施和排涝【除险设施应》通过整体系统校核满!足内涝防治设—。计重现期的要—求内涝?防治设计校核应符合!本规范附录B的有关!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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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《1.7 《 新建、改建和【扩建地区应根据【当地水资《源情况和经济—发展水平合理确定】雨水综合利》用的:。方式和规《模雨水利《用设施的设置—、,运行和管理应与其】他内涝防治设施【相协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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