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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!组织机构与职—责
第六条】 社会治安综【合,治理工作《由各级人民政府组】织实施各级》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治!安综合治理与精神文!明、物质《文明建设统》一规划?。统一:部署:州、县、《乡(镇)《。应设立社会治—安综合治理》委员会?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!职或兼职人员—负责办理日常—。事,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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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机关、团》体,、企业事业单位应】设,立综合治理》领导小?组由其正职领导人兼!任组长
!。村(居、牧)—民,委员会应有一名主】任或副主任》分管社会治安—综合治理《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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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社【会治安综《合治理委员会的主】要职责是
】 (:一)贯彻执行国【家有:关社会治安综合治】理的法律、法规和】方针、政策
【 (二》)部署本地区—的,。社,会治安?综合治理工》。作并负?责监督实施
【 (三》)组织、《指导、协调各部【门和单位落实社【会治安?综合治?理的措施《
(四)】监督、检查本地区社!会治安综合治理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!实
(【五)总结《。推广典型经验提出表!彰先进和奖罚—建议:;
? : (六)办理社【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!。他事:项
第八条】 社会治安综【合治:理实行目标管理【。责任制各《地区、各部门、【各单位?要制定社《会治:安综合治理工作【的责任目标将责任人!的职责?、任务列入责—。任人任期目》标层层签订责任书】并制定?考核、?奖惩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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