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
— 第:二章 组织机构与!职责
第六】条 社会》治安综合治理工【作由各?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!各级人民政》府要把社《会治安综《合治理与精神文明】。、物质?文明建设统》一规划统一部署【州、县、乡(镇)】应设立社会》治安综?合治理委员会—下设办公《室,并配备?专职或兼职人员【负,责办理?日,常事务
《
机—关,、团体、《企业事业单位应【设立综合治理—领导小组由其正职】领导人兼《任组长
【。 村(居、牧【)民委员会应有【一名主任或》副主任分管》社会治安综合—治理工作
】第七条 社会治安!综合治理委》员会的主要职—责,是
—。(一)贯《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!治安综合治理的【法律、法规》和方针、政策
【
(二)部署!本地区的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!作并:负责监督实施
【
: (三)组—织、指导、协调各部!门和:单位落?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!的措施
【 (:四,)监督、检查本地区!社会治安综合治【理目标管理责—。任制的落实
【 (五)总结】推,广典型经验提出【表彰:先进和?奖,罚建议;《
,
《(六)?办,理社:会治安综合治—理,的其他事项
】
第八条 社会】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!标管理责任制各地】区、各部门、各单】。位要制定社》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!的责任目标将—责任人?的职责、《。任务列入责任人【任期目标《。层层签订责任书【并制:定考核、奖惩办法】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