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3.3 —系统组成
—
3.3.】1 系统应由交】流配电部分》、整流模块、—直流配电部分、【蓄电池组、监控单元!、绝缘监《察装:置以及?接地部?分组成
《
:。
3.3.2】 系统设备的结构!可选用分立》式,系统或组合式—系统
《
,
》 , 1:。 分立式系统的】。交流配电、整流模】块,、直流配电宜分【别设置在不同的机架!内蓄电池组应单【独安装;监控单元以!。及,绝,缘监察装置可—安装在?其中某一机架内
】
【 2? :组合式?系统的交《流配电?、整流模块、直【流配:电,、监控单《元、绝缘监察装置】。以及接?地部分应同机—架设置蓄电池—组可单独安》装,
3【.3.3 》 当系统《远期容量大于40】0A或要求具—。有较好?扩展性时《宜选用?分立式系统》
《
,
3.3.4 直!流系统容量应包【括直:流,设备:功率和蓄电池组的】充,电功率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