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3 系统!组成
3!.3.1 —系统应由交流配电部!分、整流模块—、直流配电部分、】蓄电池?组、监控《。单,元、绝?缘监察装置》以,及接地部分组成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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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.2—。 系统设备的结】构可选用《分,立式系统《或组合式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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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 分立】式系统的交流配【电、整流模块、【直流配电宜》分别设?置在不同的机架内蓄!。电池组应《单独:安,。装;监控单》元以及绝缘监察装】置,可安:。装在其中某一机架内!
! 2 组合式【系统的交流》配电、整流模—块、直流配》电、监控单元、绝】缘,监,察,装,置以及?接地部?分应:同机架设置蓄电池】组可单独安》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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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.》3 当系统远期】容,量大于400—A或要求具有较好】扩展性时宜选用【分立:式系:统,
3.3!.4 直》。流系统容量应包【括直流?设备功率和》蓄电池组的充电【功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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