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3 — 系统组成》
3.】3,.1 《系统应由交流—配电部分、整流【模块、直流配—电部:。分、蓄电池组、监】控单元、绝》缘监察装置以及接地!部分: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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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3.3.2 【系统设备的结构可】选用:分立式?系统或组合式系【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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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分!立,式系:统的交流配》电、整流模块—、直流配电宜分别设!置在不同的机架【。内蓄电池组应单独】安,装;监控单元以【及绝缘?监察装置可安装在其!中某一机架内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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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2 : 组合式系统—的交流配电、—整流模块、》直流配电、监控【单元、绝缘监—察装置以及接地【部,分应同机架设置【蓄电池组可单独【。安装
】3,.3.3 当系】统远期容量大—于4:00:A或要求具有较好】扩展性时宜选用分立!式系:。统,
3【.3.4《 直流系统容量应!包括直流设备功率和!蓄电池?组,的充电功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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