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1215-2017 建标库

3.2  运行环境

3.2.1  系统运行的环境温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》YD/T1821的有关规定。

3.2.2  系统运行的相对湿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》YD/T1821的有关规定。

3.2.3  系统所在机房的洁净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》YD/T1821的有关规定。

3.2.4  当系统运行的海拔高度大于1000m时,应考虑空气冷却效率降低的影响。

3.2.5  当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安装在独立机房内,且设备对环境温度、湿度和洁净度的要求较宽时,可在满足通信系统安全性的前提下降低运行环境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