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 ,
【 第二章《 规划和》建设
第【七条 市、县燃】气行政管理部门会】同有:关部:。门依据城市总体【规划编制本》地区的燃气发展【规划报同级人民【政府批准后实—施
《 新建—、改建、扩建燃【。气,工程项目和》建设燃?。气供应?站(点)应当符合】燃气发?展规划进行环境保】护论:。证,和安全?评,价并按照国家有【关建设项目审—批程序报有关部【。门批准后实施 【
因建】设需:要,确,须改:。动燃气设施的建【设单位应当报经燃气!行政管理部》门批准改动燃气【设施:所需费用由建设单】位,负担建设单位申【请改动燃气设施涉及!规划等其他部门的还!应当:依法办理相关手【续
第【八条 城市—的,建设和改造应—当依照燃《。气发展规划》配套:建,设燃气设施 —
—燃气工程应当与主】体,。工程同时设》计、同时施工、【同时验收室内燃气】设施的设计》和施工坚持安全、】美观、方便生活的原!则 :
?
第:九条 《燃气工?程的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》应当由具《有相应资质的设计、!施工、?监理单?位,承担严格《执行有关技术标准】和规范
第!十条 ? 燃气工程竣—工后:建设单位应当组织】。竣工验收;未—。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!。格的:不得投入使用—
— ,经验:收合格的《燃气工程燃气供应企!业应当及《。时供气?
》 燃气《工程建设《单位、施工单—位和:供气单位应当建立】完整的燃《气,工程:技术档案
【
:第十一条《 任?何单:位,和,个,人不得阻挠依—法批准的燃气—工程项目的施工安】装 :
,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