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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】规划和建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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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《条 市《。、,县燃:气行政管理》部门会同有关部【门依据?。城市总体规划—编制本地区的燃【气发展规《划报同级人民政府】批准:后实施
!。 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和!建设燃气供应站【。(点)应《当符合燃气》发展规划进行环境】保护论证和安全评】价并:按照国家有关建【。设项目审批》程序报有关部—门,批准后实《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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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建【。设需要确须改动【燃气设施的建—设单:位应当报经燃气【行政:管理部门批准改动】燃气设施所需费用由!建设单位负担建【设单位申请改动燃】。气设施涉及》。规划等其他部门【的还应当依法办理相!关手: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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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】城,市的建设和》改造应当依照燃【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!燃气设施 》
: 燃气工程】应当与主体》工程同时《设计:、同时施工、—同时验收室内燃气设!施的:设计和?施工坚持安全—、美观、方便生【活的原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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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【。燃气工程的设—计、施工、监理应】。当由具有相应资【质的设计、施—工、监理单位承【担严格?执行:。有,关技术?标准和规范》
第十条 ! 燃气工程》竣工:后建:设单位?应当组织竣工验收】。。;未经验收或者验】收不合格的不—得投入?使用
【 , 经验收合格的燃气!工程燃气供应企业】应,当及时?供气
!燃气工程《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!和供气单《位应:当,建立:完整的燃《气工程技术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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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阻挠依法批—准的燃气工》程项目?的施工安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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