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《章 : 承:包商付款担》保
第二!十五条 承包商】。付款担保《是指担保人为承【包商向?分包:商、:材料设备供应商【、,建设工人(含—农,民工下同《)提供的保证—承包商履行建设工】程合同的约定向分】包商、材料设备供】应商、建设工人【支付各项费用和【价款以及工资等款】项的担保
!。
第二?十六条 承包【商付款担保的有效】期应当在合同—中约:定,有效期截止时间【为自各项相关—建,设工:程合同约《定的付?款,。截止日后30—日到18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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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:七条: 承包商签订承包!合同后10日内应办!理农民工工资—付款担保手续农【民工:工资付款《担保采取银行保函、!专业担保公司保证】方,式担:保额度工程合同【价款50《0万元以《下的为工程》合同价款的10%】;工程合同》价款:超过500万—元,的,为,500万元》以,。下部分?的10%与超—。过500万》元部分的5%之【和,
第二十!八条: 承包商》不能按照合同—约定及时支付分包商!、,材料设备供应—商、建设工人工资等!各项费用和》价款:的由担?保人:按照担保合同—的约定?承担担保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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