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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《章, 资质《管理
》。
第十?七条 《建设或?监理、施工单位【的检测负责人— 需经市监督站考!核取得(取样资格】证)后持证上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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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八条 》试验室资质分为建筑!综合一、二级—建筑施工一、二、三!级混凝土《予制构件一、二、三!。级预拌混凝土一、二!、,。三级市政综合一、】二级市政施工一【、,二、:三级沥青材料—一、二、三级各【试验室?必须按其相应的资质!等级配备相》应的人员和设—。备并进行与其资【质相适应的》检测工作《试验人员《持证上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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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【。条 申请资—质等级?的试验室应提交下】列文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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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试验室资质等级!申请表;
】 , (二)试》验室负责人、—技术负责人和检验测!试,人员的职《。称证件?、试验员证及年【检合:格上:岗证:;
—。 (三?。)计:量认:证及其它有关—文件证明
】第二十条《 , 试验室《资质等级实》行分:级审批一、二级试验!室由:市监督站初审、【市建:委同意后《报省建设厅》审批;三级》试验:室由市监督站初审】市建委审批后—报省建设厅备案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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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》条 一《、二级试验室—经市监督站初审【市建:委同意报省建设【行政:主管部门批准—后方可对《外承担?试验任务
—。
第二十二条 】。 试验室资质审定二!年后方可申请晋升试!验,室等级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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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【 :资,质等:。级证:书由省建设厅统【一制定由审批—。部门颁发
】第二十?四条 试》验室资质等级证【书有效期限为—四年期间每年进行】。。年,检年检未《通过:的证书无效每四年资!质重新进行审查【和换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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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—条 试验室发【生分立、《合并、?解体、停业时—应在上级部》。门批准后《三十日内 》 向市监督站—办理:资质等级注销手续】并根:据有关规《定重新申请》资,质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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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六条 试验室!负责人变《更时应在三》十日:内 向《。市监督站《。办理变更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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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七条 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。得伪造、涂改、出租!、转让和出卖—取样资格证》和资质等《级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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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】试,。验室资质等级证书遗!失必须?登报声明作废按规】定申请补领新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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