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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【 资质管理
!第十七条 建设】或监:理、:施工单?位的检测负责人【。 需经市监—。督站考核《取得(取样资格【证)后持证上—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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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!条 试验室资质分!。为建筑综合一—、二级建筑施工一、!二、:三级混凝土予制构件!一、二、三级预拌】混凝土一、二、三】级市政综合一、【二级市?。政施工一、》二、三级《沥青材料一》、二、?三级各试验室必【须按其?相应的资质等级【配备相应《的人员和《设备并?进行与其资质—相适应的检测—工,作试:验人员持证上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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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九条 申!请资质等《级的试验《室应提交下列文件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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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)?试验室资质等级申】请表;
!(二)试《验室:负责人?、技术负责人和检】验,。测试人员的职称证件!、试:验员证及年检合【格上岗?证;
》 ?(三:。)计量认证及其它有!关,文件证明
第!二十条 试—验室资?质等级实《行分级审《批一、二级试—验室:由市监督站初—审、市建委同—意后报省建设厅审批!;三:级试验室由市监督】站,初审市建《委审批后报省建设】厅,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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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【 一、二级试验】室经市监督》。站初审市建》委,同意报省建》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批准后方可对外承!担试验任《务
第—二十二条 —试验室资质审定二年!后方可申请晋—升试验?室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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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【条 : 资质等级证书由】省建设厅统一制定由!审批部?门颁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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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【 试验室资质等级!证书有效期限为【四年:期间:每年进行年检年检】。未,通过的?证书无效《每四年?资质重新进行审查】和换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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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五《。条 ?试验室发《生分立、合并、解】体、停业时应在【上级部门批》准后:三十日内 》 向市监督站办理资!质等级注销手续【并根:据有关规定重新申】请资质?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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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!试验:室,负责:。人变更时应》在三十?日内 ? 向市监督站办理变!更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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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—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,不得:伪造:。、,涂,。改、出租、转—让和出卖取样资格】证和资质《等,级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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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》条 ?试验室资质等级【证书遗失必》须登报声明作废按规!定申请补领新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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