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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章 职责范—围
第十【一,条 市监》督站职责范》。围
》 (一)》监督:管理建设《或监理、施工—单位和试验室落实国!家、:市颁发的法律、法令!、技术标准、规范】和规程
》 :。 (?二)负责全市试验】室资质审查和—全市工?程质量检测人员的】技术培训和考—核
(】三)对检测工作【实行监督《管理进行年度—检查和日《常抽查?
《 , (四)《对违反有关规—定及:检测:质量低劣的试验室】按有关?规定进行处罚—。
第十—二条 ? 市检测中心职【责范围
!。(一)宣传贯彻【。执行:国家、省《。、市:工程质量检》测的有关规定、【规范、规程和标【准,
: (二)协助!市监督站《做好以下工作
【
1、【对全市建设工—程质量检测工作进行!管,理;
】2、统一全市工程质!量检测方法》;
》 3、对全—市试验室进行业【务指导; 》 .
— 4、定期或!不定期?抽查:试,验室的?工作质量和执—行法规情况
】 (三)—。参与全市工程质【量,检,测人员?的,技术培训考核和参】与对全?市试验室的资—质审查
》 (四)承担!主管部?门委托的《建设工程及》构件、制品和有关材!料的质量《仲裁检测
— , (五)参与】结构安全、建筑功能!的技术评价》参与:重大工程《质量事故的》处理工作
! (六)《受市:监督:站委托定《期或不定期对—建设工程、构配件】及进入现场的—。原材料、制品等进】行抽查检测对涉【。及结构安《全的预制构件进【行定期检测并将检】测结果及建议向【。市,监督站报告协助主管!部,门做好产品质量【认可:检测:工作
《 《(七)参与或接受】委托对建筑》新,结构、新技术、新】产品进行检测
!。 (八)负责】全市:建设工程专用—计量:仪器设备和自检设备!的定期检定管理工】作
— (九)承担主管】。部门委托的其—它工: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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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三条 区、市、】县检测中心职责范】围
(一!)严格执行国家、】省、市?。工程质量检测的有】关规定、《规范:、规程?和标准;
【 (二)—协,助主管部门定期或】不定期检查本地【区建设工程试—。验室执行技术—标准和规范、规程】。情况并及时向市【监督站反映
! (三)承担【本地区建设工程所】用原材料、》制品的试验任务
! (四)在当!地主管部《门的:统一领导下 对进!入施工现《场的原材《料、制品等进行抽查!并及时将结果—上报主管部》门
》 (五)完成上】级指定的其它—任务
第十】四条 企事业【单,位试验室职责—范围
》 (一)严格执!行国家、省、市工程!质量检测的》有关规定、规范【。、规程和标准;
】
: (二)负责本!。单位与其《资质:等级相适应的原材】料、产品试验工作】
,
, ? (三?),经市监?督,站批准?接受委托 完成与!其资:质等级相适应的【试验工作《
: : (四)完成主】管部门指《定的其它工作
】
,
第十五条 大专!。院校试验《室职责范围
【 (一)经主!管部门批准 接受!委托: 完成与其资质等!级相适应的》。试验工作
! (?。二)承担由主管【部门委托的建设工】程及构件、制品【和有关材《料的质量仲裁—检测:
《 (三)完—成主管部门指定【的其它工作》
,。
第十六—条 建设或监理】、施:工单位职责范围【
—(一)?严格执行《国,家、省?、市工?程质量检测的有【关标准、《规范、?规程:和规定;《
,
: (二)协助】试,验室做好《现场取样工》作;:。
—(三)做好》见证取样、送样工】作,
,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