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? 》。 第三章 —职责范围 第!十一条 市监【督站职责《范围     】(一)监督》管理:建设或监《理、施工《单位和试验室落实国!家,、市颁发的法律【、法令、技》术标:准,、规范和规程— :    (二)负责!全市试?验,。室资质审《查和全?市工:程质量检测》人员的技术培训【和考核   【  (?三)对检测工作【实,。行,。监督管理进行年【度检查和日常抽查 !    《 (四?)对:违,反,有关规定及检测质量!低劣的试验室按【有关规定进行—处罚 第十二!条 市检测中【心职责范围 —     》(一)宣传贯彻【执行国?家、省、《市,工程: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!、规范、《。规程:和标准 》    (》二)协助市监督站】做,好以下工作 【    1、对全市!建设工程质量—检测工?作进行管理;  !   2、统一全市!工程质量检测方【法;    【 3:、对全市试验室【进行:业务指导; !.     4】、,定,期或:不定期抽查试验【室的工作《质量和执《行法规情况  】 ,。  (三)参与全市!工程质?。量检测人员的技术】培,训考核和参与—对全市试验室的【资质审查  【   (四)承担】主管部门委托的建】设工程?及构件、制品和有关!材料的?质量仲裁检测  ! ,  (?。五)参与结构安【全、建筑功能的技术!评价参与重大工程】质量事故《的处理工作 — , ,   ?(六)受市监督【站委:托定期或不定期【对建设工《。。。程、构配件及进入现!场的原材料、制【。品等:进行抽?查,检测对涉及结构安】全,的预制构件进行定期!检测并将检》测结果及建议向市】监督站报《告协助主管》部门做好产品质量】认可检测工作 】 , ,  (七《)参与或《接受委托对建筑【新结构、新技术、新!产品进?行检测 》   ? (:八)负责全市建设】工程专用《计量仪?器设备?。和自检?设备的定期检定管】理工作    】 (九?。)承担主管》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! 第十三条】 区、市、县检测!中心职责范围 】    (一)严格!执行国家、省、【市工程质量检测的】有关规定、规范、规!程和标准; 【    (二)【协助主管部门—定期或不《定期检查本地区建设!。工程试验室》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!、规程情况并—及时:。向市监督站》反映:     —。(三)承《担本地区建设—工程所用《原材料、制品的【试验任务    ! ,。(四)在当地—主,管部门的统一领导】下 : 对:进入:施工现场的》原材料、制》品等进行抽查并及】时,将结果上《报主管部门》    》 (五)完》成上:。级指定的《其它任?务 《 第十四《条, 企事业》单位试?验室职责《范围 ?  :   (一)严格】执行国家《、省:、市工程《。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!、规范、规程和标】准;    【 ,(二)负《责本单位与其—资质等级相适应【的原材料、产品试】验工:作  《 ,  (三《)经市监督站批准】接,受委托 完—。成与其资《质等:级相适应的试—。验工作 《    《 (四)完成主【管部门指定的其它】。工作 第十】五条 ? 大专院校试验室】职责范围    ! (一)《。经主管?部门批?准, 接受《委托 完成与【其资质等级相适应】的试验工《作     】(二)承《担由主管部门—委托的建设》工,程及构件、制品和有!。关,材料的质《量仲裁?检测   —  :(三)?完成:主管部门指定—的其它工《作 》第十六条《。 建设或监理、施!。工单位职责》范围:     (一】)严格执行国家、】省、市工程质量检】测的有?关标准、规范、【。规程和规定; 【     (—二)协助试验室做好!现场:。取样工作《;,  ?   (三)做好见!证取:样、送样工作 【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