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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第四章 交易管!理 第—二十条 市》房产:局负责办理 经济】适用住房《。预售许可证房地【产开发企业必—须取:得预售许可》证后方可预售—未取得预售》许可的?不得:向预购人《收取定金及》任何预定《款性质的费用—有关部门对预付款要!按规定严格监管 ! 第二!。十一条 经》济,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!应符合下列条—件   — (一)具有市内】城区常住户口; !    (二—)属中低收》。入家庭即双职工家庭!年平:均工资收入》在3.5万元—以下(含3.5万】。元)的家庭 】   (三)—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!。积15?平,方米以下 —     上述控】制标准?市政府将《根据经济发展—水,平的提高《和居民?住房条件的改—善适时进行》。调整 》。。 第二十二条 】符合购房条件且【当年准备《购房的购房申请人填!写鞍山市城镇居【民购买经济》。适用住房资格—认定表(以下—。简称认定表)有【单位的由申请人及】其配偶的单位—予以核准《并公示无单位的【由申: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!办事处核准并公示公!示时间不少于—7天公示《内容应载明》。本办法?第,二,十一条规定的条件】和,标准:  《   ?核准:单位要对下列资料存!档    —(一)户口簿(复】印,。件):。; ?    (二)夫】妻,。双方:居民:身份证(复印件【);   【 (三)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;!   》 (四?)现住房的》所,有权证或公房租赁】证(无房户由—本人单位或》街道办事处出具无】房证明)《 市房?产局对公示后有【投诉的会同有关部】门调查?、核实;对无投诉】或经:调查:、核实证明投诉不】实的在认定表上【签署:核查意见并注明可】以购买?的优惠面积 【。 第二十三条 !符合条件的》家庭可以持市房产】局核:准文件选购》一套与核准面积相】。对应的经《济适用住《房购买面《积,原则上不得超—。过核准面积购买面】。积,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!不得享?受政府?优惠并按照届—时同地段普通商品】住房与?经济适用《住房差价《由购房?人补交差价款差【。价款存入《市财政专户做为廉租!住房专项资》金的补充资》金超标面积须—在经济适用住房所】有权证?书上注明“商—品房面积”》     已购!经济适?用住房3年内不得上!市交易(以取得房屋!所有权?证的日期为准)3】年后出?售时出售《人,按,有,关规定?补交土地出让金【存入市财政专—户作:为廉租住房》。专,项,资金的补充》资,金个人购《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!未向政府补交因【优惠政策获得的收】益前不得用于—出租经营《     经】济适用住房购买人】以市场价出》售经济适用住房后】不得再购买经济【适用:住房;如需》换,购必须以届时—经济适?用住房?价格:。。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!住房:资,格的家庭后方—可再次申请 — 第二—十四条? 居:。民个人购买经—济适用住房后应【当,。按照规?定办理权属》登记房?屋,产,权登记部门在办【理权属登《记时产权《证应当注明“—经济适用住房—”字样? 《 ,第二:十五条 《开发建设单位—从领:取经济适用住—房预售许可证之日】起,于每月5日》前将:经,济适用住房销售情】况,上,报市房产局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