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!。第四章 《供热及用热管理【 第二十四条! 供热单位要严格执!行国家规定》。的用户室内采暖温度!标准:。(18℃±2℃不】低于16℃》)科:学的组织生产运行】确,保安全生产和正【常供热要设定用户室!。温检测点《定期检测确保年度】平,均用户?室温合格率不—。低于98% 】 , 第二—十五条 《热电联网集》中供热和其它各【类型的供热设—施要按产《权归属?负责各自《的,维修、调试》、,大修、更新改造【 》 ?第二十六条》 新建?、扩建、《改建及原有住—宅,楼等:。建筑物并入》集中供热热网前由市!供热:管理部门按国家【有关标准对》其设:备、设施《组织检验、验收 】    (一—)对自行维修、改】造后的管网、室【。内采暖设施须经一】个采暖期试运行合格!后可办理移交—管理 《   (二》)对设计《不合理?设备:、材料质量不符合】规定标准的由入【网单位进行》改造或更换 — ,   (三》。)对不?具备管理、维修能】力的用户可委托集中!供热单位或其它符合!资质的单位进行有】偿代管代修其—。。供热设施 》 ?第二十七条 供热单!。位,与热用户应按合同法!的规定签订供—热合同明确》各自的责任和义【务依法维《护双方的合法权【益 第二【十八条 《热用户应按规定标准!缴纳热费   】 (一)对缴费确】有困:难的热用户经申【。请、:批准后可拆除部分】室内采?暖设施供热》单位不承诺室—。内,温,。度标准   【 (二)对不缴纳】热费和欠费的用户】供热单位《视情节有权采取【措施停止供热直至】。通,过法律程序追—缴热费也《可通:过司:法,机,关协助拆除室内供】热设:施 《   (三)热【用户中途变更—时应到供《热单位办理用户变更!。过户手续并缴清【热,费无供热单》位手续房产部门【不予:办,理房产交易、过【户手续?    (四)用!。户室温达不到国家】规定标准的经—质量技术监督等部】门检测、核实属供热!单位责任的》应在:。3日内负责处—理、达标因特殊原】因暂无法处理的【供热:单位应向用户签【发手续并应》酌情退费或减免【热,费    —(五)新《建建:筑,物极其?供热设施因》设计、质量等—。原因导致用户室【。温达不到国家标【准的全部责任由建】设单位负责   ! (六)因》用户私自改变房屋】结构、?改动室?内采暖设《施,、对供热《设施进行装》璜所造?成室温(包括相邻】用户)达不到—标准:的由其承担一切【责任则热用户仍按标!准缴纳热费 — : 第二十九条 【供热单位应定期对用!户进行巡检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】用户对供热中—出现的问题应—及时向供热单位【反映供热单》位,对用户反映的—问题应及时》予,以处理 》。 第三十条 严禁!在供热管网、阀门】井上方各《。。一米范围内进行建筑!不得往?管网沟、井内排放】污水:杂物在附《近确:需埋设其它管—道和:地下设施时》应事先书面》通知供热单位派人看!护不得擅自》更动或危及》。供热管网及附属【设施安全 第!。三,。十一:条 未经供热单位批!准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】准,私自接网用热不准】擅自启用、停—用、更?改、更换或增、减原!有供:热设施和设备严禁私!自改变原供热设施】的使用性质和运【行方式严禁取—、放热媒(热网软】化水等) 【 第三十二条 供】热单位维修管网及其!它供热设施时凡【有,碍施工的一》。切障碍?物,必须拆除或迁移任何!单位:。和个人不准以任何借!。口阻碍、影响施【工,有关部门或用户应】予以支持配合—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