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》第四章 供热及【。用热管理 第!二十四条《。 供:热单位?要,严格执?行国家?规定的用户室内采】。暖温度标准(—18℃±2》。℃不低于16℃)】科学的组织生产运行!确保安全生》产和正常供热要设定!用户:室温检?测点:定期检测确保年【度平:均用户室温合格率不!低于98% — 第二!十五:条 热电联》网集:中供热?和其它?各类:型的供热设施要按产!权归属负《责,各自的维修、—调试、?大修、更新改造【 ? 第二【十六:条 新建、扩建、改!建,及原有住宅楼—等建筑物并入—集中供热热》网前由市供热—管理部门按》国家有?关标准对其设备【、设施组织检—验,、验收? ,    (》一):对自行维修、—改造后的《管网、?室内:。采暖设施须经—一,。个采暖期试》运行合格后可办【理移交管理 — ,   (二)对设计!不,合理设备、材—料质量不符合规【定标准的由入—网单位进行》改,造或:更换   — (三)对》不具:备,管理:、维修能力的—用,户可委托集》中供热单位或—其它: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!有偿代管代修其供】热设施 第二!十七条 供热单位与!。热用户应按合同法】的规定?。签订供热合同—明确各自的》责任和义务依法维】护,双,方的合法权益 】 第二十八条 】热用户应按》规定标准缴纳—热,费,    (一)】对缴费确《有困难的热用户经】申请、批准后可拆除!部分:室内采暖设施—。供热:单位:。不承诺室《内温度标《准   》 (二)《对不缴?纳热费和欠费的用】户供热单位视情节】有权:。。采取措施停止供【热直至通《过法律程序追—缴热费也可通过司】法机关协助》拆除室?内供热设《施 《   ?(三:)热用户中途—变更时应到供热单位!。办理用?户变更过户手续【并缴清热费无供【。热单位手续房产部】门不予办理房—产交:。易、过户手续— ,    (四)用户!室,温,达不:到国家规定标准【的经质量技术监【。。督等部?门检测、核实—。属供热?单位责任《的应在3日内负责】处理、达标因特殊原!因暂无法《处理的供热单位应向!用,户签发手续》并应酌情退费或减】免热费    (!五)新建《建筑物极《其供热设《施因:设计、质量等—原因导致用》户室温达不到国【家标准的全部责任由!建设单位负责—    (六【。),因用:户私自改变房—屋结构、改动—室内采暖《。设施、对供热设【施进行装璜所—造成室?温,(包括?相邻用?户)达不到标准的由!。其承:担一切责任则热用户!仍,按标准缴《纳热费 —。 第二十《九条 供热单位【应,定期对用户》进行巡检发现问【题及时解决用—。。户对:供热:中,出现的问题应及【时向供热单位反映供!热单位对用户反映的!问题:应及:时,予以:处理 第三十!条 严禁在供热管】网、阀门《井上方各一米范围内!进行建筑不》得往管网沟、井内】排,放,污水杂物在》附,近确需?埋设其它管道—和地下设施时—应事先书《面通知供热单位派人!看护不得擅自—更动或危及供—热管网及《附,属,设施安全 第!三十一条 未经供】热单位批准任何单位!及个人不准私—自接网用《。。热不准擅自启—用、停?用、更改、更换或增!、减原有供热设【。施和设备严禁私自】改变原供热设施的使!用性质和《运行方式严禁取、】放热媒(热网—软化水等《), ? 第三十《二条 供热》单,位维修管网及其它】供热设施时凡有【碍施工的一切—障碍物必须拆—除或迁移任何单【位和个人不准以【任何借?口阻碍?、影响施工有关部】门,或用户应予以支持配!合 : 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