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, —第四:章 供热及用热管】理 ? 第?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!要严:格,执行国家规定—的用户室内采暖温度!标准(?18℃±2℃不【低于1?6℃:)科学的组织生产】。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和!正常供?热要设定用户室【温检测点《定期检测确》保年度平均用户室】。温合格率不低于【98% 》 》。 第二?十五:条 热电联网—集中供热和其它各】类型的供热设—施要按?产权归属负责各自】的维修、《调试、大修》、更新改造 【 第【二十六?条 新建、扩建、改!建及原有住宅楼等建!。筑物并入集中供【热热网前由》市供:热管理?部门按国家有关标】准对其设备、设【施组织检验》、,。验收    (】一)对自行维修、改!造后的管网、室内采!暖设施须经一—个采暖期试运行【合,格,后可办理移交管【理    (二】)对设计不合理设备!、材料质量不符合规!定标准的由入网单】位进行改造或更换 !。    (三)【对不具?备管理、《维修能力的用户【可委托?集中供?热单:。位或其它符合资【质的单位《进行有偿《代,管代修其供》热设施 》 :第二十七条 —供热:单位与热用户应按】合,同法的规定签—。订供热合同明—确各自?的责:任和义务依法维【护双方?的合法权益》 第二十八条! 热用户应》。。按,规定标准缴纳热费】    》(一)对《缴费确有困难的热用!户经申请《。、,批准后可拆除部【分室内采暖设施供】热单位不承诺室内】温度:标准 《 ,  (二)对—不缴纳热费和—欠费的用户供—热单位视情》节,有权采取措施停【止,供热直至通过法【律程:。。。序追:缴热费也可通过司法!机关协助拆除室内供!热设施  【  (?三)热用户》中途变更时应到【供热单位《办理用?户变更?过户手续并缴清热费!。无供热?单位:手,续房产部门不—予办理?房产交易、过户手】续,   《 (四)用户室温】。达,不到国家规定—标准的经质量技术监!督等部?门检测?、核实?属供热单位责任的应!在3日?内负责处理》、达标因特》殊原因暂《无法处理的供热单】位,。应,。向用户签《发手续?并应酌情《。退费或减免热费【  ?  (五)新建【建筑物极其供—热设:施因设计、质量等】原因导致用》户室温达《不到国家《标准的?全部责任由建设单】位负责 》 , , (六)因用户私】自改变?房屋结构、改动室】内采暖设施、对供热!设,施进行装《璜所造成室》。温(包括相邻用【户)达不《到标准的由》其承担一《切,。责任则热《用户:仍按标?准缴纳热费 】 第二十九条 供热!单位应定期对用户】进行巡?检发现问题及时【解决用户对供热中出!现的:。问题应及《时向供热单位反【映供热单《位对用户反映的问】题,应及时予以处—理 第三十条! 严禁在供热管【网、阀门井上方各一!米范:围内进行建筑不得】往,管网沟、井》内,。排放污水《杂物在附近确需【埋设其它管》道和:。地下设施时应事先】书面通知供热单【位派人看《。护不:。得擅自更动或危及供!热管网及附》属设:施安全 第】。三十一条《 未经供热》单位批准任何单位及!个人不准私自—接网用热不准—。擅,自启用、停》用、更改、更换【或增、减原有—供热设施和设—备严:禁私自改变原供热】设施的使用性—。质和运行方式严禁】取、放热媒(—热网软化水等) ! 第?三十二条 》供热:单位维修管网—及其:它,供热设施时凡有【碍施工?的一切障《碍物必须拆除—或,迁移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?准以任何借》。口,阻碍、?影响施工有关—部门或用户》应予以支持》配合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