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? ? 第四章【 供热及用热管理】 第》二十四条《 供热单位要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!用户室内采暖温度标!准(:18℃±2℃不低于!16℃)科学—的,。组织:。。生,产运行确保》安,全生产和正常供【热要设定用户室温】检测:点,定期检测确》保年:度平均用户室温合格!。。率不低于98—% — 第二十五条】 热电联网集中【供热和其它》各类型的供热设施】。要按产权归属负【责,各自的维《修、调试、大修、】更新改造 — 》 ,第二十六条 新建】、扩建、《改建及原有住宅楼等!建筑:物并入集中供热热】网前:由市供热管理部门按!国家有关标准对其】设备、设施组—织检验、《验收    (一!)对自行《维修、改造》。后的管网、室—内采:暖设:施须经一个》采暖期试运》行合格后可办理移交!管理:    》(,二)对设计不合理设!备、材料质》量,不,符合规?定标准的由入网单】位进行改造或更【换    (【三)对不具》备,管理、维修能—力的用?户可委托集中—供热单位或》其它符合资质的单位!。进行有偿代管代修】。其供热设施 】。 第二?十七条 供热单【位,与热用?。户,应按合同法的规定】签,订供:热,合同明确各自—的责任和义务依法维!护双方?的合法?。权益 —第二十八条 热【。用户应按规定—标准缴纳热费  !  (一)对缴费确!有困难的热用户【经申请、《批准:后可拆除部分室内】采暖设施供热单【。位不承诺室内—温度:标准  》  (二)对不【缴纳热费和欠费的】用户供?热单位视《情节有权采取措【施,停止供热《直至通过法律程序】追,缴,热费也可通过司法机!关协助拆除》室内供热《设施 ?   《 (三)热用户【。中途:变更时应到》供热:单位办?理用户变更过户【手续并缴《清热费无供热单位】手,续房产部门不—予办理?房产交易、过户手】续   》 (:。四,)用户室温达不到】国家规定标准的【经质量技《术监督等部门检测】、核实属供》热单位责任的应在】3日内负责处—理、达标因特殊原】因暂:无法处理的供热单位!应向用户签发手续】并应酌情《。退费或?减免:。热费    (】。五)新建建筑—物极其供热设施【因,。设,计、质量等原因导致!用户室温《达不到国家》标准的?。全部责任由建设单】位负责  —  :(六)因用户私自】改,变房屋结构、改【动室内采暖设—施、对供热设—施进行装璜所造成室!温(包括相邻—用户:)达:不到标准的由—其承担一切责—。任则热用《户仍按标准缴纳热】费 第二十九!条 供热单位应定】期对用户进行巡检】发现问?题及:。时解决用《户对供热中出—现的问?。题应及时向供热单】位反映供热》单位对用《户反映?。的问题应及》时予以处理》。 第三—十条 严禁在—。供热管?网、:阀门井上方各—一米范围内进—行,建,筑不得往管网沟、】井内排放《污,水杂物在《附近确需埋设其它管!道和地下设施时【应,事先书面《通知供热单位—派人看护不》得擅自更动或危【及供热管网》及附属设施》安全 第【三十:一条 未经供热单】位批准任何单位【及个人不准私自接】网,用热不准擅》自启:用、:停用、更改、更【。换或增、减原—有供热设《施和设备严禁私【自改变原供热设施】的使用性质》和运行方式严—禁,取、放热媒(热【网,软化水等) 】 第三十二条— 供:热,单位维修管网—及其它供热设施时凡!有碍施工的一切障】碍物必?须拆除或迁移任何单!位和个?人不准以任何借口阻!碍、影响施工有关】部门或用户》。应予以支持配合 】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