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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章 供热设】施审批?建设与?管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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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【城,市供热管理部门根据!城,市,总,体,规,。划和城?市发展的需》要,编制城市供热规划经!批准后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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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条 供热工!。程建设项目》、规划、建设方【案、:施工设?计必须经市》供热管理部门—审定城市规划、建设!行政:主管部?门批准方可建—。设具有供热专业资】质的方可承接与资】质相:应,。的设计?。与施工凡未》经供热?。管理:部门审查、批—准的供热项》目相关的职能部门】不予办理有关—的审:。批手: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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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一条 新建、扩【建、改建各类建筑】物须采暖的应纳【入集中供热集中【供热规划区域—内不准新建、扩建】、改建燃煤锅炉暂】无法:接入集中供》。热热网的由市供热管!理部门统筹安排临】时供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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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。十二条 对应—纳入集中供热热【。网的工程项》目经市供热管理部门!审定由?用,户向供热单位办【理入网手续》及有关事宜并严格】按规定交《纳入网建设费
】 超出集中供!热范围的供热—。项目建?设应符合城市供热规!。划由项目《建设单位向》市,供热管理《部门申报
】。第十三?条, 新装、《。增容、更《新改造各《类燃煤、燃》油,、燃气、电力锅【炉经:市供热管理部门审批!后应履行土地规【划、环保、安—全监:察、节能、消防等】审批手续《严格限制4》 ,.2M?W以下?。锅,炉的建设
凡属下!列,情形之一《的供热项目不予【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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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—)不符合城市供热】规划的;
】 (:二)规划、设计与国!。家、:省、市有关文件【规定不符的;
】。 :。 (三?)选用?的,供热专用设备、【材料未经审查—批准或?不符合规定要—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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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。十四条 集中供热入!。网建设费标》准、向受益单位集资!标,准,由市:供热管理部》门提出方案经市【。物价部门《审核报市政》府批准后实施任何】单位、?部门不准擅自制【定标准收取建设费】对热网用户》。。申请拆除、》恢复室内《采暖设施供热单位只!收取工?本费不准重复收取入!网费
第【。十五:条 锅炉及》供,。热系统的设计、【施工、建设必须达】到功能齐全》、技术先进合理符】合国家的节能、环保!、安:全规定、《规,。范及使用要求—
(—一)选用《的专用设备》、材料必须是性能可!靠的省以上优质产品!;
(二】)热:网设计?应采用地下直埋敷设!必须符合国》。家颁布的有关—技,术规程、《标准的要求》。应配置检测、调【节与控制部》件确:保,热网的节能城市街】区原有架空管线【应逐步改《为直埋敷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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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六条 新》建住宅其室内采暖设!。施必须实《行分户供暖》的循环?方式入户《前必须配置锁闭装 !置并逐步《实现以表计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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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热网等!隐蔽工程《要严格?按照施工规范、质量!标准和规程进行施工!有关部门应履行【现场监检、验收程】序
第—十八条 供热—工程竣工后市供热管!。理部门会同质—。检等:部门共同参加验收】对验收合《格的经安全监察等】部门办理投运使用】证方可投入使用并及!时完善竣工资料【、图纸并向有关部门!。办理移交、归档【;对验收不》合格的?质检等有关部门要】严格: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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