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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章 维修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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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十八条 承租—人要妥善《使用保?障性住房的各种【设施设备并合理维】护如:有损:。坏要无条件赔—偿或恢?复原状室内》易损:物品由承《租人自行维》修或更换
第【十九条 出租—人定期对出租的【。。保障性住房及—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!。做必:。要的修缮《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对!因承租人《使用不当《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!损,坏,的由承租《人,负责修复;对非承租!人过错造成损坏【的承:租,人应书面要求—出租人?及,时勘察并修缮—
第二十条 【政府投?资建设的《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!住房的?租,。金收:入按照政府》非税收入管理规定】纳入同级国》库实行“收支两条】线”管理廉租住【房租:金收入主要》用,于房屋?的维:护和管理支出公共租!赁住房租金收入【用于偿还公共租【。赁住房建设》贷,款,以,及公共租赁》住房维护、管理和】投资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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