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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章 维修】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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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八:条 承租《人要妥善使用保障】性住房的各种—设施设备《并合理维护如有损】坏要无?条件赔偿或恢—复原状室《内易损物品由承租人!自行维?修或更换
第十九!条 出?租人:定,期对出?租的保障性住房及】设施:设备进行检》。查和做必《要的修缮承租人应积!极,配合:对因承租人使用不当!造成房屋及设施设】备损坏的由承租【人负责修复》;对非承租人过【错造成损坏的承租人!。应书面要求》出租人及《时勘察并《修缮
《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!。建设的廉租住房【和公共租赁住房的】租金收入按照政府】。非税:收入:管理规定纳入同级国!。库实行?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!廉租:住房租金《收入主要用》于房屋的《维护和管《理支出?公共租赁住房—租金收入用于偿还】公共:租赁住?房建设贷款》以及公共租赁住【房维护、管》理,和投资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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