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第四章 维【修与管理 】第十八?条 承租人要—妥善使用保障—性住房的各种设施】设备:并合理维护如—有损坏要《无条件?赔偿或恢复原状室】内,易损物品由承租人】。自,行维修?或更换 第—。十九条 出租人定期!对出租?的保障性住》房,及设施?设,。备进行检《。查,和做:必要的?修缮承租人》应积极配《合对因承租人使用不!当造成?房屋:及设施设备损坏的由!承租人负责修复;对!非承租?人过错造成损—。坏的承租人应书面】要求出租人及时【勘察并修缮》 第二十条— 政府投资建设的】廉租:住房和公共租—赁住房的《租金收入按照政府】非税:收,入管理规《定纳入同级国库实行!“收:支两条?线”管理廉》租住房租金》收入:主要用于房屋—的,维护和管理支出公】共,租赁住?。房租金收入用于【偿还公?共租:赁住房建《设贷款以及公共【租赁:住房维护《、管:理和投?资补助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