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, ,第,二章 移交与—配租
?
第《六条 ?保障性住房竣工【后由建设《单位分?别移交给投资建【设的住房保障和房产!管理部门、企事业单!位或其委托的单位管!理并办理确》权手:续
?第七条 廉》租住房和公共租【赁住房实《行租赁制符合—保障性住房保—障条件的保障—。对象与住《房保障和房产管理】部门(或其委托的】单位)签订秦皇岛】市廉租住房(—公共租赁住房)租赁!。合同方可入住
】第八条 《符合廉?租住房?保障条件的》。保障对象按照秦皇】岛市廉?租住房保障对象【评分排序《实施细则打分排【序按顺序《分配:房源
】符合公共《租赁:住房保障条》件的新就业职工和】来秦务工人员—的配租由市廉租住房!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!中心、区《住,房保:障和房产管》理部门按照》申,请顺:序安排房《源
第九》条 经济适》用,住房和限《价商:品住房的分配按照相!关规定执行》
第十条》 承租人应》按时交纳租金及相关!费,用
《 :(一)廉租住房租金!按政府批准的租金标!准执行人均面积超标!部,分按市场《租,。金标准执行
—
?。 (二)公共租赁住!房租金按照不同的产!。权性质?实施:差,别化收取具有政府】。产权的公共租赁住】房按照政府公—布的租金标准收取】其,他产权的公共租赁】住房由产权》。单位经营租金可以根!据政府公布的租金】标准适当浮动收取但!幅度不得超过—。10%
】(三)承租》人应自觉遵》守保障性住房管【理的各项规》定并:按时:交纳物?业,服务费用不得转租、!转借:
(四)】环卫:费、水费、》电,费、燃气《费、:取暖费、电话—费、:有线电视《收视费等应由—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承!租人:按规定向有关部门】交纳
?
第十一条 对不】。按合同约《。定交纳租《金的:。承租人通报承租人所!在工:作,单位从其《工资中划《扣;没?有工作单位的承租】。人可采取预交押金】的办法执行》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