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》 ? 第六章 测—量标志 第三!十五:条, 市:、县人?民政:府,测绘行政主》管部门?负责市、县设置的】测量标志的审批迁建!。定期检查、维护【永久性?测量:标志建立《测量标志档案发现】测量标志损毁或者受!到危害时《应当按规定修复【或者采取其他—补救措施 — 第三十《六条 测量标志保】管实行义务保管与发!放津贴相结合的制】度市、?县(市)测绘—行政主?管部门?应当每?。。年,定期向测量标志【保管员发放津贴 】 :。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!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测!量标志的义务不【得损:毁或者擅自移动永】久性测量标志不得侵!占永久性测量标【志占地不得在永久】性测量?标志安全控制区内从!事危害?测量标志安全—和使用效能的—活动 ? , 第三十八》。条 进?行工程建设应当【避开:永久:性测量标志》确实无法避开需要】拆迁永久性》测量: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!量标志失去》效能的工程建设单位!必须向测绘行政主管!部门办理迁》建审批手续》并按照国《家,规定的标准支付【测量标志拆建费用 !     》。申请迁?建永久性测量标【志申请单《。位,应提供以《下材料? :   (一)—书面申请; 【   (二)建设工!程立项及规划批准】文件; 》。   ?。(三)建设工程总平!面图;    】(四)依《。法应: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!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