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: 《 第五章 测】绘成果 第】二十六条 》测绘成果实行无【偿汇交制度  】   ?。测绘项目出资—人或者承担国—家投资测绘项—目的单位应当—在测绘项目检验合】格后三十日内汇交】测绘:成果资料;测绘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收:到后出具汇交凭【证并及时公布测【绘成果?目录非基础测绘成果!。目录可以委托测【绘单位?办理汇交《  ?   属于基础测】绘成果的应当—提交以下资料 】。   (一》)项目?技术设计书;  !  (?二):项目技术总结—; ?  : (三)测绘成果副!本,;   》。 (四)检查—验收:。。报告 《    属于非【基础:测绘成果应该—。汇,交测绘成《果目录 第二】十七条 基》础测绘成果由市或】县,测,绘行政?主管部门统》一管理、提》供;非基《础测绘成果由测【绘项目出资人—或,承担国?家投资测绘项目的单!位负责管《。理并:。接受测绘行政主管部!门的监督 【第二十八条 —基础测绘成果实行】使用许可制度申请】使用市、《县级涉密《基础测?绘成果?的申请人应持下列】。材料向?市或:。县测绘行《政主管部门提出申】。请    (一】)基础测《绘成果申《请表:;    (二)!单位介绍《信(函); —。   ? (三)经办人身份!。证件原件及复印【件,加该单位印章; !   (四)依【。法应提供的》。其他相?关材料    】 受理申请的测绘行!政主管部门应—当自接?到申请材料之—日起七日内作出决】定准予使用的由基础!测绘成果管理—单位与申《请,人签订相关》协议后提供;—不准予使用的应【当以书面《(或口头)形式告】知申请人并说—明理由 —第二十九条 基【础测绘成果归国家】。所有依?。法实行有偿使用制】度收取的经》费专款专《用于基?础测绘和测》绘管:理 第三十条 !基础测?绘成:果与国家投资完【。。。成,的,。测绘成果用于下【列范围?。的应当无偿提供【 :   (一)用于国!家机关决策和社【会公益?性事业?的;: :  : ,(二:)政府及其有—关部门(行政机关及!全额拨款事业单位)!和军队因防灾、【减,灾,、国防建设等公共利!益需:要的:;    —(三)用于政府【。投资建设的民生工】程的     】无偿提供的只—收取工本费无—偿使用基《础测绘成果的—政府有关《部门应当向》测绘管理部门无偿提!供可用于《。基础测绘的有—关资料 第三】十一条 有关单位】生产、处理、使【用,。、保管?、销毁属于国家秘密!的测绘成果应—当依:法具备保密条件并遵!。。守,下列:。。规,定   》 ,(一)?建立国家秘密测绘成!果,保,密制度完善测绘成果!的索取、登记、【入库、借用、审【批手续并有专人【负责测绘成》果的索取、保管和】保密管理工》作; ?  :  (二)国家秘】密测:绘成果未经提供部门!批准:不得复?制、转借经批准【复制:的按原密级管理; !    (三—),储存、使用国家秘】密测绘成果的计算】机及其网络不得【与互联网链》接并遵守《涉密:计算机保密管—理规定?;  《  (四《)向单?位、个人提供的【测绘成果涉及国【家秘密的应当经【脱密处理按照—国家有关规定报【经批准的《除外:;   》 (五)《销毁国家秘密测【绘成果应当经—本单位主管领—导审核批准按规定】进,行登记、造册和监销!并报各?级测绘行政主管【部门备案; —   ? (:六):国家秘密测绘—成果遗失或者其他】原因:导致国?家秘:密,已经:泄露、可能》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!补救措施《并,及时报告当地测绘】行政主管部门和保】密,工作部门 》 , 第三十二条— 测绘成果受—法律保?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!经提供?测绘:成果的?部门:或,者测绘成果所有权人!同意不?得擅自复制》、编辑、转让、转】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向!第三方提供测—。绘,成,。果 第三十三】条 测绘《项目出?资人或测绘》成果:使用者有权就测绘质!。量问题向测》绘单位?查询测绘《单位应当如实告【知     测绘!。项目出资《人,或,。测绘成果使用者向测!绘行:政主管部门申诉的】测绘行政《主管部门《。应,当负:责处理   【  因测绘质量【发生纠纷的当—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!者调解解决也可【。以依法申请仲裁【或通过诉讼渠道【解,决 第三—十四条 在遵守【国家:。有,关保密法律、法规的!前提下?地理信息资源—。应当实行共建共【享市、?县(市)测绘行政主!管部门?应,当与政府有关部【门建立地理信息【资源的共建共—。享机制、交换制度】拓宽:测绘成果的》使用范围《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