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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: ?第九:章 建筑与—城市环境控制 】 第九十一条 】 在:漳州市城市规划区范!围内进行各项—建设工程应符—合,漳州城市总体规划和!详细规划以及城市设!计中城市空间—环境的要求   !  城市市政—设施和公共建—筑应按有关专业规】范必须进行无障碍设!计 《 第九十《二,条 各《类建设?工程在编制》。建设项目总平面【规划、城市设计和】建筑设计方》案时应?绘制城市坐标—和周:边,相邻地段《30:m-:5,0m范围内的现状】。地物地貌并研—究与:相邻空间环境协【调以及与城市基【础设:施的连续成片—开发的住宅建—筑和多、高层建筑】应与相?邻建筑协调建筑立】面及色彩方案应进行!。多,方案比较符合—方案竞选要求的应进!行方案竞选并报漳州!市,城乡规划局审批 ! 第九十三条 】。 城市主、次干【路,两侧城?市中心?区的:住宅建筑和多、高层!建筑(包括现已建成!的)在立面上安装】各种空调器》及其它建《筑设备时必须—统一协调《设计、统一施工【建筑屋顶需要设【置水箱?冷,却塔、电梯间—等设备?用房:时应进行建筑形【式处理不得直接外】露建:筑物临?。城市道路的窗—、阳:台、走廊等》应规范设置内—置防:盗网临城市》。主、:次干路?的住宅阳台应统一】形式予?以封闭 《 第九十四条】 城?市主、次干》路两:旁的建筑物其锅【炉房及烟囱、泵房】、冷:却塔、电房(包括发!电机:房)、厨《房、污?水处理池《、垃:圾转运站等附属【设施:不得临街布置对于】产生烟尘、噪声【及,有,害气体的其》环境卫生防护距【离应按?有关规定采取必【。要措施在《其用地?范围内解决》。水塔、?烟囱等?高,耸构筑物其周边建筑!物应在安《全保护间距之外 】 : 第:九十五条 经规】划确定在城市道路两!。。侧建设骑楼的应符合!以下规定《    (1)】骑,楼宽度骑楼建筑的底!。层外墙?面至道路《红线:距离:不得小于《3,.5m   【 (2)骑楼地【面骑楼地面应与【人行道地面》相同无人行道—的应高出道》路边界处0.1【m~0.《2m:表面:铺装应平整不—得设置任何台阶或】障碍:物 ?。   ?(3)骑《楼净高不得小于3.!。6m    【(,。4)骑楼外柱—骑楼:外柱的外缘》距建筑控制》。线不得小《于0.45m且应设!置,防撞和安全措施【。 第九十六条! 住宅建筑建设要!求如:下    —(,一)住宅建筑建【设应符合国家—、省:、市:颁发的有关规—定和规范   】 (二)住宅建【筑或住宅小区在规】划、建设中应设置必!要的物业管理用房】、邮政信报》。等设施    (!。三)安?置房:建设按照国家—。、省、市颁发—的,房屋拆迁《有关规定执行 !。 第九十《七条 ? 在漳州《市,城乡规划《区内进行各》项建设应在下列范围!设置:公,共厕所?并应:符合有关专业规【范规:定    (【一)广场、》车站、码《头、:大型公共建筑内部】及附近 《    (》二)风景名胜—古迹游览区》、公园?、市场、大型停车场!。(库)、《体育场(馆)内【部及:附近    (三!)市区旧居》民区改造原》有的公共厕所必【须按原有规模结【合改造重新安—置    (四】)新建住宅区应按】规,范规定的规划—要求:设置公?。共厕所附建式—公共厕?所建筑面积不—少于60m2 【 :。 第九十八》条, 各类建》筑项目除《有特:。殊要求的《项目外?在进行规划建设时应!设置城市生活垃圾转!运站(下简》。。称转运站)转运【站的位置应符—合城市?总体规划和环—保、卫生规划的要】求其规模《应根据各区域内垃圾!高产月份平均—日产量的实际数据】确定或按有关—专业规?划的要求确》定    —。(一)设《。置,在建筑物内的转【运,站应符合防火、卫】生规范?及各:。种安全?要,求应:设置在交通方便【较为隐?蔽的地?方其建筑装修应与周!围建筑物相协调 !   (二)—单独设置的大—、中:转运站其绿》地率不?低于:用地面积的3—0%应与周围建筑】物形成?绿化隔?离带建筑《退让用地红线—应不小于《建筑:高度的0.6倍退】让用地周边最—小距离不小于10m!.    (三)!转运:站内的建筑物、【构筑:物应采?用封:闭式的建筑形—式并应符合》有关专业规范—。的规定 》 第九十》九条 凡在漳【州市城市规划—区内的?城市道路、公路干线!两侧广场、公园【、风景名胜区和【其他公共场所建设城!市雕塑?除应符合本》规,定的有关要求外须】符合下列规》定    (一)!符合福建省城市雕】塑管理办法》中的规定   】 (二)建》设城市雕塑建—。设单:位须将拟建雕—塑的题材体量、【建设地点《。、雕:塑模型、环境—设计:和上级主《管部门的意》。见报漳州市城乡【规划:局,审查:在公共绿地》内建设城市雕—塑,须先征得园林管【理部门同意后再【报漳州城乡》规划局审查核发“一!书两:证”后?方可建设   】  属于《重,要的政?治性、历《史性题材的雕塑【由漳州市城乡规划】局报漳州市城乡规划!委员会审定   ! (三)城市雕塑的!设计:须由持有城市雕塑创!作设计资格证书的设!计,人员:承担未持有设计【。资格证书《的不得承《担城市雕塑设计工】作   》 (四?)城市雕塑》设计方?案一经批准后—不得擅?自修改擅自建设城】市雕塑属违法建【设城市雕塑工程竣】工后建设单位须报】漳州市城乡》规划局?组织验?收 ? 第一百条— 设置户》。外广告?、标语牌、画廊、】橱窗、牌匾等应【与周围景观协调【。整洁美观保证安【全并应?符合下列要求 】  : (一)建》筑物在进行》建设时应充分考虑】。广告等设置的位【。置、形式《、灯光照《明等并应在方案图】中示出报《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审!批    (二】)在建筑物上—设,置广告的不得破坏原!有,。的,建筑造?型户外广告等不得突!出建筑立面和—平面轮廓线》1m离室外》地面不得低于5【m在有建筑高—度控制的建筑—上设置广告的—,不得超出建筑【。屋顶轮廓《线   》 (:三)户外《广告等的《照明装置不得对【周边:环境产生视觉污染】照明应采用散射光】、,或漫射光《、不得采用直射光】    (四)】不得妨碍城》市,交通 —第,一百零一条 — 各类高层建—筑应符合城市景【观、消防、防—。火、抗震、环—保、交通、人防等方!面专业规范的要求同!时符合本章》的规定     !各类高层建筑设计文!件,编制要?。求见附表《(十二) —    《表(十二《)   单项工程建!筑设计方案文—件编制要《求(:试行) 《 — : : !序号 】 , 图纸名称 【。 ?。 《。 图纸内容 ! 图纸比例! 《 ? 】 ? 1 》 方】案设计说明 【 : 说—明工程的设》计,。依,据设计宗《。旨用:地规划技术指标、建!筑经济指标结构【选型设计《、消:防,、人防?、环保、给水排水】、电气、电讯、【。空调通风等及其与】城市环境的关系【 】   —。 】。 《 2 — 工程!。。区域位?置图 】 ?表明工程项目—位于城?市中的位置》 — 12000】 】 ! ?。3, , 【总平面图 》 【 表明工程区内建】。筑物总平面》规,划布:置道路、绿化、【。环保、消防等设施的!布置(包括周—边3050m—范围内现状地—物,地貌) — 《 15《。0,0 — 】。 — 4 】 消防系统平【面,图 】 :表明消防通道、宽】度、流线《、出入口位置、距】离、消防《登高面的布置及建筑!物,内消防出《入口与室外消—防通道的联系方式】等 ! 150《0 】 , , ? 【 5 — 绿化系统平!。面图 【 : 表明绿》地位置、面积、尺】寸等 ! 1500 ! 《 】 》6, 交!通系:统平面图《 : 表明!人流、车流出入口】位置用地内部—。车道:组织、室内外停【车场(库《)位置面积、—车位数用地内部交通!系统与城市》交通系统的》关系等 》 ? 1》500 【 【 !7, 】。环,。保系统?平面图 》 表】明室内垃圾》集散间位《置、室?外垃圾收集点位置及!运出通道二》级生化处理设施或大!型化粪池位置—。、面积、尺寸—以,及排:污管道设施走向【等 — 《1,500 》。 ? ! ? 8《 — 人防系统平面图!。 【 :表明室内人防工程】位置、面《积、等?级,、室内外出入口位】置、尺寸等》。 , — :1,500 【 ? — 9 ! 》 建筑单体或【群体 ? 《。 : 彩色渲【染图 — 》建,筑单体或群体彩【色渲染?图重:要的或大《型建筑必须制作模型! 》 : ,   ?。 , — 》 ? 10— — 建筑《方案图 【 平面、立!面、剖面《图平面?设计应包括配套设施!用房: ? 110!0或 ! 12—00 — 【 !。11 【 竖向布置图】 !室,内外:设计标高及场地标】高 【 1500【 【 】 》12 ! 管线综合》 【 各管线的平面】布置:。注明各管线与建【筑物、构《筑物的距离和管【线间距市政管线接入!点的位置 【 , 15【00 【 , 】 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