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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八章 《市政公?用设施及管线—控,制,。
第六十【。条 道《路及其隔离带—、河道?和绿:化属城市市政公用设!施范围?。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分!。别,。以道路及《其隔离带红线、河】道蓝线和绿》地绿线为《标记进行统一规【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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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《十一条 《 城市道路分为快】速路、主干》路、次干《路和支路四等—级公路进入城市【规划建成区》即成为城《市道路的组成部分】
: :。
? 第六十二条 重!要道路两《侧绿地隔离带规定】如下
《。 (一》)城市快速路两侧应!各留出10~25】m宽绿化带
】 (二《)城市?对外:交,通的主干路及滨江干!路其两侧应留出8-!15m宽绿化带
! (三)城市】交通性干路宜采【用绿地隔离带综合性!干路、生活性干【路宜:采用集中绿地—与带状绿地》相,结合的方式规划控】制的应预留》集中:绿地用地
】第六十三条 — ,道路绿化规定
【
(一)道】。。路绿化面积应根据】。道路性质确》定具体?城市道?路绿地率的计—算按城市《道路绿化与设—计规范CJ》J75-《97:规,划设计各《类道路绿地应符合】下列规定
》
《 1、园林景观路绿!地率≥40》%;:
:。 : 2、红线宽度】>50米的道路【绿地率≥30—%;
》 ?。3,、红线宽度40【-50米的道—路绿地率《≥2:5,。%;
】4、红线《宽度<40》米的道?路绿:地率:≥20%
— , , (二)绿化选栽】应符合行车视—。距的要求《
:
,
,第六:十四条 》市政道路设计中【应设置方便残疾人通!行的无障碍》坡,道及标志并应符合】城市道路和建筑【物无障碍设计规范】的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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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《五条 在城市道】路上空建设建、【构筑物时城市干路】最小净高为5.5m!;通行?其它机动车最小【净高为4.5—。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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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第六十六《条, 漳州市中心【城区范围内的河道】以规划蓝线予以控制!风景观赏《通航河道两侧应留1!0~50米绿化隔】。离带;排水》河道芗城《区内河两侧各留不】小于6-8》米,以上的绿《化隔离带龙文区【内河两侧各》留不小于10-【20米的绿》化隔离带
第!六十七条 中心城!区,内的:河道两侧《。绿地隔离带用—地为市政绿化带【专用地除按城—市规划要求》。埋设必要的市政【。管线设施和》修建园林小品、【闸门、游船》码头等?外任何建《设工程不得挤占绿地!
第六十【八条 ? 在规?划区的规划》河道范围《修建:码头、?驳岸、跨河桥梁或其!他建、构《筑,物应:符合以下规定
! (一)》新建驳岸构筑—物前沿应在规—。划,河道:蓝线以外以确保两】条规划?河道蓝线之间宽度】为净:宽度河道改道时【新河:道未:。建成之前现有河道】不得填堵《
: (二)内【河上的中、小—。桥位原?则上应服从城—。市,道路的走向》进行布?置桥梁纵轴线宜【。尽,。量与:河流成正交》因条件?所限亦可考虑—斜交或弯桥》。通航净?空应符合有》关的规定
— : (三)《。隧,道、过街《地道、大型桥—梁,应考:虑设置管《理维护?工作间用地
!第六十九条 — 凡在规划道—路上申请通》行机:动车的道路》开口要符合下列规】定
—(一)一个》建设项目《原则上允许开引【一个机动车》道口当相邻道路为】两条:或两条以上时则【。向,最低一级的道路上开!口并尽可能》远离交叉《口
(【。二)在城市道路【交,叉口范围《开引机动车》道口:时其开口位》置在城市主》、次干路《的机动车《。道口道?路中心线至道路【红线:的距离原《则上不小于5—。0,。m;在支路上—的其距离《原则上不小于3【0,m
第七十】条 在中心城【内公交交停靠—站、始发站、停车】场应统一《规划控制《用地主、《次干:路公交站点应采【用港湾形式
!第七十一条》 建筑物之间因】交通需要或提供城市!公共通道《。架设穿越城市—道路或?跨越地?。界,连接相邻建筑物的空!中人行廊道的—应,。。报漳州?市城乡?规,划局批准并应符【合下列规定》
(一)】廊道的?净宽:度不大于6》m
? (二)—廊道内不得设置商】业等妨?碍,。交通畅通的设施
! : (三?)符合城《市,交通和?消防要求《
: (四)符合本!章第六十一》条中的规定
【
第?七十二?条 新建、—改,建、:扩建建筑工》程时各种市政—配套设施(如开闭】。所,、变电?室、污水《处,。理站:、小区清洁》楼等)?心,须与主?体工程同步设计【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!收
:。
:
第七十三条 【 建:设工程方案设计【文件中有关市政配套!设施的内容应—符合下列规定
】 , , (:一)设计说明书一】般应包括以》下内容:
! 1、外部市—政设施现《状,分,析;:
》。 2、道路竖向与交!通组织分析》;
【3,、用水?、用电、通讯、燃】气、及排水设计标】准,与,总量;
》 4、市【政配套设施及内【。部管线?与城市管《线接口?;
5、!防洪及雨水、污水】排放
【(二:)设:计图一般应包括以下!内,容
:
? 1、市》政设施?现状图;
】 2、道路竖向与!。交通:组织图;《
《 :。3、市政配套—设施方案图;
!。 ?。4、管线综合设计】图
第七【。十四条 建—筑工程单《。体配套的《附属设施(如—开闭:。所,、变:电室、蓄水》池、化?粪池、燃气调压【器及各种地下管线等!)心须在《该项目用地》红线内设置
】
第七十五条 【 相邻地块》的建筑工程经双方协!议,可,以共:建消防?通道:、出入口、开闭所】、变:电室、消防水池、】泵房、?消火栓和地下管线】等配套设施》
第七—十六条? 相邻建》筑工程共建的附属项!目必须与先》建的建筑工程同【时设:计,、同时施工、同【时验收
—
第七十七条 】当详细规划或专项】。规划在建设项目所】在,地块安排《有,公共:变电所、《开闭:所等市政配》套设施时《建设项目方案设计】应在主体建》筑内安排相应的市政!配套设?施,并应满足市政配套】设施对建筑》的有关?要求
《
第七十八—条 ?10KV开闭所【和变电室设置应符】合下列规定
! :1、应采用户内式并!尽可能设在主体建】筑物内
】 2、10》KV开闭所和—变电室宜安排在地】下一层?并具有?良好:的,出线通道《当,条件限制《必,须设于地下》室时应采取可靠的防!水措施
》 3、开闭所!和,变电室净《高不得少于3.9米!。变,电室的面积》应能满足《远期发展要求—一般为?1,2,0-16《0平方?。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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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?4、0.4K—V公用配电室供【电半径不宜大于25!0米;变压器—的台数一般》为2:台单台变压器—容,量不宜超过12【50KVA新发【。展的:永久性居民区应设】室内变电所(街【区变)供电一般【不再采用杆架式【变压器或箱式—变压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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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5、10KV!开闭所的最大转【供容:。量不宜大于1000!0KVA《且,宜,与10KV变配【电所合建
】第七十九《条 电信光接点】用户:接入单元(ONV)!的设:置应符?合
下】。列要求
》 1、大型公!共建筑、写字楼【、科研机《构、大学校园、政府!机构和住户超过1】00户的居住建【筑等应按光》纤,到楼(?FTTB《)考虑主体建—筑内应设置光—接点设?备间;
【 2、居住小区】应按:每1000个—信息点(《包括电话接口—计算机网络接口等)!设置:一个光接《。点设备间;
】 ?3、电?信光接点设备间应】与计算机网络接【口设:备、智能化》接口设备《等统筹考虑光接点设!备间不宜与变—配,电室相邻;》
》 4、光《电交接设备间的【面积一?般为2?0-4?0平:方米
第八】十条 有线—电,视终:。端,容量超?过500户的应【在建筑物内设—置个电视分前端室】每,。个小:区应设置不》少于一个电视—分前端室电视—分前端室宜设—在地面一层》可与电话光接点设】备间合并但不宜与】变配电室相邻有线电!视终端超过50【。户的应设置一—个放大器箱
!第,八十:一条 ? 住宅小区、住【宅建筑、办公建筑】。等可:根据人员、》建设规模选择设置必!要的邮政设》施并在?规划、设计时充【分,考虑:
(一【)单元?信报箱即《在楼房单元进口处的!墙壁上设置》与户数相对应的信】报箱
— (二)集群式信】报箱3幢以上建筑的!在适当位置设置信】报箱
(】。三)信报间10幢】以上的宜在》小区出入口》设置信?。报间
— (四)《办公:建筑或其它类建筑可!设置信报收发室
】。。
建设【单位须将拟建邮【政设施内容、建设】地点报漳州》市城乡?规划局审批并应符合!下列要?求
1】、符合行业》建设:规,范和城市《景观要求《并应具有地方特点】;
》 2、不得妨碍】城市交?通和:破坏:地下管道《;
3】、不应挤占城市绿】地;:
4【、不是擅自建设、更!改
》第八十二《条 城市道路【下的:各种工程管线应与】城市:道路的新建或改造】同时设?计、同时《施,工、同时验收新【建或改建的城市道路!原,则上至少5》。年内不得破》路埋管
第八!十三条 》城市道路下》的各种?工,程管线必须统筹安排!综合:。协调并应与》道路绿化和地面杆线!相互协调合理—配置城市地下—地面空间资》源,各种工程管线的井盖!应与所在位》置,的地面铺装》相协调
第】八十四条《 工程管》线在城市道路—下面的埋设位—。置应在?。。人行道或非机—动车道下面当人【行道或非机动车道】下埋:设有困难时可将【雨、:污水管道等埋设在机!动车道下但在城市】快速路?和主干路的快车【道下不应《埋设工程管线
【
第八十—五,条 工程管—线在城市道路下【面的敷设位置应相】对固定其主干—管,应布置在分支管【多的:一侧:工程:管线不宜从道路一】侧转到另一》侧也不应从一—个管位转到》。另一个?管位
第八】十六条 》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!0,米时宜在道路两侧】布置给水管;—超过4?0米时宜在道—路两侧布置给水【管、燃气管和污水】管;道路《红线宽度超过—50:米时宜在道路—两侧分别布置各【种管线
【第八十七条 【当,某些管?线仅在道路一侧布】置时应在道路交叉】口或路段每隔15】0-2?0,0米:预埋过街横管或过】街管沟?以减少用户》。接线造成的破—。路
第八【十八条 在城市道!路下性质相》同的多种《管线:应同沟敷《设尽量减少城—市地下空间的占用】各种电信管》线、有?。。线电视管线和各【种数字传输线路【均,应统一安排同沟敷设!检修井可以错—开布置
《。
第八十九【条 各类》管线:设,置应符合《下列要求
!(,一)必须与城市【管线衔接;
】 (二)应根据各!类管:线的不同特性和设】置要求综合布—置,各类管线相互间的】水平与垂直净距【应符合城市工—程管线综合规划【规,范GB50》289?。-98?及有关专业规范【的规定各类》管线原则上应采取】地下敷设的方式【
(—三)各类《。管线的埋设顺序须】符合下列规定
【。
1、工程!管线在规划道路下】的位置宜布》置在人行《道或非机动车道【。下电信电《。缆、给水输水—、燃气输气、污雨】水排水等工程管线】宜布:置在非机动》车道或机《动车道下
! 2、离建筑物的水!。平排序由《近,及远宜为电》力电缆、电信电缆、!有线电视电缆、【燃气配气、给水【配,水管、热《力干线、燃气—输气、雨水排—水、:污水排水
》
? 3、当各类【。管线交叉《时其垂直排序由浅】入深宜为电信—、有:线电:视、:小于10KV电力、!大于10KV电【力、热力、燃—气、给水《、雨水、污水—
: (四》)电力电《。缆与电信《电缆宜远离并按【照电力电缆和—给水管在《道路东侧或北—侧、电信电缆和【煤气:。管道:在,西侧或?。南,侧的原则《布置:
》(五:。)管线之间遇到【矛盾时应按下列【原则处理
— 1、临时】性管线避让永久【性管线;
— 2、小【管径管线避》让大管径《管线;
】 3、压《。力管线避《让重力自流管—线;
4!、可弯曲管》线,避让不易弯》曲管线;
! 5、工程量小的让!工,程量大?的;:
6【、新建?的,让现有的;
! , 7、检修次数【少的、?方便的?、让检修次数多的不!方便的?
,
(六)各】种管线其走向—应与道?路中线相平行—。横穿道路的线路应尽!量与道路走向—。垂直:其埋设?深度应根据》道,路结构、标高—和管线的安全—。要求确定管》顶至:机动车道路路面【垂直距离不得—小于0?.7m
(!七)在?人行道内建》设各种管沟其管沟预!制盖板不《得外露以保》证人行道平整、【美观不妨碍》行人通行
】。 (八)《管线穿越河》道的埋设深度—和架:空跨越通航河道的】高度:应符:合有关专业》技术规定《
(九)新!建建:筑,。与现状水源输水管和!净,水输:水主干管《净距:原,则,上,应大于6m不—具备条?。件的:在采取相《应,保护措?施后:可适当减《少但:。其,净距:不得小于3m
】。 (《十)新区《的道路及建成区的】道路地下市政管【线应:尽量采用统一—的综:合管涵或管沟—。
(十一】)市:政管线穿越次—干路以上级的道【路,原,则上采用非》开挖得设《计方案
—
第九十条 在电!力线路保护区范围】内不:得新建建筑物—、构筑物(电力设施!配套建、《构,筑物应报漳州市城乡!规划局?。和电力主管部门【审批:)电力线路保护区规!定如下
】。(,一)在架空电力线】路保护区沿线进行建!设的按下《列规定?执行
】架空电力《线路保?护区即导线边—线向外两侧延伸所形!成的两平《行,线内的区域》在一般地区》。各级电?压导线的边线单【侧向处延伸》距离如下《
:。 1~1【0千伏 【 《 5m《
—35~?11:0千:伏 10m!
15】4~330千伏 】 1?5m
》 500—千伏 ? ,。 , 】20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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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二)市区》各种电力管线原【则上应埋设》在地:下市区内11—0千伏?及其:以下等级的线路【。要采用电力电—缆不得明《线架设现有电—。力、电?。讯、路灯等》。架空线应逐步改【为地下埋《设,
,
(三)【。电力电缆线路—保护区地下电缆【为线路地面标桩两侧!各0.75m所形成!的两平行线内的【区,域;海底电缆—一般为线《路两侧各二海—里(港区为两侧【各100m》);:。敷设于二级及以上航!道时:。。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!各100m》;敷设于三级及以下!航,道时一般《不小于各50m【所形成的两》平行线?内的水?域
—。(四)新《建架空?电力:线路不?得跨越储存易燃、】易爆物的仓库—等区域一般不得跨越!房屋特殊《情况需跨越时—应报漳州《乡城市规划》局审批同时》电力主?管部:门应采取安全措【施当电力设施和电】力线路与《市,政公用工程、城市绿!化和其他设》施相互妨碍时双方】主管部门应按照【国家有关《规,定达成协议》后方可建设
】 (五)市政道路!规,。划设计中《应明确路灯》照明设计《专用变压《器的安装位置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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