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, 第四章《 建?筑,间距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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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】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!消防、环《保、工程管线—和建筑保护》等,方,面的要求《外应同时符》合本章?。的规定(《见附录三)》
— :第二十九条 【低层:、多层?及中高层居住建筑的!间距控制应符合下列!规定
《 《 (一?),。。平行布置时的间距(!包括两建筑夹角【≤30°)》
1!、朝向为南北—向的:(建筑?走向与东西向夹角】小于或等《于45°下》同)其间《距在三类地区—不小于南侧建筑高】度的1.《。2倍;在二》类地区不《小于1.0倍在【一类地区不》小于0.8倍—
2!、朝向为东西—向,的(:建筑走向与南北向夹!角,<45?°,的建筑?,下同)《其间距在三》类地区?不小于较高》建筑高度的》1,.0 倍《在二类地区不小于】0.9倍在一—类地区不小于—0.7倍且最小间】。距不低于6米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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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二:)垂直布置时—的间距(9》0°≥两建》筑夹角≥60°)】
】在三类地区不小于较!高建筑高度的—0.8倍二》类地区?。不小于?0.7倍一类—地区不?小于0.6倍且最小!间距不应小》于6米
】 , 多层居》。。住,。建筑:的山:墙宽度必须小—于或等于15米【若大于15米其间】。距按平行的控制【
》 :(三)既《非平行也《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!最窄处?(指30°》<两建筑夹角<6】0°)?
》 1《、当两幢建筑的夹】角小于等于30【°时:其最窄处《间距按平行布置【的居住建筑控制【
《 2、—。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!于30°小于60】°,时,其最窄处间距—在,三类地区不》小于:南侧:(或:。较,高)建筑高》度的 0.9倍【二类地区不小于【0.8倍一类地区】不小于0.7倍
! , 《 3、当两》。幢建筑的夹角大于或!等于60°时其最】。窄处间距按垂—直,布置的居《住建筑控制
】 (四)低】、多、中《高层居住建筑的山】墙间距?不,。小于6米且在三类】地区不小于较—高,建筑的?0.5倍在二类地】区不小于0.4倍】在一类地区不小于】0.3?倍;低层居住—。建筑的山《墙间:距不:小于4米同时须满足!消防间距《或通道要求山—墙不得有任何形式】的窗洞若有卫—。生,。间、楼梯间或其他非!。。重要房间《在山墙开《启窗洞则其间距【应适当增加
【 《 (五)不规则【平面的?住宅建筑按建筑【的最凸出的外围线和!周围建筑的》最近距离计算间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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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六)住宅建—筑南北?向布置相邻》两住宅建筑之间【地面有高度差—时其建?筑间距按下列原【则计算当南侧—住宅建?筑低于北侧住宅建】筑时以两《建筑高度《完,全重叠的部分—计算:建筑间?。距并应同时符合其它!规范的要求;当南】侧住宅建筑高—。于北侧住宅建筑高】度时应?以,。两建筑高度完全重】叠的部分加上南侧】住宅建筑高出北【侧的部分高度—计算:建筑间距以上间【。距最小?值不少于9m
! :(七)?居住区住《宅建筑?应避免?视线干扰有》效保:障私密性《。窗对窗、窗》对阳:台防视?线干:扰,距,离不宜小《于18m
第!三十条 与—。第一类居《住用地的低层—独立式住宅相邻【的建筑之间的间距在!三类地区《不得小于其南—侧建筑高度的1【.5倍在二》。类地区不小于1.4!。倍,在一类?。地区:不小于1《.3倍
第】三十一条 在符】合第二十八至—第三十条规》定的前?提下南北《向平行的低》层居住建筑之间【的最小间距为6【米低层与其北侧多】层建筑的最小间【距为9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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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—条 居住建—筑,底层有?。。商店或其他非居住用!房的住?宅间距计《算不得扣《。除底层高度当—底层裙房为》。一,整体时计算》间距可扣除底层裙房!高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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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!高层:。居住建筑与高、【多、:低层居住建筑—的间:。距应符合以下规【定
(一)!。。平,行布置的间》距
1、!南,北向布置南侧为高】层时三类《地区不小于南侧【建筑高度 0.【。6 倍?且,最小间距为30米】;在二类地区不小于!0.5倍《且最小间距为24】。米;一类地区不小于!0.:4倍:。且最小间距为2【0米南?侧高层建筑高度超过!60米时《则高度每增加—5米间距增加1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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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2、东》。。西向:布置时在三类地区不!小于较?高建筑高《度的:0.4倍《且最小间距为2【0米、;《在,二类地区不小于【0.35倍且最【小间:距为1?8米;在一》类,地,区不小于0.3【倍且最小间距为【16米较高建筑【的高:。度超过6《0米时则高度每【增加5米间距增加0!.8:米
【3、若北侧为—高层居住《建筑其间《距按南侧多、低层居!。住,建筑控制但最—。。小,值为13《米
》 , 4、?山墙:间距按消防》。间距控制但》山墙有?居室窗户的》。其间距?应不小?于13米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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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二)垂直布置的间】距其间距在三类地】区不小于较高建筑高!度的0.3倍在【二,类地区不《小于:0.25倍》;在一类地区不小】于0:.2倍且最小值为1!3米:较高建筑的高—度超过60》米时则高度》每增:加5米间《距增加0.5米
! (三)山【墙,间距按消防间—距计算?。但山墙有窗》洞的其间《距应:不小于13》米
—(四)南侧为板【式高:层,。建筑时其间距将【根据其对《北侧建?筑的遮档程度做适】当,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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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十四条 — 文、教、》卫建筑之间的间距其!间距须在同》型布置方式时的【居住建筑间距要求】上提高10-20】%同时须满足各专业!规范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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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非!居住建筑《(第三十四条所【。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!)的间距《须在同型布置方式】时的居住《建筑间?距的要求上减少10!-20%同时须满】足各专业规》范要求
第】三十六条 —非,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!的间距应符》合,下,列规定
【 ,(,一)非居住建筑位于!居住建筑南侧—的其间距按第二十】八条至第三十三条控!制
(二】。)文、教、卫建筑位!于居住建筑北—侧的或?东西侧(含山墙【)其间距按第三【十四条控制
! (:三)非居住建—筑(:文、教、卫建—筑除外)位》于居住建筑北侧的按!。第三十五条控—制;位于居住建筑东!。西侧:时(包含山墙)按】第二十八条至第【三十三条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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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 】 高、中高》、,多、低层住居—住建筑的阳台—出,挑距离不得大—于1.8m阳台【连续长度不》。得大:。于8 m阳》台总长度不宜超过】建筑面宽《总长度的50—%超过以上》。规定值的应从阳台】外边缘计算建筑间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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