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 — 基本规定
—
—
2.》1 设防分类【
】。2.1.1 矿井!、,。选煤厂?。工程抗?震设防分类应符合】下列规定
—
?
1— 地震时使用功能!不能:中断需?尽快恢复《。的生命?线相关工《。程以:及地震时可能导致】大量:人员伤亡等》重大灾害《后果:需要:提高设防标准的【工程应?为重点设防类(乙类!。。)
》
: 2 【除乙类、丁类以外】按标准要《。求进:行设防的工》程应为标准设防类】(丙类)
】
3 !人员稀?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!生灾害的允》许比本地区抗震【设防烈度要求适【当降低其抗震措施】。的工程应为》适度:设防:类(丁类《)但抗震《。设防烈度为6度【时不应?降低
—
2.1.2【。 矿?。井、选煤厂工程抗震!设防分类应根—据行业?。特点、破坏造成【的人员伤亡》、经济损《。。失,和恢复的难易程度】按表:2.1.《2确定
】
表2.1.2 !矿井、选煤厂—工程抗震设防分类
!
《
《
】
: ?注1 未列出【矿井、选煤厂工程】。均为丙类
【
【。。 ? 2 矿》井工程的《行政公共《建筑等抗震设防分】。类应按现行国家【标准建筑工程—抗震设防《。分类:标准G?。B 502》2,3和煤?矿矿:。井,建筑结构设计规范】GB 5059【2确定其抗震设【防类:别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