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7 地基与基础
!
】
7.1 一般】规定:
【
7.1.1— 井?塔的地基基础—设计等级应为—甲级建于《完整、稳《定岩体上的地基基础!设计等级可为丙级】
》
7.1.》2 基础》可采用独立柱基、】条形基础、桩基【础、箱形《基础:、筏形基础、岩石】锚杆基础及井颈基础!
—7.1.3 井塔!基础边距井壁—外,侧的距离不应小于】200mm
!
7.《1.4 》地基基础设》计,可,不进行断绳、防坠制!动荷载效《应,的验:算
:。
7—.1.5 地基】变形允许值应符合】表7.1.5的【规定
》
,
表7.1—.5 地基变形】允许值
】
【。 注1 【H,g为室外地面至井】塔,屋面的高度;—。
:
】 2 — 倾斜指基础—倾斜方向两点的【沉降差与《其距:。离的比值
】
7?.1.6 井【筒采用冻结凿井法施!工,时井塔基《础施工?前应补充地基—冻结后的岩土—勘察报告
】
7?。.,。1.7 井塔沉】。降观测?。点不:应少于?4个且宜设在井塔】室外地坪《以上:。1m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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