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— 地基与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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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 !一般: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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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—1.1 井塔的地!基,基础设计等级应为甲!级建于完整》。、稳定岩体上的【地基基础设》。。计等级可为丙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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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》。.1.2 基【础可采用《独立柱基《、条形基《础、桩基础》、箱形?基础:、筏形基础》、,岩石:锚杆基础及》井颈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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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【1.3 井塔基】础,边距井壁《。外侧的距离不应小于!200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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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4! 地基基础设计可!不进行断绳、—防坠制动《荷载效应《的验算
!7,.1.5 —。地基变形允许值应符!合表7.《1.5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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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表7.1.5 】地基变形《允许: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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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1 Hg》。。为室外地《面至井塔屋面的【高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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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2 倾斜》。。。指,基础倾斜方向—。。两点的沉降差与其距!。离的比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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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6【 , 井筒采用冻—结凿井法施工时【井塔基础《。施工前应补充地【基冻:结后的岩土》勘察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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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7.1.7》 , ,井塔沉降观测点不】应少于4个且宜设】在井:塔室外地坪以上【1m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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