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【地基与基础》
》。
《
7:.1 一般规定】
】7,.,1.1 井塔【的,地基基础设计等【级应为甲《级建:于,完,整、稳定岩体上的地!基基础设计等级【可为丙级
》
?
7.《1.2 基础可采!用独立柱基、条【形基础、桩》基础、箱形基础、】筏形基础、岩—。石锚杆基础及—井颈基础《
—7.1.3 【井塔基础边距井壁】外侧:的,距离不应小》于200《。mm
7!.1.4《 地基基础设【。计可不进行断绳、防!坠制动荷载效应【的验算
》
,。
:
7:.1.?5 地基》变形允许值》应符合表7.1.】5的规定
】
:表7:.1.5 —地基变形允许值【
《
》
— 注1 Hg为室】外地:面至井塔屋面的【高度;
》。
:
》 : 2 —倾斜指基础倾—。。斜方:向两点的沉降差与】其距离?的比值
》
:
,
7.1《.6 井筒采用】冻结凿井《法施工时井塔基础】施工:前应补充地基冻结】。后的岩土勘察报告】
7.1!。.7 井塔沉降】观测点不应少于4个!且宜设在井塔—室外地坪以上—1m处
《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