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7 : 地基与基础—
?
7.!1 ?一般规定
【
:
,
7.1.1 】 井塔的地基基【础,设计等级应为—。甲,级建于完整、稳【定岩体上的地基基础!设计等级可为丙【级
:
,
:
7.1》.2 基》础可:采用独?立柱基、条形—基础、桩基》础、箱形基》础,、筏形基础、岩石锚!。杆基础及井颈基础】
》。。
7:.1.?3 井塔基—础,边,距井壁外侧的距离不!应小于200mm】
》
7.1.4 【 地基基础设计可不!进行断绳、防坠制】动荷载效应》的验算
】
7.1.5 】地基变?形允许值应符合表】7.1.《5的规?定,
,
表7.】1.5 地—基变形允《。许值
?
【
:
,
: 注1 H【g为室外地面至井塔!屋面的高度;—
— 2! 倾斜指基础倾】斜方向两《点的沉?降差与其距离—的,比值:
?。
7.1.【6 : 井筒采《。用冻结凿井法—施工时井塔基础【施工前应补充地【。基冻结后的岩—土勘察报告》
?
7.1.7】 , 井塔沉降》观测点不应少于4个!且宜设在井》塔室外地坪以上1】m处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