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— 地基与基础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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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【 ,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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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】.1 井塔的地基!基础设计等级—应为甲级建于完【整、:稳定岩体上》的地基基础设计等】级可为丙级》
—7.1.2 【基础可采用独立柱基!。、条形基础、桩【基础、箱《形基础、筏形—基础、岩石》锚杆基础及井颈【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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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?.1.3 —井塔基础边》距井壁外侧的距离不!应小:于20?0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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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7.1.4 — 地基?。基础设计可不—进行断绳、防坠制】动荷载效《应的验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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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5 地!基变形?允许值应符合—表7.?。1.5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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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《7.1.5 地基!变,形,允许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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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注1?。 Hg为室外地面】至井:塔屋面?的高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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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 ? 2 》倾斜指?基础:倾,斜方向两点》。的,沉降差与其》距离的比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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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7.1.6 【井,筒,。采用冻?结凿井?法施:工时井塔基础—施工前应补充地【基,冻结后的岩土—勘察报?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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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:.,1.7 《 井塔沉《降观测点不应—少于4个且宜—设在井塔室外地坪】以上1m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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