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
《 第七章 监【督,管理
?
第四十一【条 市经济适—用住房主《管部门?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!购经济适用住房【家庭:。的居住人员、房【屋的使用等情况进】行定:期,检,查发现违规行—为及时纠《正,
第四十》二条 加强对经济】适用住房建设、【交易中违纪》违法行为的查处【。。
(—一)擅自改变—经济:适,用住房或集资—合作建房用地性【质的由国《土资源主管部门按】有关规?定处罚?
,
(》。二)擅自提高经济】适用住房《或集资合作建房【销售价格《等价格违法行为的】由价格?主,管部门依法进行【处,罚
《 ,。 (:三)未?取得资格的》家庭购买经》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!资合作建房的—其所购买或》集资建设的住—房由市经济》适用住房主管部【门限期按原价格【并考虑折旧等—因素作价收购—;不能收购》的由市?经济适?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!其补缴经济适用住】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!。房与同地《段同类?。普,通商品?住房价格差并—对相关责《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!予以处?罚
第四》十三:。条, 对弄?虚作假?、隐瞒家庭收入和住!房条件?骗购经?济适用住房或单【位集资合作建—房的个人由市经济】适用住房《主,管部门限期按原【。价格并考虑折旧等】因素: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!依法和有关规定追】究责任对出具—虚,假证明的依》法追: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!
第四十四条 】。国家机关工》作人员?在经济适用》住房建设、管理过程!中,滥用职权、玩忽【职守:、徇:私舞弊的《依法依纪追究—责任;涉嫌》犯罪: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!
第四《十五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有—权,对违反?本,。规定:的行:。为进行检举》和控告
《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