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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《 【第五章 准入和退】出管理 》 第二十四条【 经济适用住房管】理应建立严格的【准,入和退出《。机制经济适用住房应!按限:定的价格统一组织】向符:合购房条件》的低收入家》庭,出,售经济适用住房供】应实行申请、—。审核:、公示?和轮候制《度由市经济适用住房!主管部?门制定经济》适用住房《申请、审核、—公示和轮候的具体】办法:报市政府批准后向】社会公布 第二】十,五条 城《。市低:。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!济适用?住房应同时》符合下?列条件?    (一)】具有:南,平市中心城区(六个!街道办?事处)城镇户口; !    (二—)家庭收入符合市政!府划定的《低收入家庭》收入标?准;    (三!),无房或现《住房面?积低于市政》府规定的《住房困?难标准?    》 经济适用》住房供应对象的【。家庭收入《标准和住房困—难标准由市政府根】据商品住房》价格、?居,民,家庭可支《配,收入、居住水—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!因素确定《实行:动态管理每年向社】会公布一《次 : 第二十六》。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!格申请采取街道【办事处?、区、市人》民,政府:逐级审核并》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!单位应当通》过入户调查》。、邻:里访问以及信函索】证等方式对申请人】。的家:庭收入和住房—状况:等情况进《行核实申《请人及?有关单位、组织或】者个人?。应当:予以配?合如:。实,提供有关情况— 第二十七条 经!审,核公示通过的家庭】由市经济适》用住房主管》。部门发放准予购【买经济适用住房的】核准通知《然后按照收》入水平、住房困难程!度和申?请顺序等因》素进行轮候 — 第二十《八条 符合条件且】轮候到位的家庭【。由市经?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!发,放注:明购买面积标准【。的南平市经济—。适用住房《购房:证购买?一套与其相对应的】。经济适用住》房购买面积原则上】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!买面积在核准—面积以内的按核准】的价格购《买;超?过核:。准面积的《部分不得享受政府】优惠由购房人按【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!品住房的《价格补交差价 第!二十九?条 居民个人—购买经济适用—住房后?应当按照规定—办,理权属登记房—屋,、土地登《记部门在办理—权属登记《时应当分别注明【经济适用住房、划】拨土地 《 第三十条》 经济适《用住房购房》人拥有有限产—权   》  购?买经济适用》住房不满5》。年不得直接》上市交?易购房?人因特殊原因确需】转让:经济适用住》房的由?政府按照原》价格并考虑折旧和】物价水平等》因素进行回购 【     购买【经济适用住房满【5年购房人》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!房的: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!通商品住房与经济】适用住房差价的【60%向《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!相关价款《政府可优先回购【;购房人也》可以按照届时同【地段普通商》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!房差:。价的6?。0%向?政府交纳土地收【益等相关价款—后,。取得:完全:产权 ?     》。购,房人上市转》让,。经济适用住房的【由市经济适用住房】主管部门办理准予手!续后方可向市—房屋产权《交易部门申请—过户  》   上述规定应】。在,。经济适用住房—购买合同中予以载】明,并明确相关违约【责任 第》三,十一条 《已经购买《经济适用《住房的?。。家庭又购《买其他住房的原经】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!规定及合同约—定回购政《府,回购的经《济适用住房仍应【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!的住房困难》 第三《。十二条 已参—。加享受福利》分房的家庭在—退回所分房屋前【不得购买经》济适用住房》已购买经济适—用住房的家》庭,不得再购《买经济适《用,住房 第三—。十三条 个人购买的!经济适用住房—在,取得完全产权以【前不得用于出—租经营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