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第五章】 准:。入和:退出管理《 第二十四条!。 经济适用住—房管理?。应建:立严格的《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!适用住房应》按限定的价格统【一组织向《符合购房条件—的低收入家庭出【售经济适用住房供】应实行申《请、审核、》公示和轮候制—度由市经济适用住房!主管部门制定—经济适用住房申【请、:审核、公《示和轮?候,的具:体办法报市政府批】准后向社会公布 !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!收入家庭申请购买】经,济,。适,用住房?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!    (—一)具有南平市中】心城区(六个街道办!事处)城镇户口;】    (二)家!。庭收入符合》市政府划定》的,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!;   》 (:三)无房或》现住房面积低—。于,市政府?规定的?住房困难标》准,    》 经济适用住—房供应对《象,的家:庭收:入标准和《。住房困?难标准由市》政府根?据商品住房》价格、?居民家庭可支配收】入、居住水平和家】庭人口结构等因【素确定实行动—。态管理每年向社【会公布一次 — 第二十六条 【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!请,采取:街道办事处、—区、市人民》政府逐?级审:核并公示的方式认】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!入户调查、邻里【访问以及信函索【证等方式对》申请:人的家庭《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!况进行?核实申请人及有关】单位、组织或—者个人应当予—以配合如实提—供有关情《况, 第二十》七条 经审》。核公示通过的家庭】由市经济适用住【房主管部门发放准】予购买?经济适用《住房的?核准通知然》后按照收入水平、】住房困难《程度和申请顺—序等因素《进行:轮候 《第二十八条 —符合条件且轮候到】位的:家庭:由市经济《适用住房主管部门】发放注明购买—面积标准的南平市经!济,适用住房《购房证购买一套与】其相对?应的经济适用住房】购买面?积,。原则上?不得超过核准面【积购买面积》在核准面积以内【的按核准的价—格购买;超过—核准面积的部—分不得?享受政府优》惠由购房《人按照?同地:段同类普通商—品住房的价格补交】差价 第二十【九条 居《民,个人购买《。经济适用住房后【应当按?照规:定办理权属登记【房屋、土地登记【部门在办理权属登】记,时应当分别注明【经济:。。适用住房、划—。拨土地 《 第三十条 经济】。适用住房购房人拥】有有限产权  】   购《买经济适用住房不】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!交易:购房人因特殊原因】确需转让经济适【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!原价格并《考虑折旧《和物:价水平?等因素进行回购【  ? ,  购买《经济:适用住?房满5年购房—人,。上市转让经济适用】住房的应按照届时】同地段普《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!用住房差《价的:60%向政》府交纳土地收益等】相关价?款政府可优先回购】;购房人也可以按】照届时同地段普【通商品住房与经济】适用住房差价—的60%向政—府交纳土地收—。益等相关价》款后取得完》全产权 《     购房【人上市?转让经济《适用住房的由市经】济适用?住房主管部》门办理准予手续【后方可向市房屋产】权交:易部门申请过户【。 :    上述规定应!在经济适用住房购】。买合同中予以—载明并?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! 第三十一条 已】经购买经济》适,。。用住房的家庭—又购买其《他住房的原经—济适用住房由政府】按规定及合同约【定回购政《府回购的经济适【用住:房仍应用于解决低】收,入家庭的住房—困难: 第三《十二条? 已参加享》受福利分房的—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!前不得购买》经济适用住房—已购买经济适—用住房的家庭—不得再购买经济【适用住房 —第三十三条 个【。人购买的经》。济适:用,住房在取得完全【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!租经营?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