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。
4.4 卫!。生间
】
4.4.—1 规定》。每套:。。住宅应配置的卫【生设备的种类和【件,数强调每套住宅应】至少配置便器、洗浴!。器、洗面器三件【卫生设备或预留位置!以保证基本》生,活需求
【
,
4.4.》2 卫《。生间可?根据使用功》能要求组合》不同的设备》以,卫生设备低限尺度和!卫,生活:动空间计算最低面积!规定三件卫生设备】。集,中,配置的?卫生:间最小?使用面积《不应:小于2.《50m2卫生—间不同组合的空间】。使用面积应符合下】列规定?
?。
《 1《 设便器、洗【面器时?不应小于1.80】m2;?
— 2 设】便器、?洗浴器时不应小于2!.00m2》;
【 3 设】。洗面器、洗浴—器时不应小》于2:.00m2;
!
4】 设洗面器、洗】衣机时不应》小于1.80—m2;?
】 5? 单设便器时不应!小,1.10m2
【
:
?4.4.3 — ,明,确,条件限制《时可设计暗卫—配备一定《的机械排风》。换气装置也能满【足使用住宅》套内有?。2个:及以上的卫生间至】少应保证1个—卫生间有《直接采?。光和:自然通风
【
4.4.4 ! 无前室的》卫生间其《门直接开《向起居室(厅)或】厨,房其突出的问题是“!。交通干扰”、“视线!干,扰”、“不卫生”】不符合“洁》、污”分离的设计原!则
:
?
4.4》.5 本条—为国家标准》住宅设计规范GB !。50096-2【011第5.4.4!。条强制?性,条文应严格》。执行
! 卫生间—的地面防《水层因年久老化而】发生漏水的现—象十分普遍同时管道!噪声、水管冷—凝水下滴等问题【也很严重为》保证下层住户—的生活不受干—扰避免造成上—下层住户《之间的矛盾》规定不应《。将卫生间直接—布置在下层住—户的卧室、起居室】。。(厅)、《厨,房和餐厅的上层【
4【.,4.:6 在跃层住宅设!。计中允许将》卫,生间布?置在:本,套内的卧室、起居室!(厅)?、厨房或《餐厅的?上层:尽管在使用》上无可?非议对其他》套型也毫无影响但】因布置了多种设备】。和管线容易损坏或漏!水所以要求》采取防水和》便于:检修的措施减少或】消除对?下层功能空间—的不良?影响随着排》。水技术的变》革和发展同》层排水的技术和【。产品也逐步》成熟有条件时宜【按同层排水设—计并加强防水、【。隔声的措施》提高居?住的适用《性和舒?适性
》
,
4.4》.7: 卫生《间的:地面应设置防水【层楼层地《面应采用现浇—混凝:土楼板四周除门【洞外应做强度等级】不小于C2》0的细石混凝—土翻边至少高出【相,连,房间的楼《、地面饰面层200!mm
【
, ? 为避免水蒸气透】过墙体或顶棚使【隔壁房?间或住户受潮—气影响导致墙体【发霉、破坏装—修效果(壁纸脱落】、发霉涂料层起【鼓、粉?化地板变形)—等情况发《生,规定卫生间应做防潮!处,理
:。
:
,
卫【生间楼地面》应低于相邻楼地面或!设门:。槛,等挡水设施且应有排!。水措施其楼地面应采!用不吸水、》易冲洗、防滑的面】层,材料
《
4.—4,.8: :洗衣为基本生活需】求洗衣机是普遍使用!的家用设备通常【设置在卫《。生间内但实际—使用中有设置在阳】台、厨房和过道等位!。置建筑?设计应明《确洗衣机的位置【并设置专用》的给水、排水接口】。和电:源插座等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