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《准用:。词说明?
?。
1 !为,便于在执行本标【。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!要求严格程度不【同,的用词说明如下
】
】 ?1) 表示很严格】非这样做不可的
】。
》 ? : 正《面词采用“必—须”反面《词,采用“严禁”;
】
— ? 2) 表示【严格在?正常情?况下均应这样做【的
?
》 正面!词,采用“?应”反面词采用【“不应”或“不【得”;
! 3【) 表示允许稍有】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!先应:这样做的
【
— 》正面:词采用“宜”反面】词采:用“不宜”;
】
》。 ? , 4) 表示有选】择在一?定条件下可以这样】做的:采用:“可”?
【 2 条文中指!明应按其他有—关标准执行的—。写法为“应符合【……:的规定”或“应按】…,…执行”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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