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《准用词说《明
】 : ,1, 为便于《在执行?本标准条文时—。区别对待对要求严】格程度不同》的用词?说明如下
【
? 《 :1) 表示很严格非!这样做不《可的
》
《 ? 《正面词采用“—必须”反面词采用“!严禁”;
【
】 2)? 表示严格在正常】情,况下均应这样做的】。
《
? — 正面词采用“【应”反面词采用【“不应”或“不【得”;?
【 3) 表!。示允:许,稍有选择在条—件,许可时首先应这样】做的
! : 正面【词采用“《宜”反面词采用“不!宜”;?
:
【。。 , :4) 表《示有:。选择在一《定条件下可》以,这样做的采用“可】”,
! ,2 条文中指—明应按其他有关【标准执行的》写法为“应》符合……的规—定”或“应》按……执《行,”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