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5 : 共用部分
—
》
5.1 】 出入口、门厅和】走廊
】
5.1.1 !住户:的公共出入》口与附建公共用房】及其他非《住宅部?分的:出入口应分开布置
!
《
5.1.2 】位于阳台《、外廊及开》敞楼梯?平台下部的》公共出?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!坠落伤?。人的安全措施
【
5.【1.3? 住?宅的公共出入口【处应:有标识;公共出【入口:宜设门斗十层—及十层以上住—宅的:公共:出入:。口应设门厅
【
5.1【.4 住宅的【公共出入口》宜设置单元安全防】护门单元外门上方】应设:雨篷
【
5.1《。。.5 住宅—门厅的净高不宜【低于2.40m【
?
,。
5?.1.?6 住宅》中,。作为主要《通道的外廊》宜作封闭《外廊:并,应,设置可开启的窗【扇窗扇开启后—不应妨碍交通
【
:
5.》1.7? 走廊通道的净】宽不应小于》1.20m净高不】宜低于2.20m】。局部净高不》应低于2.00【。m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