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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共用部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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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5.:1 出入口、门厅!和走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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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【.1.1 住【户的公共出入口【与附建公《共用房及其》。他非住宅部》分的出入口》应分开布置
!
5?.1.?。2, 位于《阳台、外廊及开敞楼!梯,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!口应采取防止—物体坠落《伤人的安全措施
!。
《5.1.《。3 住宅的公【共出入口《处应有标《识;公?共出:入口宜设门斗十层】及十:层,以上住宅《的公共出入口应设门!。厅
?
5.1【.4 住宅的【公共出入口宜设【置单元安《全防护?。门单元外门》上方应设雨篷
!
5.1—.5: 住宅门厅的【净高不宜低于2.4!0m
【
5.1.6 住!宅,中作为主要》通道的外廊》宜作封?闭,外廊:并应:设置可开启的窗【扇窗扇开启后不【应,妨碍交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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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?.,。1,.7 走》廊通:道的净宽《不应小于1.—20m?净高:不宜低于2.20m!。局部净高不应—。低于2.00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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