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5 共用部—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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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出入口!、门厅和走》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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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5.1.1 住】户的公?共出入口与附—建公:共用房及其他非住】宅部分的出》入口应分开布—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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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2 ! 位于阳台、—外廊及?开敞楼梯平》台下:部的公共《出入口应采取—防止物体坠》落伤人的安全措【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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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》.3: 住宅的公共【出入口处《应,有,标识;公《共,出入口宜设门斗十】层及:十层以上《。住宅的公共》出入口应《设门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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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?1.4 住—宅的公共出入口宜】设置单元安全防【护门单元外门上方应!设雨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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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【.5 《住宅门厅的净高【不宜低?于2.?40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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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6— 住宅《中作为主《要通道的外廊宜作】封闭外廊并应设置可!开启的窗扇》窗扇:。开启后不应妨碍交】通
【5.1.7 【走廊通道《的净:宽不:应,小于1.20m【净高不宜低》于2.20》m局部净高不应【低,于2.00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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