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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第五章 城市—供水用?水经:营 第三十】。一条 ?城市供?水实行?许可经营制度—市人民政府应当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将供水许可经营【权授予符合》条件的供水》企业 第三十!二条 供水》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企!。业法人?资格、取水许可证】、卫生许可证、特】许经营证后方可【从事经?营活动在经》营过程中《供水企业应当与【用水:户按照市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《。部门确定的水源【签订供用水》合同明确双方的【权利义务以及—违约责任等 】 第三十三》条, ,供水:企业不得擅自—转让:供水设施、停业和歇!业确需转让供水【设,施,或,者停:业、歇业的应当经市!人民政府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!报,市人民?政,府,批准并对《用水户用水做出妥善!。安排确保用水户【能够安全《正常:。用水 《 第三十四条 供!水企业的水》质化验、净水、管道!维护:、查表、收费、设备!检修等人员应当经】过培训合格后—方可上岗《 《第三十五条 供水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】有关规定设置—供水管网测压—点做好水压监测保】障供水管网末梢的压!力,符合国家《标准:供水管网漏》失率不?得高于国《家标准 》 第三十六条 供!水企业应《当保持?不间断供水不—得擅:自停止供水确需停止!供水的应《当按要求《逐级上报 【     因工程施!工、设备维修—等原因确需停止供】。水的:供水:企业应当提前向市】人民:政府水?行政: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前!24小时《通知用?水户;需《大面积停水》的应当提前》48小时通》过电视台、广播电台!、报纸、官方网站】等新:闻,媒体向社会发—布公告因维修—、抢修停止供水超过!48小时《的供水企业》应当向居《民用水户提供临时】用水:保证居民基》本生活用水需求【;因发生灾害或者突!。。发性事故不能提前】。通知的应当在抢修】的同时通知用水户】并向市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!尽快恢复正常—供水 第三十!七,条, 供水企《。业应当建立并—。公布供水服务承诺】制,度和受理投诉制【度、供水服务标准、!设置经营和维—修,服务网点接》受公众?监督    ! 供水企业应当设】立24小时》服务专线受理用【水户的报修、查【。询、投诉、举报及时!处理、答复用水户】反映的用水》。问题用水《户反:映供水设施》跑漏水的应》当立即派人维修【其他故障应当—在1:2小时内派人维修;!非技术性投诉—应,当在3个工》作日内答复》服务质量问》题应当?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! 《第三十八条 供水企!业,应当按照供水行【业统计要求定期【向市人?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门报送相》关统计资料》。 第三十九条! 市:。人民:政府应当建》。立供水?企业政策性》亏损财政《补偿机制对因—政府定?价行为和《承担法?律、法规《及,政府规定的指令【性义务形成的政【策性亏损由》财政足?额补偿 【第四十条《 城:市,供水价格实行政【府定:。价由价格主管部门】。根据供水成本、【水资源保护、用【水类别、城》市供水长远发展【。、社会承《受能力等因素依【法确定?并,适时调整 —。 ,  :   取用地表水和!地,下水的单位、个【人应当依法》。缴纳水资源税—城市污水处理—费根据用水户—使用供水类别计量由!供水企业代征—并足额?上,缴财政 【第四十一条 —城市供水用水—。实行:分类计量按户结算供!水企业应当》根,据用:水户的用水类别、】范围按照价格—。主管部门公布—的价格标《准计收水费用水单】位和个人应当按【时足额缴纳水费【   —。  不同《用,水类别共用》一具水表《的,按最高?用水:类别:标准计收《水,费 《 第四十二条 用】水,户应:当在用水缴》费通:知单确认的截止之】。日起:十五日内缴纳水费;!逾期不缴纳水费【的供水企业》。可以按日收取千分之!五,违约金经《供水企业催缴逾【期一个月以上不缴】纳水费的可》暂停或者限制供【水;用户缴清欠费后!供水企业应当在2】4小时?内恢复供水》报装对户用水应当在!水费全部结清之后办!理对:户,手续 》 第四十三条 【。水表应当由具—有,法定资质的计量检测!机构检验合格并按】。照周期进行》检定  【。  :。 更换和确需—移动水表的》应当经供水企业【同意:并由其按设计规范】施,工 》第四十?四条 用水户对【水表准确性提—出异议?的可以委托具—有法定资质的—计,量检测机构》检测误差《超过标准的》供水企?业根据检测结—果退还或者追缴超出!误差标准部分—的水费差额》检测费用由》供水企业承担;未】。超过标准《。的,检,测费用由用水户承担! 第四十五条! 供水企业应当【按时抄?记用水户结算水【表读数?依水表?读数计收水费— ?。 第四十六条 【非居民用水户改【变用水类别、扩大】用水范围、变更【。户名、水表分—。户、移表《、停止或者暂停【用水:的应当向供》水企业办理变更手续!供水企业《应当在1《0个:工作日内《办,理完毕具体业务未办!理变更手续的按照】水价:高的类别《。计收水?费,连续6个月停止用】水又不申请办—理停用或者》销户手?续的供水企业可以拆!表销户 第】四十:七条 环卫、消防】、绿:化、市?政等用水应当装表】计量:按照规定价格缴【纳水费 【第四十八《条,。 任何用水户不得阻!碍供水?企业根据供水管网负!荷能力发展》新用水户不得妨碍供!水企业统一》管理、?。维护:供,水管网?设施  【 ,  供电部》门应当保证供水【企业连?续用电确需停电【维护时应当提前48!小时通知《供,水企业非供水—企业原因造》成停水的由造成停】。水的企业或者个【人承担相应的法【律,责任 》 第四十九条 任何!单位和个人不得【有下列?行为 》     (—一,)非法取《用或者转供公共【供水; 《   》  (二)擅自在】城,市供:水管道?上直接装泵抽—水; —    (三)擅】。自,将自建供水设施【或,者未经批准的补压井!。与城市供水管网【。。连接; 《 ?    《(四)擅自改变用水!类别、范围; 】 ,   ?  (五)擅自【。开启消火栓》、消防水鹤、绿【化、市政等闸阀取】水,;     !(,六)擅自绕过结算水!表接管取水或者在】结,。算水:表前直接装泵取水】; ?     (七)!非,法,拆除、伪造、—开启法定计量—检定机构《加封的?。结算水表或者设【施封印; —   《  (八)》非法私装、改装【。、拆卸?、倒装、毁》坏结算水表或者【干扰结算水表正【常计量; 【    《 (:九,)破坏智能水表以】。及其他影响正常计量!的,行为 》  :。   用水户非法】取水的非法取水【时间无法认定的【按,。照用水户《开始:营业或者入住时【间,起算 》 第五十条 市人民!政府水?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加,强城市供《水用水监督》管,。理及时查处》违法行?为在监督《检查时?可以采取下》列措施 《。     【(一)?进,入现场实施检查【; 《     (二)】对,。供水水质进行抽样】检测;  】   (三)—查阅、复《制相关报表、—数据、原始》记,录文件和相关资【料;  》 ,  (四)要求被】。检查:单位作?出相应说明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