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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市】政,公用设施
第!六十条 市政工【程设计和《建设应当符合城【市规划、《专业:规划和?有关标准、规定采】用统一?的城市坐标系统【和,高程系统道路及【。其隔离带、》。河道和绿地》属城市?市政公用设施—范围城市规划管理部!。门分别以道路及其隔!。离带红线、河道蓝线!。和绿地绿线为标记进!行统一规划》管理
》第六十一条 道【。路绿化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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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—)园林?景观路绿地率—不得小于40—%红线宽度大于50!。米的道路绿地率不】得小于30》%;红线宽度在40!50米?的道路绿地率—。不得小?。于25%;红线宽度!小于:40米的《道路绿地率不—得小于20%—
》 (:二,)绿化选栽应符【合,行车视距的要求
! 第六十二条 市】政道路?设计中应设置方【便残疾人通行的无】障碍坡道及标—志符合方便》残疾人使用的城市】道路和建筑物—设计规范《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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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六十三条《 在道路红线范围内!。除按规划铺》设各种管线》建,设公交停靠站、电话!亭、交通标志、【立交桥?、人行地下通道、人!行天桥、环》卫及夜间照明设施外!不得设置任何建筑物!、构筑?物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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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《十,。四条 在城》市道路上空》建设跨路《建、构筑物时—。主干路最小净—。高不得小于5—.0:米次干路最小净【高不得小于4.5】米
《第六十五条 新建、!改建城市桥》梁按照桥梁》设计规范要求并遵】循以下规《定
》。。。 ,。 (一)新建】、改建桥梁的净宽不!应小:于规划的《道路红线宽
【 》 (二)桥》梁的设?计应考?虑管线通《过
? (三)桥梁!的横断面划分应与】道路横断面一致
! 第:六十六条 沿规划河!道范围修建码头、】驳岸、跨《河桥梁或其》他建、构筑物—应符合以下规定
! 《 (一)》新建驳岸构筑—物前沿?应在规划《河道蓝线以》外
— (二)—河道改?道,。时新河道《未建成之《前现有河道不—得填堵
【 (三)通航净】空应:符合规?划,要求
第六【十七条 《凡在规划《道路上申请通行机动!车的道路开》口要符合下列—规定
【 (一)一个】建设:项目原则上》允许:开设一个机》动车道口当》相邻道路《为,两条 ?或两条 《以上时则向低—。一级的?。道路上开口并尽可】能远离交叉口—
(二)!在城市?道路交?叉口范围《开设机?动车道?口时其开口》位,置在城市主、—次,干路的?机动车道中心线至相!交道路红线》边线的距离原则上不!小于50米》。;在支路上的其【距离原则上不—小于3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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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六,十,八条 各类》管线设置《应符合下列要求
! ? : (:一):必须:与城市管线网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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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二】)应根据各类管【线的不同特》性和设置要》求综:合,布置各?类管线相互》间的水平与垂直【净距应?符合城市工》程管线?综,合规划规范》GB5028—9-98《及有关专业规范的规!定各类管线》原则上?应采取地下敷—设的方?式
《 》(三)管线干线【应当布置在靠近【主要负荷中心或者】支管较多的》。一,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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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!)各种?管,线其:。走向应尽量道路【中线相平《行横穿道路的线路应!尽量与道路走向垂】直其埋设深》度应根?。据道路结构、—标高和管线的安全】要求确定管顶—至机:动车:道路路面《垂直距离不得小【于0.7米
【 ? (五)—在人行道内建设各种!管沟其?管沟预制盖板不【得外露?保证:人行道平整、美【观
】 (六?)管线穿越河—道埋:设、架空《跨越通航《河道、随《桥,敷,设应符合有关专业】技术规定《
】(七)现有管沟、线!敷设与规划位置不符!合的有条 件应【逐步迁移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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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(八)新建城市道】路时各类管线—应,与道路同步》建设现有架》。空杆线?应有计?划地改为地下敷设】
: 第六十《九条 以下地段的】管线原则上》采用综合管沟敷【设
》 (一—),交通运输繁》忙、管线复杂、管】。线安排有困难—的快:速路、主《干道以及《。立体交叉《。口等大规模工程;】
】(二)重《要城市广场及其道路!交,。叉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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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》道路与河流》的交:叉处;
【 (》四)不允许随时挖掘!。路面的路段》;,
【 (五?)开挖?后难以修复的路【面以及?某些:特殊建筑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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