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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附《件 相关法律—法规摘录 】 一》、中华?人民共和国土地【。管理法 第七十】三条 买卖—或者以其他形式非】法转让土地》的由县级以上人【。民政府土《地行政主管部门没】。。收违法所得;对【违反土地《利用:总体:规划擅自将》农,用,地改为建设用地【的限期拆除在非法】转让的?土,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!其他设施恢复土【地原状对《符合:土地利用总》体规划的没收在非】法,转让的土地》上新建?的建筑物和其他【设施;可以并处罚】款;对?直接负?责的主?管人员和其》他直接责任人—员依:法给予行政处分【;构:成犯: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。责任: 第七十四条 】 违反?。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!窑、建坟或》者擅自在耕地上【建房、挖砂、采石】、采矿、《取土等?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!因开发土地造成土】地荒漠化、盐渍化】的由县级《以上人?民,政府:土地:行政:主管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?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!款,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 第】。七十五条 》 违反本法规定拒】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!的由县级以上—。人,。民政府土地行—政,主管部门《责,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不:。改正的责令》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!土地复?垦可以处以罚款 !第七十六《条 未《经批准或者采—取,欺骗手段骗取批准】非法占用土地—。。的由县级以上人【民,政府土地行政主【管部门?责令退还非法占【用的土地《对,违反土地利用总体】。规划擅自将农用地】改为建设用地的限】期拆除在非法占用】的土地?上新建的建筑物【和其他设施恢复土】地,原状: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!。规划的没《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!上新:建,的建筑?物和其他设》施,可以并处罚》款;对非《法占用土《地单位?。的直接?负责的主管人—。员和其他《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!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 —     超—过批准的数》量占用土《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!占用土地论处—。 第七十》七条 农村—村民未经批准—或者采取欺骗—手段骗取《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!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土地》行政主管部》。门责令退还》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!拆除在非《法占用的土地上新】建的房屋 》     超过!省、自治区、直【辖市规定《的标准多占的土【地以非法占用土地】论处 二》、,中华人?民共和?国城乡规划法 】第六:十四条 《 未:取得建?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!者未按照建》设工:程规划许《可证: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!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政府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责令停】止建设;尚可采取改!正措施?。消除对规划实施【。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!建设工程造价百分】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!下的罚款《;无法采取改正措施!消,除影响的限期拆【除不能拆除的没【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!可以:并处建设工程造价】百分之十以》下的罚?款 : 第六?十五条 在乡【、,村庄规划区》内未依法取得乡【村,建设规划许》可证或者《未按:照乡村建设》规,划许可证的规定进】。行,建设的由乡、镇人民!政府责令停》止建设?、限期改正;逾期】不改正的可以拆【。除 ?第六十六《条 建设单位或者!个人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由所《在,地城市、县人—民,政府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拆除可以并处—临时建设工程造【价一倍以下》的罚:款 《 ,    (一)【未经批准进行临时】建设的?; 》    《(二)未《按照批准内容—进行临时《建设的?。;,  》   (三)临时】建筑物、《构筑物超过批准期】。限不拆除的 【第六十?八条 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作出责令】停止建设或者限【期拆除?的,决定后当事人—不停止建设》或者逾期《不拆除的建设工程】所在: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可?以责成?有关部门采取查【封施工现场、—强制拆除等措施 】 三、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公路》法 》 : 第八—十二条 违反本法!第五十六条规定在】公路建筑控》制区内修建》建筑物?。。、地面?构,筑,物或者擅自埋—。设管:线、电?缆等设施的》由交通?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拆除—并可以处五万—。。元以下的罚》款逾期?不拆除的《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!有关费用由建筑【者、构?筑者承担 四、中!。华人民共和国水【法 ? 》 第四》十五条 违反【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!。之一:的由县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门或者—有关主管《部,门责令其停止违【法,行为限?期清除?障,碍或者?。采取其他补》救措:施可以并处罚款;对!有关责任人员可以】由,其所在单位》或者上?级主管机《。关给予行政处—分 》    (一—),略 ?  ?   (二)未【经,批准在河床》、河滩内修》建建筑物《的 五、》。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河道管理条例 】。 第四十四条— 违反本条例规定!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县,级,以上地方人》民政府河道主—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!违法行为、采取补】救措施外可》以并处警《告、罚款《、没收非法所得【;对有?关,责任人员由其—所在单位或》者,上,级主: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!;构成?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? ?  :   (一)在【河道管理范》围内弃置、堆放阻碍!行洪物体的》;种植阻《碍行洪的林木—。或者高杆植物的【;修建围堤》、阻水渠道》、阻水道路》的;:     (!。二)在堤防、护堤地!建房、放牧、—开渠:、打井、挖窖、葬】坟、晒粮、存放物料!、开采?地下资源《、,进行考?古发掘以及开展【集市贸易活动的; !     (】三)未经《批准或者不》按,照国:家,规定的防《洪标准、工程安全】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!建水工程建筑物【。。和其他?。设施的; 】   ? (四)略 !    (五)未】经批准在河》道,滩地存?放物:。料、:修建:。。厂房或者《。其他建筑设施以及】开采地下资源—或者:进行:考古发掘的》 六、中》华,人民共和《国电力法 》 第:六十九条《。 违反《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!在依法?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!区内修建建筑—物、构筑物或者种植!植物、堆放物品【。。危及电力《设施安?全的由当地人民政】府责令强制》拆除、砍伐或—者清除 七—、中华人《民共:和国消防法 第】六,十,。条 单位违反本】法,规,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责令改正处五千】元以上五万元以【下罚款 《     【(一)略 】   ? (二)损》坏,。、挪用或者擅自拆】除、:停用消防设施、【器材的?;  — ,  :(三)?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!散通道?、安:全出口?或者有其他妨—碍安全疏散行为的;!?     !(四)埋压、圈【占,、遮挡消火栓或【。者占用?。防火间距的;—     】(,。五)占用、堵塞、】封闭:消防:车通道?妨,。碍消防车通行的【;   【  (六《)人员密集场所在】门窗上?设置影响逃生—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!的;:。     】个人有前款第—二项、第三项、第】四项、第五项行【为之一的处警告或】者五百元《以,下罚款 【    有》。本条第一款第—三项、第四项—、第五项、》第六项行为经责【。令,改正拒不《改正的强制执—行所:需费用由违法行【为人承担  !。。     】 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