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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亳州《市人民政府办公【室关于印《发亳:。州市查处城市规划区!。内,违法用地和违—法建设暂行办—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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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政办〔20【08〕57》号
?各县、区人民政府】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!属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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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市查处—城市规?划区内违《。法用地和违法建设】暂行办法《已经2008年1】1月:20:日市:政府第15次常【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!发给你们请结合实】际认真?贯彻执行《
亳州市!人民政府办公—室
二—○○八年十二月二】日
第一—章 总《 则?
第一《条 为《加强城市规划区【。内土地?和建设?管理及时查处—违法用地《和违法建设行为营】造良好城市建—设环境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!理法:、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城乡规划》法等有?关法律、法规结合我!。市实际制《定本办法
第二】条 本办法—适用于市、县城【市规划?区范围
【 本办法所称【违法用地《是指非法买卖—、非法占用土地等】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!权属证明的用—地行为
!本办法?。所称: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!。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或【。者未按照《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建设的【建筑物、《。构筑:物或者其他设施
!第,三条 查处—违法用?地和:违法建设工作实【行“谁主管谁负责】”和:“守土有责协—同执法”的原—则县及其乡镇(【。。街道:)人民政府对本辖区!查处违法用地—和违法建设工作负】总责;谯城》区,(市经济开发区【)及其?乡镇(街道)人民】政府是辖区巡查控管!违法用地和违法建】设的责任主》。体,对本辖区巡查控管违!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!作负:总责
】 :建设、?国土、城《管、水务、交通、】公安、?消防等部门依法对各!自职责范围》内违法用地和—违法建设巡查控管与!查,处,工作负?总责
第》二,章 职 责
!第四:条 县(》区,)、乡(镇)人【民政府(街道—)、:村(:社区)?主要职责是
!。 , (一)负责建立】本辖区违法用地【和违:法建设监管网—络县人民政府依法】成立:监管队?伍负责本辖区查处】违法用地《和违法建设工作【;谯城区人民—政府(?市经济开发》区)成立巡查控【管队伍?负责本辖区违法用】地,和违法建设巡—查控:管工作协助》市有关职《能部门查处违—法用地和违》法建设行为乡镇(】街道)成立》巡查控管小组负责】本,辖区违法用》地和违法建设—。巡查控管工作协助县!(区)监《管(巡查控管)队】伍查:处,违法用地和违法【建设行为《村(社?区):配备专管员负责本】。区域违法用地和【违法建设巡查控【管工:作负责建立》居,民家庭宅基》。地、住?房等有?。关资料台帐(并【报上级备案)协【助上级监管》(巡查控管)队【伍,查,处违法用《。。地,和违法建设行为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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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负责建】立,本辖区违法》用地和?违法建设巡查—控管机制按照—“无缝隙《、全覆盖”的原则】实行定?人、定?岗、定责《开展巡查控管—工作对发现的违法】用地和?违法:建设及时《制止:。并向:有关:部门报送信息
第!五,条 市、县(【区)直?有关部门《的主要职责是
! 国土》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!处违法?用地:和非法买卖土—地的:行为
》 建《设部门?负责依法《查处无施工资—质施:工和违反《施工资质管理的【违法行为
】 :城市管理《执法部?。。门负责?依法查处未取得【土,地使用手续、—建设工程规划许【。可证或违反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建设?的建筑物、构—筑物或?者,其他设施
】 交通部门—。负责依法《查处位于公》路,两侧的建筑控制【区内:。的违法建《设
水务!部门负责依法查【处位于河道堤防【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!设
— 消防部《门负责?查处埋压、圈占【消火栓或占用消【防间距占《用消防?通道的违《法建设
— 工商、卫【生、文化、环境保】护等部门负责—在核发有《关许可证和执—照时严格审核—把关对利用违法【。建设开展经营或【。不能提供《合法经?营场所使用证明【的不予核发有—关许可证《、执照
【 :供水、供电、—供气、电信等企【。业在受理用水、用】电、用气、电话报】装申请?时应当按照行业规】定的条件严格审核】对不能提《供,土地使用《证、规划许可—证件及其它有效证】明的不得办理报装手!续
公】安部门负《。责依法?维护拆除违法—建设现场秩序及时】制止和查处阻—。碍国家机关》工作人?员依法执《行职:务等违法犯罪的【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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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监察机关负责制定】并实施查处城市【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!。违法建设《工作责任追究办法】
》 广播、《电视、报刊等新【闻单位做好城市建设!与管理、《土地管理等法律法】规的宣传以及—查,处违法用地》和违:法建设?的宣传报道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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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章 》查 处
第六条! 县(区)、【乡镇(?街道)、村(社【区)充分利用本辖】区监管网络和—巡查机制及》时,掌握违法用地—和违法建《设信息确保》在第一时间发—现第一时《间制:止第一时间》书面上?报城管执法》(规划)部门—
第?。七条:。 :建设行?政主:管部门加强对取得建!。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!。建,。设工程?的巡查确定批—后管理责任人严【把放线、验线—。、规划?验收:等,各个建设环节及时】发现和?制止违?法建设行为
【 ? 国土?资源、城管执法【、交通?、水务、《消防等相关》部门:在各自管理范围【内制订巡查控管【方案明确责》。任人:、责任区域、巡查时!段和巡查《。重点
《第八条 巡查控管!人员应当做》好以下工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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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)?按照:。巡查控管方案—规定的时段》和责任区域》巡查做好巡查记录;!
: 《(二)发《现违法建设及时【制止、报告并采取】摄像:、照相或者现场勘验!。等方式取《证;
— (三)发—现堆有?建筑材料的及时【登记并跟《踪监:控
第九条 【 对具有下》列情形之一》的由国土部门依【法查处
》 ? (一)利用买【卖或:者以其?他形式非法转让【土地:进行:建设的;
!。 (二)非法占【用耕地进行建—设的;
】。 (:三)农村《村民:。未经批?准占用?宅基地建房的—;
》。 (四)其他违反!土地管?理法律、法规的行为!
:第十条? ,。 对具有《下列情形《之,一的由有关职能部】门依法查处
! (一)侵—占规划道《路红:、,绿线的(建设、交通!部门);
—。 (二)压占!各类管线及其维护地!带的(城管、建【设部门);
! (三)占用高】压供:电走廊的(》电力部门);
!。 (四)占【用河:道,。堤岸及其维护地带的!(水务?部门);
【 (五)占用城!市公共?绿地、园林》、风景区、文物保】护,区和其他公共活动】场地的(建设—部门)?;
》 (六)占用近期!规,划范围用地》或已确定为项目规划!。用地的(建设部门】);
《 (七)【侵占历史街区—保护范围的(—。建设:部门)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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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其!他严重影响城市规】划,。的(城管、建设【部门:。)
第十一条 】 有关职能部门作为!其职责?范围内违法用—地和违?法建设查处工作【的责任?单位对群众举报、】有关单位报送的违法!。用地或?违法建?设案件?要及时立案查处违】法,。建设需要依法拆除的!。有关职能部门应及】时书面函告城管执】法(规划《)部门城《管执法?(规:划)部门负》责依法拆除》并通:知供电、供》。水企业停止其用电用!水函告实行送达签】收制度
第十二】条, 有关《职,能部:门,对于:群众举报、有—。。关单位报送的违法】用地和违法建—设信息应当在—1日内进行核查【经核查属于本部门】。职责:范围内的应当在2】个工作日内予以立】案并:。及时进行查处
】 《经核查不属于—本部门?职责范围的》应,当,在1个工作日内【将案件移送》相关部门接受案件】移送的部门应当在】。2个:工作日内《立案:并及时进行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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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【对违法用地、违法建!设的单位和个人在】其违法行为尚—未处理?结束前建设规划【和土地管理部门【不得受理其》新的建设用地和【建设工程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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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《 附 则—
第十《四条 县、区和有!关职能部门建立【违,法用地和违法—建设举报有奖制【。度凡举报违法用【地和违法建设经查】证属实的分别由市】(县、区)国—。土,和城管执法(规划)!部门酌情给》予第:一举报人50080!0元奖励
—第十五?条 : 市政府对县—、,区(市经济》开发区)查处(巡】查控管)城市规划区!内违法用地》和违法建设工作【。实行目标管理—。(目标管理》考核办法另行制定】)市、县(区—、市经济开》发区)?、乡镇(街道—。)、村(社区—)层层?签订巡查《控管违法《用地和违法》。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!任书:根据目标完成情【况分别给予》奖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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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奖金》由市、县(》区,)财政?解,。决
?第十六?条 对在查处违】法,用,。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中!失,职渎职的单位和个】人实:行责任追究具体追】究办法?由市监察局另—行制定
第—十七条 城市规】划,区范围?以外的?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!的查处工作参照本】办,法,执行
第十—八条 本办—法自:。发布之?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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