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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【。 ,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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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】强抚州市城区户外】广告、牌《。匾,和宣:传标语?。。的设置和管理规【范户外广告》和牌:匾设置行《为促进广《告业:的健康发展》维护市容环》境的整洁美》观塑造良好的城市】形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广告法、国【务院城市市》容,。和环:境卫:生管理条《例和:江西省?城市市?容和环境卫》生管理实施办—法等:法律法规《结合:本市实际制定本办】法
第二》条 凡在抚州市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】设置和管理户—外,广告、牌匾》及其设施《的,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!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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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。 本办法所—。称,户,外广告设置是—指利用城市空间和】建,(构:)筑:物以文字、绘画、图!像、实物造型、气体!。填充物或其他表达方!式埋设、悬挂、张】贴、绘制各类—商业广?。告(直接或间—接介:绍商品或服务)和公!。益广告(各种政【。策、法律、法规、】。纪念、文化、政治】等活动的《宣传:。。),的行为
— 《(一)?利用公共、》自有:或他:人所有的《建(构)筑物楼面、!立面、屋《面的广?告设置;
! (二)》占用城市道》路、人行道、广【场、场地、空间【等设施的广告—设置:;
】(,三,)利用?跨河桥、《立交桥、交通护栏】。和路名牌、路灯杆、!电力杆、电信杆、书!报亭、?电,话亭、候车亭、临】街橱窗、《画(报)廊、单位院!墙,、,建筑工地围栏、车】站等的?广告设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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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?)利用车《、,船等交通工》具的广告设置—;
【 (五)其它—。形,式在户外悬》。挂、:绘制:、,张贴的广《告设置
! 本办法所称户外!广告设施是指利用】公,共、自有或》他人所?有的建(构)—筑物、?场地、空间、交通】工具等?(,以下统称阵地)设置!的路牌?、灯箱、霓虹灯【、电子?显示牌(屏)—、电子翻《版,。装置、招牌、标牌、!实物造型《、彩旗、条幅、布幔!、气球、充》气拱门等物质—载体
— : 本办法所称牌匾!设置是指临街经营】性单位、《个体工?商户或其他组织在】其经营场所建—(构:)筑物或其》设施:上设:。置,用,于,表示字号、名—。称的招?牌、:匾额、灯箱》、霓虹灯、字体符】号的: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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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!行政执法局》负,责,户外:。。广告、牌《匾,及其设施设》置和:管理并负《责查处违法设置的】户外广告、牌匾及其!设施
《 《 市工商》行政管理局负—责户外广告发布的】经营资质审》核,和广告内容的—审批登?记和监督管理
! 市精神文!明建设?指导委?员会办公室》牵头:并,会同市工商行政管】。理局做好公》。益广告活动》的组织协调和监督】管理工作
【 》。市规划管理》部,门负责对户外广告】设施设置的规划建】设审核及其监—督管理
】 市市政、【路灯、建设、公【安,、安全监督、公路、!交通、财政、物【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!责,协同实?施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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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五条: , ,设,置户外广告、牌匾及!其设施应当符—合城市规《划,。要求符合城市—容貌:标准与城市区域规】划功能相适应合【理布局规《范设置
》 户【。外广告设施》应当牢?固、安?全、并?与周围环境相协【调不得影响公共【设,施,功能不得妨》碍,交通、消防不—得损害城市》市,容市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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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条 设置户【外广告应当》取得:城市公共空间—资源的使用》权城市?公,共空间资源实行有】偿、有期限的—使用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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