炼焦工艺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432-2007 建标库

8.2  干熄焦电气与自动化

8.2.1  干熄焦供电应按双回路电源设计。

8.2.2  干熄焦应设置中央操作室,并应对整个生产过程采用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进行控制。

8.2.3  干熄焦起重机应采用PLC控制,其提升及走行用电机应配置变频调速装置。

8.2.4  干熄焦工作场所应设置正常照明及应急照明。

8.2.5  干熄焦装置必须设置防雷接地装置。

8.2.6  干熄焦排出装置的振动给料器及旋转密封阀周围,应设置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的检测及报警装置。

8.2.7  干熄焦排出装置的排焦溜槽及运焦带式输送机位于地下时,排焦溜槽周围及运焦通廊的地下部分,必须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的检测及报警装置。

8.2.8  干熄焦综合电气室必须设置火灾检测及报警装置。

8.2.9  干熄焦装置必须设置下列安全联锁所需的检测装置:

    1  预存室上、下料位的检测。

    2  循环气体成分的在线分析。

    3  排焦温度的检测。

    4  锅炉汽包液位的检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