炼焦工艺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432-2007 建标库

7  烟尘治理

7.1  装煤烟尘治理

7.1.1  焦炉装煤车的结构形式应满足装煤烟尘治理的需要。

7.1.2  焦炉装煤烟尘治理系统宜采用干式除尘地面站形式。

7.1.3  干式除尘地面站式的焦炉装煤烟尘治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装煤车上的烟尘捕集设施,应具备防止可燃气体发生爆炸的功能,并应设置安全泄爆装置。

    2  烟气连接管路应设置事故断电紧急切断设施。

    3  应设置阻断烟尘中高温明火颗粒的设施。

    4  应采取降低烟尘粘结特性的措施。

    5  系统通风机组应采取安全可靠的调速措施。

    6  应确保净化装置内部不存在集尘死角,并应将收集的灰尘及时排出。

    7  整个系统应采取防静电积聚措施,并应设置安全泄爆装置。

7.1.4  焦炉装煤烟尘治理系统应采用先进可靠的自动控制系统。

7.1.5  捣固焦炉的装煤推焦机(或捣固装煤车)宜设置推送煤饼时密封机侧炉门的设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