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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《消防及火灾自—动报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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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8.1 》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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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】.1: 升船机各部位】建筑物的火》灾危:险性分类应》按表8.1.1确定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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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》1,.2 ? 升船机建》筑,物中的油《浸式变?压器室、承船厢室】、下闸?首闸面工程以下或】封闭:部位:的耐火等《级应为?一级其余部位耐火等!级不应?低于二级其建筑物构!。件的燃烧《性能和耐火》极限不应低于表8.!1,.2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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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《1.3 除承船】厢室外?升船机其他部位的】。防火分区应》符合下列规》定
! 1 地面及以!上部位丁、戊类建】筑物:其防火?。分区允许建》筑面积不限;丙【类建筑物其防—火分区最大允—许建筑面《。。积为300》0,m2;
! 2》 地面以下—或,封闭的?部位其防火分—区最大允许建筑面】积为:100?0m: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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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.—4 升船机—。安全疏散出口及疏散!距离的?设置应?符合下列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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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 》 地面以上各建【筑物的安全疏散出口!不应少于2个且相邻!2个安全出》口最近边缘之间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】于5:m当每层建筑面【积不超过800m】2且同时值班人【数不超过15人时可!只设1?个安全疏散出口地】面以上各建筑物的】安全:疏散距离不应大于】50:m
】 , 2 承船【厢室、下《。闸首闸面高程以下】或封闭的部位其安全!疏散出口及疏散距】离,的设置应按本—规范第8.2—。.1条的规定—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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