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: 【。 ,第二章 规》划和建设 】第八条 《市城市绿化》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!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!的,要求结合本市—详细:规划:确定城市各地段和】各种性质用地—的绿地率和人均公】共绿地等控制指标 ! 第九条 新建【、改建?。、扩建工《程,项目其绿化用地【面积与总用》地面积比率》应,当,符合下列规》定    (一)!新建居住区不—。低于30%其中居住!小区按居住人口人均!不少:于1平方《米    (【二):工业企业、交通【枢纽、?仓储、商业》中,心不低于20% !   (《三)产生有害气【体及污染的工—厂不低?于30%并根据国家!。标准设?立防护林带 —    《(四)?学校:。、医院、休(疗)】养院(所)》、机关?团体、公共文—化设施、部队等单位!不低于35% 【   ?。。 (五?),城市主干道应—达20?。%以上,《其它道路都应根据实!际情况进行》绿,化 ?    城市内【河、湖等水体岸边应!当进行重《点绿化主要地—段应当逐步建成河(!湖)滨公园  】  : ,。属于:旧城:改造:区的可以将本条【第一款规定的指【标降低5个百分点】执行 ? 第十条 单位和】居住小区《现有绿化用地—低于第九条标准尚】有空地可以绿—化的:应,当自接到市城市绿化!主,管部门通知之—日起1年内进行绿化!     逾期拒!不绿化的由市城市绿!化主管部门指—定的绿?化,施工:单位代为补种所需费!用由违反《规,定者支付《 第十一条 工】程建设项《目的附属绿化工【程设计方案按照【基本建设程》序审批?时必须有市城市【绿化主管部门参【加,审查附属《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!程同步规《划同步设计完—成绿化的时》间不得迟《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!第一个?绿化季节  【   城市》的公共绿地、居【住区绿地、》风景林地和》干道: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!设计:方案:必须按照《规定报市城市绿化】主,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!政主管部门审批【 :    建设单【位必须按照批准的】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!。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!经,。原批准机关审批 !   ? ,。绿化:工程竣工后,应当经!市城市绿化》主管:。部门验收合格后,】方,可交付使用市规划部!门在:办理规划建设工程许!可证时?应核查其建设项目绿!化指标?是,否达标 第十【二条 因《特殊情?况工程建设项目绿化!用地面积达不到第】九条规定标准—又,确需建设的经—市城市绿化主管【部门审核报市人【民政府批准由建【设单位在市》城市绿化《。主管:部门指定的地—点补足所缺绿—化用地?面积建?设单位不《。能按所缺面积补足绿!化用地的由市城【市绿化主管部门代为!补足所?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!担 第十三条 新!建、扩建、改建工程!项目需要绿》化的其?基本建?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!套绿化建设投—资城市公共绿地和】街,道绿化由市人—民政府负责;—。居住小区绿》化由开发建》设单位负责;单位】附属绿化和》其他:工程项目的配套【绿化由各《单位负责或》者在主?体,工程中一并考虑【 第十四》条 :。城市绿化工程—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由!持,有相应资质的设【计、施工单位—承担 《第十五条 》城市苗圃、草圃、】花圃等生产绿—地,的,建设应?当适应?城市绿化建设的需】要要逐步做到苗木自!给 第》十六条 在城市给】排水设施建》设中应当安排绿化用!水的管网和设—施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