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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拆】迁管:理,
第》五条 拆迁房屋【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!拆迁许可《。证后方可《实施拆迁申请—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!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!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提?交下列?资料
!(一)申请房屋拆迁!报告;
【 (二《)建设项目枇准【文件;
】 ,(三)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证;
— (四)【国有: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!;
【(五)拆迁计划和】拆迁方?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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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六)办理存款!业务的金《融机构出具的足【颧拆迁?。补偿:安置资金存款—证明
—第六条? 拆:迁人提交的》拆迁方案应当包【括下列内容
】 (一》)拆迁?范围和房屋的—。基本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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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二:),拆迁方?式;
?
(—三):拆迁期限《和过渡期限;
【
》。(四)拆迁人—拟提:。供的拆?迁补偿标准》。及,产权调换房屋—。情况;
】 (五)预计—所,需拆迁补偿安置资】金及资?金到位时间》;
》 :(六)对拆迁范围】内依:法应予保护的建筑】物、:构筑物和其他设【施、:树木等采取的保【。护,措施
》
,。。第七条 房》屋拆迁管理》。部门应当自收—到申请之日起—。30日内对》申请事?项进:行审查;经》审查:。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!屋拆迁许可证并【按有关规定收取拆】。迁管理?费
第八条 !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,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!证颁发之日起—5日内发《布房屋拆迁公告【拆迁公告应当包【括下列内容
!。 (?一)拆?迁人;?
《 (二)拆迁范围!;
—。 (:三,。)拆:迁期限;
【 (四》。)拆迁后的土地用途!
—在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发布》房屋:拆迁公告的同时【拆迁人应《当将拆迁方案予以公!布;拆迁人不公布拆!迁方案的被拆迁入】有权拒绝搬》迁
? 拆迁公告】。发布后拆迁范围内单!。位和个?人不得进行下列活】动
【。l,、新建、扩建、改建!房屋;
】。 2:、改变?房屋或土地用途;
!
《 3、租赁房—。屋,
: :。。。 拆迁人应当【就,该在建工程》向,公证机关办》理证据?保全补偿《范围以证据》保全的范围为准
! 房》屋拆迁管理部门【应当书面通知国土、!工商:、,规划、房管等部【门和当?地乡镇人民政府、街!道办事处暂》停办理拟拆迁范围】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、工商营业【执照、户口、—房屋析?产或者交易等手续】暂停办理的期限最】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!人需: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!当经房屋拆迁管【理部:门,批准延长暂停期限】最长不得超过一年
!
违反前款!规定:的在:暂停期?限内办理相》关手续导《致货币补偿金额增】加的增加部》分不予?补,偿
第九【条 拆迁人应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!证,规定的拆迁》范围:和拆迁期限、实【施拆迁?不得扩大或者—缩,小,拆迁:范,围
第十条】 拆迁人应当—在房:屋拆迁许可》证,规定的拆《迁期限内完成拆【迁确需要延长—拆迁期?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批!准的拆迁期限届满1!5日前?向颁发房屋拆迁许】可证的房《。屋拆迁?。。管理部?门提出?延期申请《;房屋拆迁》管理: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!申请之日起5个【工作日内予以答【复准予延期的—。只在原房屋拆迁许可!证上注明《不得重新核发—房屋拆迁许可证
】
第十一—。条 拆迁《人实施拆迁前—必须具?有经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认可的预计【。所需拆迁补偿—安置资金《并足额?存入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指定的办理存!款业务的金融机构】专门账户;按—拆迁许可证注明【的拆迁期限实行【分期拆迁的在每期拆!迁前拆迁人》存,入金融机构专门【帐户的资金应当不少!于该期拆迁所—需要:的补偿安《置资金?拆迁人实施房屋【拆迁的?补偿安置资金应当】全部用于房屋拆【迁的补偿安置不【得挪作它用拆迁补偿!安置资?金,不足的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不予【。发放房?。屋拆:迁许可?证
?
第十二条 【。拆迁:人可以自行》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!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!。拆迁
】拆迁:入自行拆迁的应当有!与拆迁项目相适应】的熟悉有《。关房屋拆迁、工【程建设、《房,屋面:积测量的专业技术人!。员
? : 拆迁人委托拆】迁的应当向被委【托拆迁单《位出具?委托书并签订拆迁】委托:合同委托或变更委】托的应当自拆—迁委托合《同签订或变更之日】起的1?5个工作日内将【拆迁委托《合,同报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!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!拆迁业务《
房屋】拆迁管?理部门或其他不具备!拆迁资格《的各类机构不得【。作为拆迁人不得接】。受拆迁委托
】
第十?三条 房屋拆除应】。当,由,。具,备保证安全条件、相!应建:筑企业资质证书的】企,。业承担施工企业【必,须编:制房屋拆除方案接】受,市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的安全【监督施工企业—负责人对施工—安全负责
【
第:十四:条 拆迁人》应当:依照本细则规定对被!拆迁:人给予补《。偿、安?置
》 被拆迁人应服】从建设?项目的需要》在拆迁补偿安置协】议约定?或房屋拆迁管理【部,门裁决规定的搬【迁期:限内:完成搬?迁,
第十五条】 拆迁?当,事人:应依照本细则规【定就补偿方式—搬迁期限补》偿金额或《。房屋产?权调:换搬迁过渡方—式及期限事项—订立拆迁补偿安【置书面协议》
实行货!。币补偿的拆迁补偿】安置协议应》当载:明下列事《项
》 :(一)?被拆迁房屋的—结构、?面积、地点》、层次?、朝向?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!式等基?本情况?;
?。 《(二:。)拆迁补偿方式【;
》 (三)搬迁【期限;
《
(四)补!偿金额及支》付办法和《。期限;
】 ,(五)搬迁》补,助费:、其他拆迁补—偿费用及《支付办法和期限【;,
(【六)违?。约责任
【 实行产》权调换?的,拆迁:补,偿,安置协议除应载明前!款规定的第 (一】)、:(二)、(三—)、(?五)、?(六)项外还应当】载明下?列事:项
【(一)产权调换房】屋的建筑面》。积、地点、层次、】户型、?成新、结构、朝【向等:;
(二!),搬,迁过:渡方式和过渡期限;!
—(三:)过渡?用,房,地点:、,面积:;
— (:四)产权调换差【价结算?办法;
《
: (五)—临时安置补》助费:及支付办法和期限】
? ?
:。第十六?条, 房屋?拆迁:管理部门《应当加强对拆迁补】。偿,。。安置资金使用的监】。督,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!合法:权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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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拆,。。迁人与被拆》迁人签订拆迁补【偿安置协议后—拆迁人?。。应当按照协议的【约定向被拆迁—人开具?领款凭证被拆迁【人凭领款凭证到拆】迁人办理存款—业务的金融机—构支取补偿款
! , 当拆迁补偿【安置实际所需资金超!出预计所需资金时】拆迁人?应,当及时向金》融机:构的专门账户追【加资金;拆》迁人完成《。全部拆迁补偿安【置任:。务后存入的拆—迁补偿安置资金【尚有:余,。额拆迁人可以凭【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的证—明提取余款
!第十七?条 拆迁补偿安【置协议?签订后被《拆迁人或者房—屋承:。租人在?搬迁期限内》拒绝搬迁的拆迁入可!以,依法向仲《裁委:员会申请仲裁也【可以依法向人民【法院起诉诉讼期间】拆迁人可以》依法申?。请,人民法院先予执行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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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》 拆迁人与被—拆迁人或者拆—。迁人、被拆迁—人与房屋承》租人经协商达—不成:拆迁补偿安置协【。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!房屋所在《地的市、县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。裁决房屋拆》迁管理部《门是被拆迁》。人的由同《级人民政府裁决【。裁决应当自》收到申请《之日起30日内作出!
《 房?屋拆迁管《理部门?或者人民《政府在裁决》。时应当?就拆迁?补偿的估价听取有】关专家的意见
【。
: ?当事人对裁决不服】的可在法定期限内申!请行政复议或者【向人民法《院提起?行政:诉讼在?诉讼:。期间如拆《迁人已按裁决给予】被拆迁人货》币补偿或者提—供拆迁安置用房、】周转房的不》停止拆迁执行—
《第,十,。九,条, ,被拆迁人或者房屋】承租:人在裁决规》定的搬迁期限内未】。搬迁: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!(市:)人民政《府,责,成有:关部门强制》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依法—申请:人,民法院强制拆—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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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实《施强制拆迁前拆迁】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!的有:关事项向公证机【关办理证据保全【并就裁?决确定的补偿—款中被拆迁人未接】受的:部分:办理提存公证—未办理证据保全和】提存公证的不得实】施,强制拆迁
】第二十?条 :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!。置的:建设项目《转让的?应当经当地》房屋拆迁管》。理部门同意后—办理房屋拆迁许可】证变更手续房屋拆】。迁管理?部门应当将变更后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!相,关内容?予以公告《原诉迁补偿》安置协议中有—关权利?义务随之《转移给受让人—项目转让人》与受让人应》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!并自转让合同签订】之日起30》日内予以公告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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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一条 ?拆迁中涉及军事【设施、人《防设:施,、教堂、寺庙、【。文物古迹的》依照有关《法律、法规的—规定办理
【。
第二十二》条 拆迁人和拆【迁实施单位在拆迁】范围内的房屋拆除结!束后1?5日内必须将拆【迁补偿安置协—议书和结《算资料及拆迁现【场是否?拆除、平整完毕【等报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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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三条 市、—县两级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应《当加强对房屋—。拆迁活?动的监督检》查房屋?拆迁管理《部门:应当建立健全房屋拆!迁档案制度拆—迁人应当按照齐【全、准?确、规?范的要求及时整理】。妥善保管好拆迁资料!并在拆迁项目—验收后?。一个月内将拆迁【资料交房屋拆迁【。管理部门《存档
】。房屋拆迁档案—资料包括拆迁计【。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!整资料拆迁》补偿安置协议书【及其结算资料以【。及其:它,与拆迁有关的档案】资料
— 拆?迁人在建设》项目:拆迁结?束后经验收》。合格的应在15【日内应将所拆除房屋!产权证?或,者土地权证移交给】房管:或者国土部门予以】注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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