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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一章 总则】 第一条 为!了加强城市规划管】理协调?城市空?间布局保障城市【规划实施改善人居环!境促进城市经济【社会全面协调可持】续发展根据中华人】。民共和国城乡规【划法、江《西省城乡《规划条例以及有【关法律、行政法【规结:。合本市实《际制定?本规定 【 《第二条 《 本规定适用范围】为宜春?市中心城规划区包】括中心城建成区以及!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!要必须实行规划控】制的区域 —    《宜春市?。。中心城?规划:。区范围为灵》泉,、秀:。江,、,湛郎、化成、珠泉、!凤,凰、官园、下浦【、金园九个街道和】三阳镇、湖田镇【、渥:江,乡三个乡(镇—)的全部行》政区划管辖范—围规划区国土—面,积为36《5.8平《。。方公里 》 第三条 制定】。和实施城乡规划应】当,遵循城?乡统筹、合理—布局、节约土地【、集约?。发展和先规》划后建设的原—则;坚持以人—为本、关注民生注重!提,高城乡?服务功能改善—城乡:人居环境《;注重近期建—设与长远发展—相结合局部利益与整!体利:益相结合建设—发展与环境保护【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!、自然资源保护相结!合现代化建设与【保持传?统风貌相结合并符】合区域人口发展、国!防建设、防灾减【。灾和公共卫》生、公共安》全的需要《。 :。 第四条 —经依法批《准的城市规划是城市!建设和管《理的依据未经—法定程序不得修【改没有编《。制规划的地段—不得进行《建设 ?     》土,地利用和各类建设必!须符合?城市规划《服从规划管理—;建设项目》的布局?、,选,址、确定《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!规划的要《求 》第,五条 任何单位【和个人都应当—遵,守经依?法批准并公布的【城市:规划服?从规:划管理    】 任:何单位和个人—都有权就《涉及其利害》关系的建设活动是】否符合?规划的要求向市城乡!规划:主管:部门查询市城乡规划!主管部?门应当按照政府【信息公开的有关规】定提供相关信—息,     任何单!位和个人都有权向】城乡规划主管—部,门或者其它有关部】门,举报或者《控告违反城》市规划的行为市城市!规划主管部》。门或者其它有关【部门对举报或控告】应当:及时受理并组织【。核查:、处理并将处理情况!。及,时反馈 【第,六条 宜春市中心!城规划区《内的城市规划工【作由:市,人民政府集中统【一管理市《城,乡规划?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!。。政区域内《城乡规划工作并组】织实施本规定— ,    《 宜春市中心—城市辖各区的城【市,规划部门《。是市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的派出》机,。构受市城《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委!。托负责本辖区城乡】规划的初审上报【工作  》   ?市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和市城乡规划执法!部,门按照责《任分工负责》。城市规划实施—。的监督管理工作【市,。发展改革、工业【信息产业、国土【资源、农业、水利】、林业、交通运输、!财政、民《政,、环境保《护、公?安消防?、文化、教》育、卫生、体—育、商业、人防等主!管部门、机》构应:。当,按照各?自职责依法》做,好城市规划》管,理的相关《工作   —  城市规划—区内的街道办事处】和乡(镇《)人民政府应—当协助市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和市—。城,乡规划执法部—门对本行政辖区内的!建设行为实施监【督有义务制止违法】建设行?为并:及时告知《市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和市城乡规!划执法?部门 ? , 第七条 宜】春,。市中心城城市—规,划工作经《费需纳入市政府公共!财政预?算以保障城》市规划编制和—城市规划管理—工作的正常开展 ! :。第,。八条 本市实行城!市规划委《员会审议制度—宜春市规划委—员会:或市规划《审查委员会是宜春市!。人民政府进行城【市规划?决策的议事机构【     市规】划委员会或市规划】。审查:委员:会由市人民政府【及其:相关职能部门代表】、专家和《公众代表组成其中】专家和公众代表人】数应当超《过全体?委员会成员的半【数以上委员会主【任委员和副》。主任:委员由市人民政府】从委员中指定—  ?。   出《席市规划委》员会或市《规划审查委员—会会议的专家—实行专家库临时抽选!制度凡?是对:专家本人或所在单位!设计的建设项目进】行规划建筑方案审】查时专家应临时【。退会自动《回避确保规》划审批的《公开、公《正,性     市规!划,委员会或市规划【审,查,委员会下设办公室(!设在: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)负责委员》会的日常工作 】 第九条 宜春!市中心城区建设【项目规划审批程序为!    (一【)宜春市《中心城区建设项目】规划方案《首先报市《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初审主要》对,建设项?目方案的《规划:布局、规划指标、】。临街立面等进—行审查并提》出修改意见; 【  :。  (二)经—市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初审同意的建【设项目规划方—案,报“宜?春市:规划审查《委员会”审》查城市总《体规划、控制性【详细规?划、重大工》程项目?等规:划方案需经“宜春】。市规划?委员:。。会”审查; —    (三)经】。“宜春市规》划审查委员会”【或“宜春《市规:。划委:员会”审查同—意,的建设?项目由市城乡规【划主:管部门依法办理规】划报:建,手续: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