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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章《 总则?
第一—条 ?为加强对我市政府投!资项目的审计监督】规,范投资行为促—进科学决策》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!目的社会《效益和经济效—益根: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审》计法、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审计法实施【条例:、审:计,署政府?投资项?目审计管《理办:法、建设项目—审计处理暂行规定】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!实际情况制定—。本办法?
:第二:条 本办法所称【政,府投资?。项目是指
— (《一)全部使用—预,算内投资资金—、专项建设基金、政!府举借债务》筹措的资金等—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!;
》 (二)未全部【使,用财政资金财政资】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!例,超过50《%或者?占,。。项目总投资的比例】在50?%以下但政府—。拥有项目建设、运】营实际控《制权的建设项—目,;
—(三:)国有及国有资本占!控,。股地位或《主导:地位:的企业、国家—。事业组织和》使用财政《资金的其他事业组】织的建设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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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(四)接受、使用】社会捐赠包括接受】外,国政:府、组织、企业、】公民捐赠并委托政府!部门实施管》理,的公益?性,项目:;
(【五)法律、》法规:和,政府:规定的?其他投资项目
第!三条 政府投资【项目应当接》受审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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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条 市审计机—关是本市政府投资】项目审计监督的主】管部:门具体负责》组织、协调》、,。指导、监督活动各县!(市、区)审—计机关负责其管辖范!。围内政府投资—项目的审《计监督工作
! (一)凡总投资】30:0万元以《上(含300万元)!的市级政府投资【项目:市委、市政府要求审!计的投资项》。目均由市审计局统】一归口管《理,实施审计《
(二)凡!总投资300—万元以下《的市级政《府投资项目市审【计局每年《按5%的《面进行?抽审;
(!三)市审计机—。关可以将其》审,计,管辖范?围,内的政府投资—项,目授权给《县(市、区)审【计机关审《。计也可以《直,接审计县(市—、区)?。审计机关审计管【辖范围?内的重大政府投资】项目但应《避,免不必要《的重复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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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条, 与政府投》资项:目,。相关的职能》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!责范围内配合—并协助?审计机关《开展对政府》投,资项目的审计—监督工?作
? 发改—委、财政、建设等部!门制定?。年度项目计划、建】设、:管理:实施方案时应当【将建设项《目投资规《模和标准、年—。度,投资:安排和建设内容、】概,算等内容《。告知审计机关;项目!。建,设主管部门和建设】单位应?当在项目完成后【一个月内将项目实】施,情况抄送审计机关】;跨年度工程应【当按:年度将项目实施【情况抄送审计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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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六条 审计机关可!以根据政《府投资项目的情【况,。采用不同的审—计方:式,对投资较大、建设】周期较长或者关【系国计民生的重大】政府投资项目审【计机关可《以依法实《行全过程跟踪审【计
?第七条 凡》市政府?。。投资项目总额—在30?0万:元以上(含30【0万元)的工—程在签订相关—合,同时应当明确必【须经审计《机关审计并》以审计结《果作为工程结—算依据在《审计机关出》具,审计报告之前—预付工程《价款不得超过合【。同总价的70%3】00万元以下工程】也应在签订相关合】同,时注明?。必须接受审》计监督?
第八《条 审?计机关根《据工:作需要可以聘请具】有相应资质的社【会中介机构或相关专!业人员参《与审计工作》审,。计机关应《当加强对《聘请社会《中介机构和》专业人员的监督【管理对?聘请社?会中:介机构?和专业人员的管理办!法由:财,政和审计部门共同制!定并适时完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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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?条 : ,审计机关依法对政】府,投资项目独立行使审!计监督权不受其【他,行政机?关、社会团体和【个人的?干涉
审!计机:关实施审计》监督应当依法审计客!观公正实事》。求是
第十—条 审计》机关依法《作出:的审计决定》建设、?代建、?征,地拆迁、勘察、设】。计、施工、监理、】采购:、供货、《招,标代:理等与政府》投资项目有》关的被审计》单位应当《执行并作为办理【资产移交、结—算工程?价,款的依?据;出?具,的其他审计结—论,性文书对与政府【投,资项目直接相关【的单:位具有约束力并【作为评价建设单位】法定代表人任—期经济责任》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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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《条 审计机关可【以依法向政府有关】部门通报或者向社】会公布政府投资【项目审?计结果通报或者公布!审计结果应当依法】保守国家秘密和被】审计单位的商业秘】密遵守国家有—关,规定
《第十二条 —。审计机关《组织政府建设项【目审计?所需:经费列?入,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!证给予专《项拨款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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