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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?章 总则
】第一条 为加【强,。对我市?政府投资项》目的审计监督规【范投资行为促—进科学决《策充分?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!社会效益和经—济效益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审》计法、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审计》法实施条例》。、审计署《。政府投?资项目审计》管理办法、建—设项目审计》处理暂行《规定等?有,关规定结合》我市实际情》况制定?本办法
第—二条 ?本办法?所称政府投》。资项目是指
【 ?(一)?全部使用预算内【。投资资金、》专项建设基金、政府!举借债务筹措的资】金等财?政资金的建设项目】。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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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(二:)未全部《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!金,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!超过5?0,%或者占项》目总投资的》。比例在?5,。0,%以下但政府—拥有项目建》设、运?营实:际控制权《的建设项目;
! :(三:)国:有及国?有资本占控》股地位?或主导地位的企【业、国?家事业组织和—使用财?政资:金的其他事业组织】的建:设项目?;,
: ?(,四)接受、》使用社会捐赠包【括接受外国政—府、组织、企业【、公民捐赠并委【托政府部门实施【管理的公益性—项目;?
(五)】法律、法规和—政府规定的其—他投资?项目
第三条【 政府投资项目【应当接受审计监【督
?第四条 市审计机关!是本市政府投资项目!审,计监督的主管—部门具体负责—组织、协调》、指导、监督—活动各县(市、区】)审计机关负责其】管辖:范围内政府投资【项目的审《计监督工作
! (一)凡总投【。资300《万,元,以上(含300【万元)的市级政【府投资?项目市委《、市政府《要求审计的》投资项目均由—市,审计局统一》。归口管理实施—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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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—)凡总投《。资300万元以下】的市级?政,。府投资项目市审【计局每年按》5%的面进行抽审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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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【市审计机关可以将】其审计管辖》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!目授:权给县(《市,、区)审计机—关审:计,也可以直接》审计县(市、区)审!。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!内的重大政》府投资项目》但应避免不》必要的重复审计
!第五条 《。与政府投资》项,目相关的《职能部门应》当在:各自的?。职责范?围内配合并协助审计!机关开?展对政?府投资项目的—审计监督工作
】 发改—委、财政、》建设等部门》制定年度项目计划、!建设、管理实—施方案时《应当将建设项目【投资规?模和标准《、年度投《资安:排,和建设内《。容、概算等内容告知!审计机关;项目建】设主管部门和—建设单位应》当在项目完成后一】。个月内将项目实施】情况抄送审》计机关;跨年—度工程?应当按年度将项目实!施情况抄送审—计机关
第六条】 审计?机关可以根据政府】投资项目的情—况采用不同的审计方!式对投资较大、【建设周期较长或者】关,系国计民《生的重大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!关可以依法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!
第七《条 凡市政府投【资项目总额在3【0,0万元以上(含【30:0万元)《的工程在签订相【关合同?时,应当明确《必须:经审计机关审计【并以审计结》果作为工程结—算依据在审计机关出!。具审计报告之前预付!工,程价款不得超过合同!总价的70%300!万元以下工程—也应在?签订相关合》同时注明必须接【受审计监《督
第《八条: 审计?机关根据工》作需要可以》聘请具有相应资质】。的社会中介机—构或相?关专:业,人员参与《审计工作审计机关】应,当加强对聘》请社会中介机构和专!业人员的《监督:管理对?聘请社会《中,介机:构和:专业:人员的管《理办法由《财政和审计部门共】同制定并适时—完善
第九条 !审计机关依法对政】府投资?项,目独立?行使:审计监督权不受其】他,行政机关《、社会团体和个【人的干涉
— 审》计机:关,实,施审计?监督应当依法审计】客观公正实》。。事求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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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十,条 ?审计机?关依:。法,作,。。出的审?计决定建设、—代建、征地》拆迁、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、采购、!供,货、招标代理—等与政?府投资?项目有关《的被审计单位应【当执行并作为—办理资产移交、结】算,工程价款的依据;出!。具的其他审计结论】性文书对《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!相关的单《位具有约束力并作】为评:价建设单位法定代表!人任期经济责—任的:。。依据
第十一条】 审计机关》可,以依法?向政府有关》部门通报或》者向社会公》布政府投资项目审】计结果通报》或者公布审》计结果应《当依法保守国家秘】密和被审《计单位的《商业秘密遵守—。国家有关规》定
?第十二条 》 审计?机,关组织政《府,建设:项目审计所需—经费:列入同级财政—预算:予,以保证给予专项【拨款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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