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
第二章 监】理企业的管理—
第七条【 监理企业必须在】其资质等《级规定的《业务范围内从事监】理,业务
—。
第八条 】监理企业成立后【因各种原因丧—失设立条件的由【建,设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?其限期整改或—暂停执?业逾:期仍达不到》要求者按程》序报请发证》机,。关予以撤销》
,
?。
第》。九条 ?外地监理企》业进入我市从—事监理业务,须到市!城乡规划建设局【备案现场人员配【备必须符合本办【法要求
》
》 第十?条, 监:理企:业不:得伪造、涂改、出租!、出:借、转让《或出卖资质等—级证书监理企业不得!转让:监理业?务
】。 第十?一条 ?业,主与监理企业—应签订书面监理合】同监理合同的签订应!使用示?范文本合《同,中,。必须包含《安,全监理的内容
!
第十二】条 一?项委托监理合同的】项目应成立一—。个项目监理机构监】理企业可根据所承】担的监?理业务?规模:及复杂程度,依据】现,行有:关规定成立由—总监理工程师或【。其代:表、专业监理—工程师、监》理员及其他》人员组?成专业搭配》合理、人员配—备,满足工程进展不同】阶段监理需》要,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!。承,担施:工阶段监理业务的】监理机构必须进【驻施工?现场同时应当—符合:。以下对现场》监理:。人,员数量配置的最低要!求:
(一!)一项工程应根据】工程规模及复杂程】度在保证满足工【程监理需要的情【况下设总监理工【程师1名专业—。监理工程师2名以】上(其?中专职安全监理员或!兼职安全监》理员必须有》1名:)当现场设专职【安全监理员的数【量多于2人时应成】立安全监《理小组由总监—理工程师指定安全】监理主?要负:责人专职安全监理员!。在总监?理工程师的领导下】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!全监理工《作
(二)!单项工程监理人【员配备的《最低要求(》道路、?桥梁、构《筑物用造价》折算成面积参照【下表执?行,)
建】筑面积小《于1:0000m2的工程!基础、?主体阶段配备不少】于3名安装装修竣】工阶:段配备不少于2【名;建筑《面积100》00m?250000m【2的工程基础、【主体阶?段配:备不少于4》名安装装修竣工【阶段配备不少于3名!;建筑面积在5【0000《m2以上的工程基础!、主体阶段配备【不,。。少于5名安装装修竣!工阶段配《备,不,少于4名
— (三)专业监!理工程?师和监理员只能【担任一项委托—监,理合同的项目—监理工作《
(四)】。监,。。理人员的数》量和专业配备可随工!程施工进展》。情况作相应的—调,整,从而满足不同阶段】监理工作的需要但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】监代表及专》职安全监理员—原则上不得变动监理!人员调整和变动【。需到备案机关登记】
: (五)项目监!理机构成《。立后十五日》内由监理企业报【建设行政主》。管部门备案监理企业!必,须将:总监理工程师—或,总监代表及监理人】员资格证原件留存】备案机关统一—登记管?理监理企业必须将】监,理合:同、总监《。理工程?师的:。任命文?件、监理规划、监】理,细则、旁站监理【。方案等书面文件【提供备?案机关监理》企业所承担》的监理工程竣—工,后应及时携带—。工程竣工《验收报告和工程【移交手?续等相关资》。料及时到原》备案部门办理工程】监理备案《注消手续否则—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!理工程师代表和安全!监理员的证件不予退!回不得?。承担新的监理—业务
第十】三条 监《理,企业应当严》格履:。行监:理职责依据国家有关!工程建设《的法:律、法规、技术标准!以及设?计文件、建设工程承!包,合同和监理合—同的:规定对工程实—施监理由于不履行监!理职责?或工作?造成经?济损失的监理企业承!担相应赔偿责任由于!。监理责任造成工程】安全、质《量事故的按有—关法律、法规—的规定进行处罚并记!不,良行为记录
】
第十四条 不【得以降低收费—作为承揽业务—的手段严格执行【国,家监理取费》优惠有关规》定
?